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和谐”还是要“对立”!声援刘汉黄的再评论
要“和谐”还是要“对立”!
——声援刘汉黄的再评论
农民工兄弟外出打工潮的兴起,来自于“国家的改革”的号召。农民工兄弟外出打工,是全国流动人口的主力大军,举世无双;一方面,拉动了国家的内需和经济、加速了资本的流转、增值!另一方面,农民工兄弟所在的打工地,因大批量的廉价劳动力的竞争、涌入,为当地的经济效益,为当地的GDP作出了特大贡献;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特别是,各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曾多次有组织地,批量的组织该地农民工外出打工时,据说有的还在打工当地设有“联络办”之类的部门,也曾有各地方政府多次报道说:外出打工的本地农民工兄弟为打工地是“如何,如何的贡献”,又为本地
“如何,如何的寄回、带回多少、多少钞票”。但农民工兄弟在当地的生存、工作、生活处境如何!?似乎无人过问,这该作何理解呢?!是否这与当年“某人两次南巡”时,从没有去过农民工兄弟的住地了解,过问,关注过,从没有就此发表“讲话”,更从没有为农民工兄弟“题词”有关呢!?……
自贵州铜仁地区松桃县26岁外来工刘汉黄因工断手出事了!可叹刘汉黄,才26岁的青春年华啊!!因打工伤残了!起纠纷了,最后拼命杀了人了!眼看性命难保,可到如今,怎么不见来自家乡,来自贵州铜仁地区松桃县“联络办”之类的部门或官员的身影和声音!?有谁为刘汉黄说话啊!?(至今未见有类似的报道)刘汉黄单身,独臂面对着“资本家老板”和一群“陌生人”。 当年,地方政府为何仅仅只注重组织农民工外出,外出时农民工是“宝”,在外打工却是“草”!有些农民工却不幸“死不还家,有去无回”!有些农民工死在他乡,无名无姓,成了“失踪”的人,而地方政府和部门却从不关注、过问在外地打工的农民工的“安危”和“死活”!更不必说要前往当地,为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兄弟“讨说法”、“讨公道”啦!? 即然口口声声 对农民工“称兄道弟”,多么亲切?!可到头来怎能连“屁”都不是呀!?
在“特色法制”社会里,在强势资本面前,单个的,分散的农民工兄弟个人,面对资本家老板的剥削和欺压,为讨回公道,唯护自己的正当的权利和经济利益时,采用单个的,分散的暴力反抗和斗争行动,不可取;尤其是冲动地、被迫采用“杀人,伤人,拼死一博”的报复手段来抗争,更不可为;这在任何社会里,都会被定为是“犯罪”!有理就会变为“无理”。一般吃亏的还是农民工兄弟自己,接下来受到伤害的还有自己的家人,于事无补。
另外,不少农民工兄弟,在受到剥削和欺压后,不知道有“法律援助”一说,不知道向谁?如何去争取到“法律援助”!有的农民工兄弟等不及所谓的“援助”,也确有根本就再无“机会”、无“条件”、无“希望”不了了知的“劳资事件”,吃亏的农民工兄弟等不起这久拖不决的援助“恩惠”;有些农民工兄弟只有自己采取了绝望的如“跳楼、跳水、”自杀、自残的无谓牺牲自己的方式,那更是大可不必。
农民工兄弟啊!无论如何,都要咬牙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就会看到“事件”一定会有结果的!哪怕就是“独自面对”,也要“咬牙坚强地活着啊”啊!正如有网友说:“活着就是硬道理”!
毛主席说:“只有保存自己,才能达到消灭敌人地目的”。因此,农民工兄弟,要首先学会保存自己,才能达到生存发展的目的;不到必须牺牲才求得最后生存的一刻,决不能轻言“拼命”!可惜刘汉黄没有学会、理解这一真理!
单个的,分散的农民工兄弟个体的抗争,往往“事倍功半、得不赏失”。农民工兄弟只有团结起来!采取集体合法的自助、自救,以“群”抗争,才能改善自身被奴役,被剥削,被欺压的命运。
我认为:农民工兄弟应成立自己的合法组织——《农民工协会》!只有组织起来,才能成为“群”;而“团结起来”!就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
单个的,分散的农民工兄弟,共同依靠自己的合法组织,为自己说话,办事,为自己撑腰,就不再是“一盘散沙。
众所周知,海峡两岸要“和谐”,不要“对抗”;要互利双赢,加强交流沟通,“海协会”和“ 海基会”的存在,对两岸所取得的“共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难道说,大陆3亿农民工兄弟就不应该有一个为自己说话,办事,为自己撑腰的“家”!?就不能有一个自己的合法组织!?——《农民工会》!? ,
即然工人有“工会”?( 早就名存实亡了) 农民有“农会”?(现在早就没有了)3亿农民工就应该有自己的《农民工协会》!!
希望社会在提倡“以人为本”的时候,在提倡“和谐”的时候,不要光是喊口号!来点“可操作”的行吗!?即然在“市场经济”社会里,政府允许、并组建、成立有诸如为“消费者”说话的“全国消费者协会”,难道,就不能帮助、允许、组建、成立为3亿农民工兄弟说话、办事、撑腰的《全国农民工协会》吗!?就不能在各“省、市、县、区” 允许各地方的农民工兄弟成立《农民工地方协会》吗!?
我想,一旦诸如《农民工协会》等相关的协会能合法组建;到那时,劳资双方就有可能顺畅地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对话,不法资本家老板就不敢“事无忌惮地以强欺弱”;“协商、对话”机制自然能形成,互利双赢,共识就有可能取得。而“对立事件”也许就会减少;刘汉黄类似的“悲剧”就不会再重演;“和谐”的梦想也许就能成真!社会要“和谐”,农民工要生存,人人要发展、家家要平安;要“和谐”还是要“对立”!?请选择吧!!
预祝农民工兄弟自己的合法组织——《农民工协会》早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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