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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教育,高薪养廉,独立监察——香港的廉政经验

2025-02-23 学习 评论 阅读

公众教育,高薪养廉,独立监察  

——香港的廉政经验

香港是在亚洲乃至全世界都算得上是相当清廉的,但是在上世纪70年代意见也是相当贪腐的,在总结香港的廉政经验是有人用三句话反映“公众教育,高薪养廉,独立监察”。贪腐问题是我国乃至整个亚洲地区和整个受儒家文化影响地区的共病,是整个社会的顽疾,是不仅仅靠严厉打击,加强监督,加强预防就可以吗?事实已经证明了是不够的。  

对于公众教育,腐败是一个文化问题,我们对于腐败往往注重对中高级官员的教育,对他们进行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会场上往往对好典型流下激动得眼泪,对绳之以法的痛恨稽首,会议后照旧腐败。反腐教育一定要从娃娃抓起,从全民教育抓起,走群众路线,但不搞群众运动,进行公众教育。第一,在中小学中搞合法的公民教育,反腐倡廉等德育教育,给将来成为公务员的青少年打防腐疫苗。例如在香港每所小学校每周一堂课播放德育教育卡通片“想一想”。故事一般是无结局的,为的是引发学生作道德思考并且撰写道德文章。大中学生接受的廉政课程是“反贪个案齐探讨”。廉署每周提供一个案件供课堂讨论。第二,反腐进社区,进基层,进大众媒体,进社会教育。教育使生意人和公众大多认识到,秘密佣金意味着不公平的竞争和额外的成本,减少利润和有害自由市场。第三,走群众路线,但不搞群众运动,进行公众教育。反腐败也同样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群众憎恨腐败,有反腐败的愿望和要求,有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如何保护群众反腐败的积极性,动员更多的群众投身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现实问题,科学利用信访工作,网络,各纪检监察渠道,让群众成为廉政之友,发挥人民群众成的巨大力量,是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的可靠保证。第四,教育广大群众对腐败的“零度容忍”,贪腐一分钱也不行。就是说任何腐败现象都不能容忍,不能原谅,不能允许,努力在国人中形成反腐败的良好氛围,造成腐败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降低国人对腐败的迁就能力。  

对于高薪养廉,对于反腐机构人员进行严格的筛选,职员的薪金要远高于其他公务员,当然他们也应受到更严格的监督和处罚,是他们有较高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使他们把反腐倡廉当成一项事业,而非一项工作,特别是一项养家糊口的工作。  

对于独立监察,在香港,廉署的首长是廉政专员,他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专员之下设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除特首外,廉政专员不受任何人士指挥与管辖,《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廉署的调查权力极大,是一般司法机关无可比拟的:可调阅任何资料、处置财产、搜查扣押,有权检查政府各部门及公共机构的行政程序;公务员的生活及消费水平高于官职收入水平,或拥有的资产超出其合法收入,而不能作出合法解释的,即视为贪污可对他们立案调查等等。反观我们的反腐机构很多,有国家的检察院,监察局,反贪局,有党的纪检委,现在各民主党派又要建立自己的反贪机构,关键各级机构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机构不独立,经费不独立,办案更不独立。应把各机构统一于国家意志,仅对同级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垂直领导,独立人事,独立财政,独立办案,独立起诉。

我相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集体智慧下,我们一定可以遏制腐败在我国的蔓延趋势,建立一个经济繁荣,社会文明,政治民主,清廉,高效的,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  

标签:教育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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