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钩之刑与窃国之礼
窃钩之刑与窃国之礼
夏河年
许霆窃钩,先是判坐牢1万年,现改为5年,并处罚金2万元;陈良宇窃国,案子刚开庭,将来如何判决不难想象。在下有“预测”的嗜好,本文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先看许霆案:
法官认为许霆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本来判了1万年,但老百姓愤愤不平,所以“法外开恩”,改为判5年并处罚金。下面对判决逐项分解:
一、盗窃。许霆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自己的卡号,按照银行规定的步骤,每一笔钱都是银行在走完了标准程序后自己送出的,有这样的“盗窃”么?在短短几小时内重复“盗窃”同一个对象170次,古今中外的“盗圣”也办不到吧?
二、金融机构。法官认定ATM机为金融机构的理由是,自动取款机为金融机构的延伸,ATM里面的钱是金融机构的,所以ATM机是金融机构。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延伸恰恰不等于自身。锄头是手的延伸,但锄头不是手。我们可以说“满大街都是自动取款机”,但不能说“满大街都是金融机构”。另外,不能因为ATM机里面的钱是金融机构的就认为“ATM机是金融机构”,正如不能因为甘正培公文包里装着广州中院的文件就说“甘正培就是广州市中级法院”。
三、数额特别巨大。GDP和CPI飞速发展,17万现在已经不“巨大”,更谈不上“特别巨大”,贪腐门槛的划定就一直紧跟着经济发展的步伐。当然,立法滞后是另一个问题,恶法亦法,没有修改就还得执行。但是,既然必然会掉进这个荒谬之中,为何一开始就要往这个井里绕?要知道,本案中的“盗窃罪”的判定和“金融机构”的认定并不清晰,不光是广大网民,就是学术界也莫衷一是,如果想绕开,法律上办得到,老百姓没意见。
司法本应公正、公平,不袒护许霆,也不偏向银行,但在本案中,广州中院俨然成了“金融机构的延伸”,千方百计做有罪推定,将“无罪推定”这一基本出发点丢在一边。
如果说许霆案是小事化大,则陈良宇案是大事化小。
陈良宇被控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3项罪行,刚开庭就给予了多重礼遇。
礼遇一、陈良宇身体没有特别的器质性毛病,但“为防止陈良宇上庭后出现身体不适,法庭专门配备了医疗抢救小组”。这方面的情况笔者熟悉,都是派业务能力强的待命。当中礼遇可见一斑。
礼遇二、沸沸扬扬的权色交易未被起诉。已曝光的“权色交易”案中,几乎看不到仅仅因为“权色交易”而被惩处的官员,绝大多数“权色交易”都是因为官员在经济问题上东窗事发后而附带被发现,理由据说是没有清晰的法律条文,所以多半放在道德层面不予起诉,问题是,许霆案也没有清晰的法律条文,却被“依法从重从严”。与陈良宇权色交易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相比,许霆那点儿破事不值一提。
礼遇三、陈良宇东窗事发,根本原因还是经济问题。但在被起诉的三宗罪中,名列榜首的受贿罪仅仅是“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换算一下,在上海也就一套百来平米房子的钱,以他的级别之高权力之大,说难听一点,如果真是这样,“良宇同志”实在是好领导,君不见,千千万万个工资1千出头的乡长都住进了小别墅。
因为该案源于经济问题,重点也在经济问题,所以“239万”这一数字有必要继续“挖掘”。尽管“良宇同志”经常号召“一把手应该定期报告廉政情况”,“强调党政齐抓共管落实反腐倡廉”,但真要是陈良宇东窗事发后不过就区区239万,则不会超出国人的“心理价位”,就是“将他当个屁放了”也没什么。我想问的是:中国有几个人相信真的只是“239万”?请注意,这还是“折合”后的结果。话说回来,法律重证据,就是常识告诉我们远远不止这个数字,如果只能拿出这个数字的确切证据,法律也只能认这个数字。如果我这样说您应该会相信:所谓的陈良宇受贿“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只是“干干净净的”的受贿金额,不包括以下部分:
一、难折算的。比如性贿赂就很难折算成金额,虽然有现成的“市场价”,不过差别很大,折算的确困难。
二、难查清的。比如利用权力帮其弟陈良军从土地交易中获得了暴利,但要他弟弟交待分了陈良宇多少钱几乎就不可能,此罪只好被控“玩忽职守”。
三、多个篮子分流鸡蛋。“玩忽职守”这个篮子就可以分流很多受贿款项,“滥用职权”分流更多。社保基金动辄10亿元计,无利不起早,若非有利可图,哪个嗜权如命的人会“滥用职权”!
许霆在法庭上的一些言论被冠之以“语录”,也使得一些“挺许派”倒戈,其实,许霆到底只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孩子,谈不上城府和计谋,他的话,要么出于无知,要么受到“高人指点”,听听就算了,别当真,再者,“上诉不加刑”是现代法律通行的原则,就是最后表态的“不上诉”都说明不了什么,别说许霆这个关了很长时间的打工仔,就是一块石头,煮这么久也熟了。我家装修房子那一年,到了后期,就巴不得早点结束,装修得好坏已经不重要了。高法还是放了他吧,许霆没占到便宜,银行没受到损失,恶劣影响更是无从谈起。
陈良宇不同。他城府很深,下面有人(不是指那些情妇,而是指案件相关但未被起诉的人),尤其是曾经的高官身份。涉案巨大,影响恶劣的陈良宇,应该在现有的“239万”当中被“依法从重从严”,礼遇了就礼遇了,不要再拿陈良宇说的几句“对不起”作为轻判的依据,谁都知道这只是一种辩护策略。
我这也是瞎操心,看看法庭上这段对话就知道结果会如何:
陈良宇说:“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
审判长说:“合议庭注意到,陈良宇整个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很好,回答问题实事求是。控辩双方一致认为,陈良宇配合工作,积极退赃,合议庭在合议后会积极考虑这一要求的。”
不出意外,陈良宇案的结果无非是先在所谓的监狱过一段普通工人农民羡慕不已的日子,然后再“保外就医”,医治他那脆弱的心灵受到的严重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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