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关于对台湾军售问题的公开函
最近中国对我们卖给台湾武器之事耿耿于怀,并三番五次地抗议,这样的抗议显然是毫无道理的,我们明确指出,中国的抗议是无效的,更加是干涉美国内政的表现。
对不起,请原谅我开门见山的冲动,不过我还是耐心地告诉我们中国朋友们,因为这一决定是经过我们国会批准的,是合法的,也是美国人民的意愿,中国政府这样做,事实上已经严重伤害到我国人民感情,我们国家一直提倡民主自由,卖与不卖由我们说了算,卖什么武器,武器好与坏,更加是我们所决定的,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卖下去。可笑的是,中国政府却认为凭着八一七公报就想约束我们?那就错了。
在八一七公报中第六条,我们是这么说的,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
我们说了不寻求长期的,但不等于不卖武器,武器还是要卖的。武器的性能应该属于防卫武器,但攻击性很强的武器同样也起到防卫作用,因此我们没有违背八一七。美国政府对中国的反应之强烈表示莫名的惊诧和遗憾!
一样的“防卫”,怎么我们和你们理解有不同呢?现在明白了,这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这样的误解是当初双方都没有想到的,也是情有可原的。但事已至此,我们希望中国政府能够真正落实和谐发展观,大家和谐下来,不挺好吗?有的时候,我们美国民众也对你们的特色社会主义很纳闷,总是问,为什么叫特色社会主义呢?这样的问恰恰是西方文化差异的表现,美国民众怎么能够理解你们的用词“规范”?至于数量上,我们美国政府的确在减少,历来出现很的很少,这是有目共睹的。
在结尾中我们也谈及最终解决问题,很遗憾当时没有设立停止军售期限,否则美国政府宁愿放弃台湾关系法,也要讲信用,必然会遵守八一七公报精神。现在如要我们停止的话,我们可以谈判,但是有条件的,我们目前条件有两个:
1、取消互联网管制,毫无保留的畅通无阻。
2、中国政府提供达罕走廊,以便我们更好地对付恐怖分子,实现人类和谐。
3、 如果现在不卖武器给台湾,那么我们的军火生意就会跌下去,这样的损失无论如何,连美国民众都不答应,因为他们要享受卖了军火后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好处。因此,美国政府建议中国政府能适当地最买点我国国债。
以上三点是我们最低不能低的要求,美国政府历来倡导的是民主自由,决不强迫任何一方,望中国政府考虑。同时,我们坚决表示,在现阶段还没有解决的前提下,只要台湾提出要购买,我们还会继续卖下去,最后我只要把这么多观点借用一句中国俗语来表达一下,那就是“有钱不挣,我傻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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