盗墓这个行当里,讲究多,门道深。

  盗墓界有个“不成文规定”:金银珠宝都可拿,唯有一样东西不能动

  不过从古至今,不管是哪一朝哪一代,干这行的人心里都明白一个道理,金银珠宝能拿,唯独一样东西不能动,那就是玉器。

  这不是出于什么道德情怀,也不是因为盗墓贼有多高的修养,而是因为玉器这玩意儿,碰不得,拿不动,说白了,是拿了也没用,反而可能惹出大麻烦,而究其原因,其实也很现实,是真怕惹祸。

  毕竟古代的玉器,基本上不是普通人能拥有的东西,别看现在玉镯玉佩满大街都是,随便一个人都能戴,但在几百年前,玉器是有等级有规矩的,天子用什么玉,诸侯用什么玉,大夫、士人、平民,都是分得清清楚楚。

  盗墓界有个“不成文规定”:金银珠宝都可拿,唯有一样东西不能动

  当时一个老百姓,突然拿出一块顶级的和田白玉,还是雕工复杂、包浆厚重的那种,谁看了不多想?来路不正是第一反应,要真拿到市场上去卖,别说能卖个好价钱,搞不好还得把人招来。

  古代当铺不是傻子,见多识广,看玉器一眼就知道是不是地里刨出来的,玉这种东西,和金银铜铁不一样,它有“沁”,有“包浆”,有“土锈”,这些痕迹是岁月留下的,也是墓穴里环境造成的。

  行家一眼就能看出是不是陪葬玉,你拿着一块带着土沁的玉器上门,人家当铺压根不敢收,收了就是犯法,哪怕有人敢收,也会狠狠压价,压到你怀疑人生,到头来,盗墓贼折腾半天,连本都收不回来。

  盗墓界有个“不成文规定”:金银珠宝都可拿,唯有一样东西不能动

  更重要的是,古人对玉的看法跟今天不一样,他们认为玉是“通灵”的东西,尤其是陪葬玉,常年和尸体待在一起,被认为沾了阴气。

  有些盗墓贼胆子再大,也不敢碰这种玉器,哪怕只是随身佩戴的小玉佩,只要是从棺材里拿出来的,他们心里就打鼓,有些人说这叫迷信,但在盗墓这个行当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是怕鬼,是怕运气不好,出了事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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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说到陪葬玉,那就不得不提汉朝了,那时的贵族,讲究“九窍塞玉”,意思是把死人眼睛、鼻子、耳朵、嘴巴,甚至下身的孔洞都用玉塞住,认为这样尸体不容易腐烂,还能保佑灵魂不灭。

  最讲究的还有“玉蝉”,就是放在嘴里的那块玉,雕成蝉的形状,寓意死而复生,要是想把这块玉拿出来,可不是随手一捞那么简单,得扒开棺材,把尸体嘴掰开,有时候尸体没完全腐烂,掰不开还得用工具撬,别说普通人,干这行的听着都觉得瘆人。

  更夸张的是汉代的“玉衣”,中山靖王刘胜的墓出土过一套金缕玉衣,用两千多块玉片,一片片缝成衣服,用金丝串连,把整具尸体包得严严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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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玉衣不是一般人能穿得起的,造价惊人,要拿走一块,得把尸体从头到脚拆一遍,这种玉衣上的玉片,个头小、表面有穿孔,玉质也不一定都是顶级的,拿去卖也卖不了几个钱,最重要的是,一看就是墓里出来的,没法洗白,没人敢要。

  再说说法律,古代对盗墓的处罚极严,特别是到了唐朝和清朝,刑罚细致到什么程度?唐律规定,哪怕只是挖坟没挖到东西,都得流放,要是打开棺材,那就是死罪。

  清朝更细,三十多种盗墓情形,每一种对应的处罚都不一样,最严重的是凌迟,你要是拿着明显的陪葬玉在外面招摇,官府都不用调查,直接就能定罪,这风险谁愿意担?

  盗墓界有个“不成文规定”:金银珠宝都可拿,唯有一样东西不能动

  这种背景下,盗墓贼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规矩,玉器不碰,不是不想碰,是知道碰了也没用,反而容易出事,金子、银子、青铜器这些东西,拿出去当场就能变现,玉器却是烫手山芋,拿了还得发愁怎么出手。

  当然,也不是没有人违反过这条规矩,最典型的就是1928年的孙殿英,他带兵挖了清东陵,重点是乾隆和慈禧这两座墓,慈禧的墓里金银珠宝无数,她的嘴里就含着一颗夜明珠,说是能发出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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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殿英的人不管这些,直接撬开她的嘴,把夜明珠掏出来,她身上的绣衣、玉佩、首饰,全都扒个精光,更离谱的是,乾隆墓里陪葬的书画、器物,那些士兵根本不识货,有的当柴火烧,有的砸了当玩具。

  孙殿英虽然没被追责,但这件事之后,清东陵的墓几乎被挖空了,一百五十多座墓,五个皇帝的陵寝,没有一个是完整的,盗墓贼看到了,原来这么干也没事,于是后面的人一窝蜂跟进,没多久整个陵区就被洗劫一空。

  但你要说孙殿英这事带了什么好头,那也不见得,他的人虽然不怕玉器,但大多数普通盗墓贼还是怕的,孙殿英有后台,有军队,有人保,他能拿着夜明珠送给宋美龄,把九龙宝剑献给蒋介石,一般人哪有这本事?普通人干这种事,别说送礼了,估计东西还没出手就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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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后来的年代,盗墓这事开始变味了,不再是几个人偷偷摸摸地挖,而是成了产业链,有专门的人负责找墓,有人负责挖掘,有人运输,有人销赃。

  玉器也不再是禁忌,只要能卖出去,哪怕是从死人嘴里掏出来的,也有人收,特别是有些境外买家,根本不在乎来路,只要是古物就抢着买,国内有些黑市古玩店,也帮着洗白文物来路,把陪葬玉包装成“传家宝”或者“民间收藏”。

  咱公安部门陆续破获了不少大案,像“11·26”特大文物盗掘案,一次就抓了上百人,追回文物上万件,里头很多就是从古墓里直接扒出来的玉器、玉佩、玉雕,有的盗墓贼根本不懂行,看着像玉的就砸下来,结果玉没拿到,文物毁了,整个价值归零。

  盗墓界有个“不成文规定”:金银珠宝都可拿,唯有一样东西不能动

  还有些盗墓贼贪快,拿到东西就想出手,结果在古玩市场上两百块一个卖玉器,买的人都不敢信这价,结果回头一查,才发现那是西汉时期的高等级陪葬玉。

  科技也让盗墓更猖狂,以前找墓靠经验,现在用地质雷达、金属探测仪、无人机,能直接锁定墓道位置,甚至能判断棺材是不是被动过,考古队都没这么先进,有的盗墓团伙甚至比文物部门还快一步,把刚发现的古墓提前洗劫一空。

  如今,很多盗墓小说和影视剧开始流行,很多人看了小说、电视剧,把盗墓当成探险游戏,觉得刺激、有趣,甚至有人专门组队进山“探墓”。

  盗墓界有个“不成文规定”:金银珠宝都可拿,唯有一样东西不能动

  但现实不是小说,真干这事的人,哪有几个能全身而退的?真要是进了墓,出了问题,哪怕没被抓,也可能因为各种文物包括玉器的“来历”搞得自己后患无穷。

  说到底,盗墓这行当,从来就不是义士江湖,干的是刀口舔血的买卖,有时候拿错一样东西,就可能要命。

  盗墓界有个“不成文规定”:金银珠宝都可拿,唯有一样东西不能动

  而玉器,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

  参考资料:

  《中国新闻网》2016年1月25日报道:《盗墓史专家:曾有盗墓贼改邪归正成了考古工作者》

  《法治周末》2016年1月27日报道:《难断的盗墓产业链》

  《智慧普法平台》(司法部主管)2021年6月8日刊文:《古代盗墓现象与惩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