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民被判刑三年
赵东民被判刑三年
:28画生之友
我没参加赵东民事件关注团,因为我没有看到事实的真相,不知事情的前因后果,不便发表意见。现在看到了赵东民案的判决书,公诉书。事实真相完全呈现在人们的面前,它是中国千千万万维权事件中最普通的,最经常发生的事。但不同的是赵东民判了三年刑。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事实是赵东民在2009年6月15日,6月25日两次组织一百多工人到陕西总工会上访,影响总工会办公7小时之久。
许多网民质询的是陕西总工会不正是工人的“娘家”?总工会不正是工人维权的法定机构吗?总工会要办的公事,就是工人的事,赵东民组织一百多工人来总工会上访没走错门呀?一没堵门,二没打人,三没破坏公物,相对瓮安,相对通钢温柔多了!文明多了!几天后,赵东民被国安在队抓了,现在又被西安新城区法院判了三年。人们不懂了,律师也说不清了。
其实事实与理由再清楚不过了,赵东民6月15日到总工会上访时,工会与工人约定10天后答复,还形成了书面便条。这便条就证明6月15日,工人和总工会谈得很和谐,如果总工会不在正常办公,又怎么给了工人书面便条?6月25日赵东民带工人又来总工会是按约而来。但总工会却不能按约答复。怎办?我想起了我街道上的一个流氓。他欠别人一百元钱,约好第二天还。第二天中午别人到他家讨钱,他没钱给反说别人打扰他,告人私闯民宅。有权就有理啊!显然西安新城区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判赵东民有期徒刑三年,适用法律不当!这种判决书别说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连小孩子都说不服。只有给流氓找出了法理。
赵东民虽是一个法律工,但没学好中国特色《刑法》,主要是他不该在党校学习。学傻了!中国特色《刑法》第一条第一款反对改革罪,若以该罪判赵东民有期徒刑三年就不冤!为什么?
赵东民为工人维权自已没得一分好处,还贴了100元租会场费。尤其是他还想办什么工人维权会。想为下岗工人,退休工人说话。这就从主观上有反对改革的故意,因为改革的过程就是工人下岗的过程。改革是要付出代价的,注定要损失工人的利益。赵东民也算是一个知识份子党校教了这个理,你不支持党的工作就算了,偏偏要和工人混在一起,这就犯了大岂!
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一盘散沙的工人是人家斫板上的鱼肉,你赵东民参与了,这鱼肉中骨头要硬,刺头要多。明显妨碍了化公为私的改革进程。何况你赵东民正和工人们反对陕西国企旅游集团要卖三家酒店,阻了权贵的财路。只有判你三年才能顺利地卖了酒店,完成改革。
现在中国改革到了紧要关头。如果中国的知识分子有五分一象赵东民一样与工农劳苦大众结合。高举毛泽东思想的大旗,中国的改革将向东走,这和当权资改派要将中国向西走的改革方向不苻。所以赵东民之流是中国改革的拌脚石,用反对改革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就不冤!当然反对改革罪在判决书上不会这样写,往往是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集会罪等形式出现。中国“特色”二字最有特色!
赵东民案件出现后,全国各地纷纷成立关注团。关注团对赵东民案的审理起了相反作用。因为赵东民能无罪。各地可能会有王东民,李东民出现,毕竟中国历史上不泛有为民请命的人,西安当局无论请没请示上级,都会作出有罪判决。再说各地关注团把赵东民当作弱势群众的救星来宣传,把他推向了道德的高地,自己下不来了,在关押一年多时间中,不写悔过书,不写保证书。西安当局只好判了。
现在赵东民案依法进入二审程序,结果如何?不管无罪证据多么充足,律师如何有水平,读懂我这篇文章的网友心中就有数了。因为赵东民一没主流媒体关注,二没高层过问,三没国外主子说情,四赵东民不会写悔过书。维持原判是一定的!
三年就三年吧,有正义感的网友不会忘记你。妻子已经去世,老父70多了在为你奔波不累死也会急死。有哪位好心的网友告诉我赵东民的账号,我捐两百元。你儿子千万别饿死!我知道你在狱中会不服。因为你不是为自已坐牢。这年头牢里关好人不是怪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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