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小贩”生意何以清淡?
“民主小贩”生意何以清淡?
钱塘潮
几天前,自喻为民主小贩的杨恒均在洋圣诞情调的催生下,发出了在普世价值的鼓噪中,要改“贩卖兜售”为“坐堂问诊”了。他说:“在2009年即将结束的时候,最要紧的一件事是利用假期集中一些时间和精力回答过去一年来读者的来信和博客留言。”但也许13亿人中急病乱投医的人并不多,所以使杨氏又感到寂寞起来了,因此只好重操“贩卖兜售”的旧业。不过由于其多年的苦心经营总是偏重于形式,而出售的“民主商品”总是免不了存在一些要命的质量问题,所以主子们要扶起这个阿斗,看来还有更长的路程要走。
从杨氏最近摊位上的货色看,他承认世界各国制定的宪法中,都包含了自由、民主、人权条款的所谓普世价值。他认为这些人的最基本权利是“天赋”的,宪法存在的目的也就是为了保护这些权利。
但由于其特有的立场使然,所以他不会忘记把议论的重点转移到攻击一些所谓“挂羊头卖狗肉”的国家宪法,并仗着多年玩弄文字游戏中积累的那点可怜的话语权,竟也鹦鹉学舌地重复把世界各国划为专制与民主两大类的陈词滥调。
就拿被杨氏特别推崇的天赋人权中最重要的言论自由来说,如从“精英”角度说,中国言论自由的程度恐怕是前所未有的高了(杨氏博文中就有这方面的许多证据),因为他们已经没有什么话不能公开说了。如果对此仍不满足,只能怪你自己不去学宋祖德了。而从平民百姓角度说,中国倒确实存在言论自由今不如昔的现状。
如在建国前30年中,中国没有什么诽谤罪。而正是后来吸收了所谓世界上的普世价值(实为保护权贵利益所需),把所谓诽谤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条款首先吸收到了《民法通则》中,此后又成为刑法罪名。记得当时电视台还很热闹地播放了一部国外的连续剧《诽谤》。此后,由这个“诽谤”衍生的厄运就不断降临到普通干部和职工身上。从几十年的司法案例结果看,为法院认定的诽谤案中,极少有上级诽谤下属的,而多是下级“诽谤”上级的。尤其是今天的权贵腐败分子也都会娴熟地用“诽谤”作棍子,以对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举,以至于恶人先告状的案件此起彼伏。所以,杨氏红嘴白牙中追求的那种绝对的言论自由只能是个乌托邦的幻想而已。
杨氏如真能为百姓的言论自由呼与喊,即使裹脚布最长也是应为其鼓掌的。但杨氏在兜售言论自由的普世价值时,显然只关心它的“棍子”作用,即使极个别的无良文人受到一点点中国法律的制裁,也要极度愤懑地放大到违反世界人权和普世价值的程度去说事;而对大量充斥基层的所谓诬陷诽谤的指控,他却有可能认为是改革开放的成果了。
200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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