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三调联动”如何推?这个地方的做法值得参考!

2025-02-20 最新 评论 阅读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积极探索推行以三个保障、三个对接、三大创新、三大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四三”工作法,及时化解了一大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有效破解了一系列信访难题,筑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个保障”确保“三调联动”常态化运作

一是落实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领衔任组长,下设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3个专业指导调处中心。全区各街道及管委会对应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实现了层层传导责任、压实工作。

二是落实全方位的调解网络保障。构建了三调联动横向到边,区、街、社区三层并举联动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体系。各部门、各街道均成立行政调解小组,其中人力资源、交通、卫计等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还分别建立了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针对多发类型案件,汉阳区法院分别与工商质监局、房管局、司法局、总工会联合成立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形成纠纷解决的强大合力。

三是落实严而实的督查考核保障。区委区政府将运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化解突出社会矛盾纠纷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重要目标,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力的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导致社会秩序混乱或引发重大案事件的,依规扣分甚至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三有对接”确保“三调联动”长效化运作

一是强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有机对接。针对群众发生矛盾纠纷找公安多、找调解组织少的问题,在全区每个社区建立警务室,重点地区建立警务服务站,在警务室(站)设立矛盾调处中心,由街道分管综治领导牵头,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交警中队队长、法庭庭长、社区干部共同组成调处力量。

二是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序对接。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共同选聘优秀首席调解员,参与法院和行政机关的日常调解工作。区法院法官坚持深入一线,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特别是对一些疑难复杂矛盾做到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区法院专门成立立案调解团队,开展诉前引导分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快速处理纠纷。在案件进入法院后、正式立案前进行委派调解分流,将适合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暂不予立案,委派给人民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以及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案件审理中开展委托调解和联动调解分流,充分发挥交通巡回法庭、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为其他案件的高效办理提供示范。

三是强化矛盾调处与信访工作有效对接。坚持分级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坚持调处矛盾纠纷与解决信访问题相结合。在化解信访突出矛盾纠纷中,综合运用各方调解力量和资源,认真负责地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对于确实无法在短期内解决的,规划好解决方案,明确解决时限,落实稳控措施,做到案案有人管、件件有人办、事事有结果。

“三大创新”确保“三调联动”规范化运作

一是围绕一个“早”字,推动矛盾排查机制创新。按照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要求,坚持做到三排查:经常排查,对一般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按照区每月、街每半月、社区每周开展一次“拉网式”定期排查;联合排查,对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等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矛盾纠纷,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排查,避免各种矛盾问题叠加和漏管。

二是围绕一个“实”字,推动矛盾化解机制创新。实行联线、联片、联合“三联并举”调处:对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由街道、社区调解组织根据纠纷大小和不同性质分层联线调处;对局部区域内发生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街道调处中心组织有关单位联片调处;对跨区域性、跨行业性的矛盾纠纷,由区“三调联动”办公室协调涉案单位的调解组织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挂牌、包案“三个明确”: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将调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明确挂牌督办,对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采取会议督办,组织督导组下基层指导督办,下发督办单限期督办以及领导批示的重大事项实行专项督办等办法,确定专人负责,确保限期调处;明确领导责任,对一些情况复杂、沉淀时间长、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制,做到包力量组织、包情况调查、包措施落实、包结果反馈,确保调处工作收到实效。

三是围绕一个“优”字,推动服务配套机制创新。与法律服务配套,区司法局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每周安排律师无偿接待群众咨询,并积极邀请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前往法律援助中心进行调解,对要求诉讼解决且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直接给予法律援助。与社会评价配套,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听证制度,通过听证给予矛盾双方面对面陈述和充分申辩理由的机会,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集中评议和现场监督。

“三大建设”确保“三调联动”科学化发展

一是抓牢制度建设。细化完善了七项制度,即首席调解员、联席会议、分级排查、联合排调、信息通报、律师调解和跟踪回访制度,确保了“三调联动”工作实效。

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专业性行业调解员、行政调解员三支队伍建设,聘请专职和兼职人民调解员1098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各专调委员会配备调解员11人,充实专家库成员98人,覆盖医疗卫生、物业管理等7个重点领域,并在行政单位设置首席调解员24人,调解员11人。区法院立案调解团队、派出所、交警大队、各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107名工作人员参与“三调联动”对接、联调、处置等工作。

三是抓实业务建设。坚持做到“三个统一”:统一培训,通过举办调解工作专项培训班、以会代训、法制宣传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巧;统一工作流程,专门制定“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从接待、受理、调查、调解、制作文书到协议履行及跟踪回访等环节,都提出具体要求。统一印制调解文书,按照调解文书的统一标准,制作调解案件移交表、邀请函、调解结果确认书、移交单回复函等文书模板,确保了“三调联动”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来源:长安杂志微信公众号)

标签:

条留言  

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