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人大的监督对象不可做人大代表
人大的监督对象不可做人大代表
下月初,“两会”又要开了,需要论论人大和人大代表的事儿了。
土地财政和滥发货币是当前两起最大的公务事故。公务事故是指在公务工作中,因违法、违规、滥权、失职或过失行为造成公民死亡、公民严重伤残、危及民众生计,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公共资源损失、国家利益损失等危害国家、危害社会的事件。
这两起公务事故,侵犯了公民权利,严重危害社会。这两起行政行为的预后应该很明白,是责任事故。土地财政和经济投机一起制造出世界少有的高房价,必需的有限的生活资源变成了权力和资本牟利的工具,滥发货币造成了空前的通货膨胀,危害民生,给社会经济、政治带来了危机。而人大作为立法、用人、监督、管理公共经济资源的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没有预期、没有制止、没有事后处理。人大是主人,政府是管家,人大当甩手大掌柜,管家成了主人。再不立规矩,财政负担会愈来愈重,土地财政因资源匮乏搞不下去之后,必定会用增加赋税来填窟窿,而政府财政有没有实现法治,印钞机还会加班加点。这样下去,会出现更加严重的公务事故。
结束土地财政、停止多发货币的关键是打造廉价政府,也就是大力缩减财政支出。现在,政府的财政支出仍然在延续“供应制”,除正常供养立法、行政、执法、军务之外,财政还非正常地供养着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管理层、基层自治机构、名人名士,供养着庞大的编外人员,承担着公吃、公游、公车以及豪华奢侈的楼、堂、馆、所、“特供”,是世界上有名的高价政府。古今中外政治平台的倾覆,多因无法抑制的无可奈何的财政增长,打造廉价政府已是中国政治改革的当务之急。打造廉价政府当然需要人大立法、监督、管理公共经济资源,可是,尽管年年开“两会”,工作总做不到这方面来。
政府失去有效监督,自由度过大的根本原因是监督和监督对象在人大出现了合体现象,很多人大代表的身份是公务人员中科级以上的官员、国企(国控企)领导人,这些人本来是需要人大监督的对象。自己监督自己作为社会道德是成立的,但作为社会制度是不成立的。人大的监督对象不可以做人大代表。自己监督自己,监督虚设就成了现实。在人大监督虚设,宪法赋予公民的结社自由权、新闻自由权还没有具体法落实下来的情况下,政府自由化就成了不可避免的现象。政府失去了监督就会自我繁殖,无限增加财政收入,无限加大财政支出,不顾赤字和人民的负担,成为独大的利益集团。当其进入“二难”境地,不得不增大财政规模之后,就已病入膏肓。政府失去了有效的监督,公务人员的人性缺陷就会危害社会,公务系统就会变成社会肿瘤。
为了避免监督和监督对象合体,建立合法有效的政务监督,立法规定公务官员和国有(国控)企业领导人不得担任人大代表,已经是中国政治改革必要的重大的课题。
中国的政治历来重视道德伦理说教,企图使主政者成为圣人,民众成为朝圣者,不重视权力制衡和制度建设,不愿意承认法治的作用和法治效率,赋予权力主持者过度的自由。依法治国已经是不可阻挡的社会潮流,依法治国入宪,是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用法律制约政府也是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
人大年年开,但公务事故还是不断发生,可见,没有抓住社会管理和国家管理的关键问题。既然宪法赋予人大最高权力,那么,避免监督和监督对象的合体,实现对行政权力、执法权力的有效监督,打造廉价政府,避免公务事故,就是人大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职期间的国家领导人、国家安全保密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高级公务人员、国有(国控)企业的领导人应该属于限制公民权利的公民,他们履行公务职责期间的公民权利应该有所限制,这些人因工作职务特点不可做人大代表。根据人大会议的需要,他们中的一些人可以列席人大,接受人大代表的政务咨询,参加议题讨论和辩论,但不具有提案权和表决权。
今年的人大会议,应该把修改《选举法》、修改人大的议事规则作为重要的议题。中国的政治改革就从避免监督方和监督对象成为合体,从而避免公务监督缺失和预防公务事故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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