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大于与长桥关于民主问题辩论的看法
我对大于与长桥辩论的看法
民主问题一直是深水的热点,现在大于与长桥的辩论,是目前这个问题的焦点。经过几个回合的辩论,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基本上达成了两项共识:
第一、民主是个好东西;
第二、民主的核心或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大于)或公民当家作主(长桥)。尽管人民和公民在概念上有重要的差别,但只要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两者得到的结果是一样的,所以对这个问题,也可以算有了初步的共识。
现在的辩论的焦点问题是:怎样才算当家作主?
长桥认为,只有大选(由全体公民一人一票选举各级政府一把手)才算当家作主。理由是:政府代表公民管理各种事务必须经过公民的授权,亲哥托亲弟办事也要写委托书,投票就是履行这样一个法律手续。
大于则认为,大选是一种民主的形式,但不是唯一的,而且也不是最好的形式。大陆前三十年探索了一种更好的民主形式,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并举出了许多实例。
长桥不否认大于说的那些具体事实,但不认为那就是当家作主的体现。
我支持大于。理由有三:
第一,大选不是唯一的授权方法。共产党把国民党赶到台湾,并不是通过大选。
现在有些人因此否认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他们实际上都是以“大选是唯一合法的授权方法”这个观点为前提的。但历史事实不是这样的。人民(或者公民)选择了这个而不是那个政权,是以实际行动进行支持的,甚至以鲜血和生命来支持,这比投张票、画个圈的支持要强烈得多。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古今中外,概无例外。
第二,投票虽然是公民自主的选择,但自主的选择不一定就能体现当家作主。
因为有被迫、被骗、被收买等现象普遍存在,而且难于避免。这看起来有些自相矛盾:既然自主,又何来被迫?但这既是事实,也符合辩证法。
先说被迫。一是迫于强权,这种情况在军阀时代比较多,现在较少,但也还有,如台湾的黑社会(美国也有)。如果你不投某某的票,你就可能有生命危险,在这种二选一的条件下做出的选择,虽然是出于自主,但并不能体现当家作主。二是迫于生计,这种情况在私有制条件下最严重,两极分化越大,迫于生计的人就越多。有些人为生活所迫选择了卖身,这当然是自主的选择,但并不是当家作主的体现。所以大于认为可以将妓女存在的比例作为社会民主程度的度量指标,我觉得是有道理的。再拿前大运会世界体操冠军张尚武来说吧,他选择那样的一条路虽有自己的过错,但你也得承认,有社会的原因。他做出那样的选择是不是自主的?站在他个人的角度上看,他是当了自己的家,作了自己的主。但站在社会的角度上看,他不过是一个不合理制度的受害者。所以渡痴禅师曾有篇文章,认为只有在公有制条件下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这比那些认为妓女能自由选择卖淫、张尚武能自由选择偷盗就体现了公民的自由民主权利的思想,站在不同的高度。
次说被骗。许多人心甘情愿的把钱交给骗子,这种行为完全是自主的,但他是不是就体现了当家作主呢?按长桥的逻辑,这就是,按大于的逻辑,这不是。一个台湾人把票投给陈水扁而不投给其他人,是因为他认为陈比其他人更符合他的利益。这确实体现了他的自主选择,他头脑里就是这么想的。问题是,他为什么会认为“陈比其他人更符合他的利益”?事实上,能直接接触候选人的,只是全体公民中的极少数人,这极少数人中和他有比较长期接触的,又只占极少数。而这极少数中的极少数人,又有几个能对候选人有真正深入的了解?所以,投票人头脑中对候选人的认识,不是基于直接的事实,而是基于他间接接受到的信息。但我们知道,所有的信息都是可被选择和加工的,在收集、传输、处理、存储的所有环节都可能出现干扰和失真。如果加上人为的操纵,投票人就很容易被误导和欺骗。而大选的命门就在于,作为信息收集、处理、传播的核心机构-媒体,在私有制条件下很容易被操纵。当然,有人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媒体都是自由、中立的,至少是充分竞争的,因此不可能被操纵,有人则认为这不过是假象。我也认为这在私有制条件下是不可能的,这个问题可以专门再发文章讨论。大选中有个重要的环节就是竞选演说和现场直播,这个是投票人和候选人最接近的一种情况。这种情况能不能被操纵?看起来难度是比较大一些,但只要想一想曾经不少明星为上春晚而接受潜规则,不少在舞台上光彩照人的明星在台下乱七八糟的表现,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对大选不那么盲目乐观。
再次说被收买。一些生活困难或不想麻烦的人,把选票卖掉,这可以说是对自己的选票当家作主,但不能算对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等方面的当家作主。但这不属于我这里所说的被收买的情况。这里所说的收买,是指有些人出于投机或操纵选举的目的,收买一些人投某个候选人的票。被收买者完全是出于见利忘义、利欲熏心而卖掉自己的选票。这种小人的作为,虽然完全是出于自主,顶多也就是对他自己的选票当了家,做了主,能够说是对国家的政策、管理当了家、做了主吗?
第三,就算大选能达到最佳效果,选出了众望所归的领导人,也不见得就是实现当家作主的最佳形式。
要当家作主,最好的形式就是自己直接决策管理各种事务,而不是先选一个或者一些人出来,然后让他们代表自己管理各种事务。当然一个国家比较大,人很多,不可能所有事情都这样做,但可以做到:对一个工厂企业,由全体员工决定重大事项(包括选举员工代表),由员工代表参与日常管理;对一个县或区,由全体公民决定重大事项(包括选举人民代表),由人民代表参与日常决策和管理、监督;县以上依此类推。因此,我认为文革时的两参一改三结合、四大自由等等都是很好的民主形式。
当然,现在进入了信息社会,由人民直接参与决策和管理就更方便了。关键是要恢复公有制,探索在信息时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最佳形式。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大众政治制度可能是信息时代的最佳民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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