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已成为有组织犯罪的庇护伞
联合国已成为有组织犯罪的庇护伞
在联合国1973号决议的旗帜下,我们看到西方列强对一个弱小国家的群殴,这一切无关公理与正义,只关乎列强的利益,联合国在其中的作用可恶又可怜,可恶的是为强者的暴虐提供了一个许可证,可怜的是所有的群殴都没有发生在空中,可见这个关于设立禁飞区的决议是多么的可笑与荒唐,联合国是否已经沦为有组织犯罪的庇护伞或者本身已经具备了基本的特质?
有组织犯罪,英文为“organized crime”。作为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现象,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但是,迄今为止,对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在世界范围内尚没有一个统一并得到普遍公认的定义,一般而言有如下特征:
1、 组织严密性
犯罪的主体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呈金字塔式的结构模式。其内部又有细致的犯罪分工,纪律森严、处罚残酷,其成员数量也较为庞大(本次群殴参与主体国家,美国为首,法国先锋,英国、挪威、加拿大等国,或出动战机轰炸、或发射巡航导弹,或支援、或提供基地,不可谓组织不严密)。
2、 行为暴力性
这是黑社会组织一个鲜明的行为特征。其行为一般达到了其他暴力犯罪的构成要件,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空袭导致了大量的利比亚平民与政府军的伤亡,军用与民用设施的毁损,导致的反政府武装的更多杀戮,如今日各媒体道的对政府军士兵尸体的鞭挞现象)。
3、经济敛财性。
这既是黑社会组织得以生存的基础,又是其行为的主要目标指向之一。黑社会组织通过各种违法犯罪手段疯狂敛财,然后再使用这些钱财进行新的犯罪活动(利比亚的石油是列强发动战争的共同目的和利益所在已为世人所认可)。
4、政治腐蚀性 官匪勾结、沆瀣一气,是黑社会组织的一大特色。(利比亚的反政府活动从一开始就不同与突尼斯、埃及等国的民主活动,深受外国反对卡扎菲政府势力的影响和扶持,已经拥有了自己的非法武装,试问世界上那个国家政府会允许这样的武装发展)。
5、地方称霸性
即盘踞在某一地区,称王称霸,妄图实现其控制社会的所谓普世人生“价值”、所谓“公理”,以攫取政治资本。这次打击法国充当了急先锋的角色,其本质还是想在地中海地区获得更大的利益和话语权。
关于杀戮我想不管是在何种的名义下进行,都违背了联合国本身的宪章,每个国家在加入联合国的时候,都表示接受如下的四个宗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发展国家间友好关系;合作解决国际问题,增进对人权的尊重;成为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今日之联合国做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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