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谈必须清除“必须牺牲劳动者”的“改革”“发展”观
五谈必须清除“必须牺牲劳动者”的“改革”“发展”观
2007年6月19日 ,我在人民网、新华网上发表了《必须清除“必须牺牲劳动者”的“改革”“发展”观》,以后在 6月22日 、 6月27日 、 6月30日 ,继续发表了二谈、三谈、四谈,主要是谈山西黑砖窑问题,也包括深圳富士康“现代包身工”问题。这次写“五谈”,一是昨天发表的《当前在经济改革中出现了一些歪门邪道》中提到了富士康问题,需要作个说明;二是这个2006年备受“血汗工厂”指责的富士康,最近频出员工自杀事件;三是看了新华网报道:“13日下午,深圳市总工会公布富士康近期多位员工坠楼事件的调查结果。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称,坠楼事件连续发生暴露富士康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和不足,希望企业吸取教训,建立人文关怀的管理体制”,想说几句。
关于富士康问题,我初上网就触及了,在搜狐网和央视网上发表20多篇文章,揭露和谴责富士康公司实行血汗工厂制度,还向国家举报,多次上书,强烈提出“富士康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许多企业实行血汗工厂制度,为我国宪法确立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所不容;与党提出的‘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对立。”后来国家信访局才将我的举报信转与广东省,但从此就无音信,
我当时写的文章,绝大多数都因我的搜狐网博客被封闭而失落,仅残存央视网的几篇,但也可见一斑,现录于下。
(一)
富士康公司受到谴责:“血汗工厂”。
昨夜秋风叹发帖《富士康的自白,我为什么这么招人恨呢?》说:“大家又如何解释每天有近千名新人进入富士康实习?难道这些人是象奴隶一样被押送进去的吗?”网友安居乐业的评论给了很清楚地回答:“血汗工厂我不干,别人干,我不干吃不上饭”。
不提城市的大量下岗待业人员,这不是富士康公司的招工方向,富士康公司的招工方向在农村,在学校,一亿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千万计求职的大、中学校毕业生,使富士康公司完全可以百里挑一,也不愁没有人来应聘。
劳动者在职场中无疑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背井离乡出来打工的,必须就业以维持生计农民工,面对劳动力市场严重供大于求的情况,对于企业的加班要求委实不敢也不能加以拒绝。
非常清楚,在这种双方的“资源”极不平衡的状态下,主流经济学家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那里搬来的市场经济教条,即完全让市场自由地配置资源,完全由市场自由博弈的劳动力定价制度,必然是单方面伤害劳动者利益,制造不和谐社会。
事实上,在资本主义国家,尽管工会也在剥削劳动者,但是工会不是直接剥削工人的劳动力的创造物,而是剥削工人劳动力的价值。因此为了剥削,它必须首先要代表劳动者与资本家“博奕”,使劳动力卖个好价钱。
而现在我国的工会,实际上形同虚设,根本没有负起工会对职工的责任。《工会法》规定,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然而,工会没有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每每要看政府部门的脸色办事;甚至还为了给资本营造一个满意的“投资环境”而牺牲工人的利益。因而助长了血汗工厂在我国的曼延。
工会应当进行改革,它必须由工人群众民主方式产生,真正成为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人群众自己的组织。不能像现在这样,成为脱离工人群众的一个行政的附属组织。我国简政放权的改革,至今都是不断的把权利放给企业,实际上也就是给了企业家或资本家以越来越大的权利,造成了越来越不平衡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资本家与工人的矛盾对立关系,在一些地方已经产生了冲突。这种情况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了。
不可能没有矛盾。要形成和谐社会,就必须使矛盾双方处于相对的平衡,利益的平衡,力量的平衡。在今天日益激化的劳资矛盾中,必须改革工会,使工人能通过有组织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劳资之间不能有组织地解决矛盾,没有组织的工人自然会生产无组织的斗争,就难免破坏性。
以人为本,就必须消除“血汗工厂”,维护工人的人权。
“血汗工厂”问题不解决,人权受到侵犯,国家和社会不予解决,矛盾不能缓和就走向激化,去年1至7月,广东省劳动部门处理过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达540宗,涉及人数5.73万人; 4月3日 再次爆发工潮,三千名工人上街抗议厂方强迫工人加班和多方刻薄工人。现在的情况还完全可以控制。首先为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社会及其代表——国家,必须尽快解决“血汗工厂”问题,维护工人的基本的法定权益。
(二)
到处都有富士康公司的招工广告。每天都看得到,基本相同,且看其中一张。
深圳富士康 —— 长沙高新人才网
发布时间:2006-2-22 16:10 浏览数:10121次
男女普工:500人
一、员工福利及待遇:
1.基本底薪分别为480~580元/月(不包括全勤奖30元与其它补助)。公司负责伙食费标准为300元/月。薪资原则上每年根据个人年度技能考核调动一次,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另计。集团每年年终都会举办一次大型的模彩活动,奖项分别为: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计算机、手机等,最低奖项400元,中奖率50%~60%左右,以此来回报所有员工一年来的辛勤工作。
2..集团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8小时:延长工作时间费用另计,加班费计算方式:平日为1∶1.5倍、双休日为1∶2倍、法定假日为1∶3倍;
3.工资计算方式:底薪+加班费+全勤奖金+技能加给+主管加给+房补+伙食津贴=全薪
4.集团免费给员工提供食宿,统一发放工衣及免费洗衣,伙食标准为每餐两荤一素一汤,每天都享有水果补助。
5.员工享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10万元RBM);
6.年终奖金原则为员工基本工资的3~6倍,最低不少于3倍。
7.另依集团规定视个人能力贡献核发工作绩效奖金,原则为个人基本工资的3倍。
(注:本公司员工一般可以拿到15-16个月的基本底薪)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必须年满16周岁,且不得超过21周岁。
2、身高:男: 165cm 女: 155cm
3、视力:0.8以上
4、身体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无纹身、烟疤(本公司要进行体检)
5、有身份证
面试地点:长沙河西桐梓坡路30号
联系电话:0731—8905313;8907627
于是,每天都有一批人被招聘进了富士康公司;但是,每天又有一批工人辞职离开了富士康公司。富士康公司就像一个走马灯。
富士康公司外联部的 贺 小姐说:“很多人都想挤破头进入富士康。”据媒体报道“而一位商铺的老板则说,他弟弟曾去过富士康一个月,拿到手1100元,之后因压力太大立刻辞职。‘中介费交了1500元,到头来还不是亏了这么多。’”这就是富士康,来也自愿,去也自由,完全是学者所鼓吹的“双向选择”的劳动力的自由市场。
我们要问一个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富士康公司“每天有近千名新人进入富士康实习”,又不断地让有工作经验的熟练工人走,用没有工作过的十六、七岁的农民来替换,这有利于发展生产吗?
我们已经知道富士康公司外联部 贺 小姐的说道:“很多人都想挤破头进入富士康。他们正式工作以后,经常会有人晕倒或出现突发状况。于是,公司就对这些工人一个个检查身体。查过以后,公司惊奇地发现,招进来1000人,500人身体本来都有病。 小小年纪的他们,甚至还有一些人查出白血病。”
这是富士康公司自己承认的:“经常会有人晕倒或出现突发状况。”“招进来1000人,500人身体本来都有病。”这里,没有提到 2004年7月7 日,富士康一员工猝死在单位班车上;没有讲到公司强制职工“献血”;忘记了所有应聘职工,都先要自费(每人50圆 )体检,所谓“身体本来都有病”,纯粹是掩盖真相,推卸责任的谎言。
这里不去转述一个个工人的控诉,只听一听富士康公司职工流传的这样的歌谣:“干得比驴累,吃得比猪差,起得比鸡早,下 班比 小姐晚,装得比孙子乖,看上去比谁都好,五年后比谁都老。”
现在,我们清楚了,为什么“每天有近千名新人进入富士康实习”,因为,招进来1000人中,500人不久就累病了,不能再继续工作,必须有新的劳动力来替换他们。否则,富士康公司就无法维持规模生产。这就是 昨夜秋风叹说的,这是富士康(Foxconn)公司在给中国人上“有关效率的再教育”课:用超强的劳动,快速的的榨干工人的血汗;以大量的中国未来的劳动者的血肉之躯,制造1974年以资本额US$9,000元成立的生产加工制造塑料产品的鸿海塑料企业有限公司,1988年在深圳办厂后,很快发展为中国出口第一、全球500强的代工厂富士康(Foxconn)公司的辉煌。
在中国的18年,不断的一批批花季少女和少男被富士康公司吸收进去,榨干了血汗后又被富士康公司吐了出来。要知道,他们大多是正需要长身体,长知识的十六、七、八岁的青少年啊!要知道,单一个富士康公司,每年有几万人啊!这些人怎么了?
7月8日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报:广西某所(我没有记住名称)对十分之一的农民工的抽查,竟有7000多人得了职业病,不少人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在病床上受到最痛苦的折磨,等待着死亡。
同是这一天,《新华网》报道:“ 7月3日 晚 ,位于福州马尾的福建长隆纺织厂女工刘运芳晕倒在车间内,抢救无效第二天死亡。医生说,刘是因中暑死的。昨日,刘运芳的工友向记者反映说,该纺织厂车间常年温度很高,近期高温天气,更是给他们“火上浇油”,厂内中暑和长痱子的工友不是少数。昨日,记者就此展开一番调查。 刘运芳家属称 她晕倒前曾向厂方请假未准 。”
7月10日 发生在湖南宜章县的非法爆竹作坊爆炸事故导致7人死亡,其中竟有在此作坊中做工的一名14岁的女孩和两名70岁以上的妇女。
……
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血汗工厂”该终结了!这些在中国奇迹般的膨胀的巨人,肥得流油的老板们,每一个毛孔里流的都是中国劳动者的血!他们发财所透支的中国劳动力,将转变为中国社会未来的沉重负担。决不能再“将生命作为可牺牲成本”!这是“以人为本”的中国社会所绝对不能容许的。
我们要发展生产。但是要惠及全体人民的健康的持续的发展,千万不能象吸食毒品那样,用牺牲劳动者、牺牲未来来刺激一时的GDP增长。
(三)
“血汗工厂”公然无视国家法律,挑战国家权威。
我现在手里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指着富士康公司,对我国的政府和有关机关说:富士康公司“血汗工厂”制度严重违法了!你们必须有所作为。
我国劳动法第36条 [国家工时制度] 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工时制度。”
富士康公司规定职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无论是15小时、12小时,还是10小时,都严重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第36条[国家工时制度]规定。
即使按照我国劳动法第41条[工作时间延长限制] 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艰苦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富士康公司规定职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无论是15小时、12小时,还是10小时,也无论是否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过。都违反了本条所规定的可以延长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的规定;富士康公司不存在特殊原因,它把大幅度超时劳动作为常态,严重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第41条[工作时间延长限制]规定。
我国劳动法第64条[未成年工劳动保护] 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富士康公司规定职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无论是15小时、12小时,还是10小时,都远大于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富士康公司特地大量招收未成年工长期从事有损他们健康的劳动,严重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第64条[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
根据许多工人工产生不适晕倒和发生红疹,很怀疑富士康公司还让未成年工以及其他职工从事有毒有害劳动。
怀疑富士康公司招收未成年工违反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在数以万计的16-18岁的未成年工中,有多少是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的?
从富士康公司的招工广告看来,它是完全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但是,一旦工人来公司,它就完全不履行招工广告上的约定。这不仅是违约行为,还是一种欺骗,同时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第44条[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规定;而且,这是蓄意的知法犯法行为。
我已经根据我国劳动法第88条[搞活监督和组织、检举控告] 赋予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的规定,于 2006年7月1日 向领导人挂号(0514号)寄出了举报信,尽了一个普通人能尽的责任和义务,现在,公开指控富士康公司,表明我不怕任何打击报复,敢对此控告负责;同时,也表明我要将维护劳动者权利和法律庄严的事情进行到底!公开此事,很显然,就是要促使有关部门负起法律规定的责任,尽快处理。
希望有关部门负起劳动法第85条、第87条和第88条规定的责任,不要“不作为”。
揭露批判可能触痛了富士康,因而才有只为富士康辩护而来的昨夜秋风叹发帖《富士康的自白,我为什么这么招人恨呢?》,不久又发生了富士康公司状告《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的闹剧。而当时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竟然受理了!这是什么原因?对此我 2006年8月31日 发文《富士康公司来得好》:
“国外国内报纸揭露了富士康公司奴役工人问题,数以万计的工人上街抗议血汗工厂制度,深圳市有关机关不闻不问;我几次上书中央举报富士康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至今不见回复;而违法者富士康公司竟向法院一告便准,还应富士康公司之请,违反程序冻结了记者私人财产。道义何在?公正何在?法理何在?今日之国家是谁之工具?”
“国家机关对富士康公司事件双方截然不同的态度,表明了现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意识的深层次有问题。”
“什么是‘深层次’问题?这个问题讲了有20来年了吧?一直没有搞清楚。这回搞清楚了,这就是,我们的国家是为什么服务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还是为少数资本家赚钱服务的,或者说是以什么为本,是以为人为本。还是以为钱为本?
党中央早已提出“以人为本”的问题,但是,多半停留在嘴上,现在好了,感谢富士康公司,它把国家以什么为本的问题摆到实际上来了,考验着我们的真诚。所以说,富士康公司来得好!”
富士康状告《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不过是利用——现在有根据说——贪官压制舆论的闹剧,它们得逞了。于是,就有了自2007年6月到现在,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富士康公司已发生了11起员工自杀身亡事件。特别是今年1月下旬开始,接连发生6起员工坠楼事件,死亡4人,重伤2人!
看来,这次死人太集中了,又有欧盟某国对某行业员工自杀问题的国家调查,深圳市总工会去富士康调查了。我现在没有根据评论深圳市总工会的调查结论。只是感到轻描淡写,犹抱琵琶半遮面;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说这是“社会问题”,社会的什么问题呢,他没有说。我看,还是必须清除“必须牺牲劳动者”的“改革”“发展”观这个问题没有解决,或者说,根本没有注意,所以,我发文“五谈”,重提这个深层次问题:我们的国家是为什么服务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还是为少数资本家赚钱服务的?我们的经济发展为什么,是以为人为本,还是以为钱为本?无论是富士康问题、房地产业以及教育、医疗等等问题,根本问题就是这个问题:为人还是为钱。这是两条道路。我认为:
以人为本的经济改革,才是有社会主义特色的改革。
为人的全面发展,才是科学的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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