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厉以宁家族暴富史

2025-02-28 学习 评论 阅读

经济学教授家,能够先富起来吗?

  经济学教授家,能够先富起来吗?很多人未必能想象得到。二十多年之前,百万目标已经心满意足,但人家已经上亿家产了,现在更是翻了几十倍有几十亿家产,还在膨胀之中。当年曾经引起巨大风波,今天咱们就一起回顾,尽量隐匿本名

  一、论坛起风波

  2007年11月,一位厉害的经济学家作客强国论坛,网民帖子蜂拥而至应接不暇,教授名声很大。有评论说该教授哑口无言落荒而逃……为什么名震天下的厉害教授被围攻?不妨看几段网友提问:

  网友1问:教授主导经济改革话语权30年了(现在影响40年了),搞得我们没了工作,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物价飞涨没得吃,还有脸夸夸其谈?

  网友2问:想问一下教授,中国的经济研究中心是否接受西方国家资助?能否做到超然地位?

  网友3问:教授说中国不应该建成福利社会,否则人们便没有危机感不好好工作——凭什么你们教授们该享受上好福利呢?

  网友4问:教授说房价涨得快是好现象,说明居民的收入多了。我看是您教授家收入增多了,你根本代表不了老百姓利益!

  网友5问:老教授,今年有人大代表呼吁调查你的经济问题,你不想在此澄清一下吗?

  网友6问:请问教授,你如何看待人大代表洪某某对你的提案?你怎样对待别人对你的批评。“你去告啊?”这话是你或者你家人说的吗?

  具体是哪位著名经济学家?为文章生存,不便指名道姓。文章所说的厉害教授并非指厉教授,大家不要随便联想。

  二、基金会资助

  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19791980年开始,陆续有一批青年学者受到太平洋对岸基金会资助,包括资助政策研究,尤其是资助进入美国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加州大学等。

  当然远远不止经济思想理论金融领域,几乎涉及包括法制人文社科各个领域,随后很多人选拔进入重大关键核心领域。策划和推动这些资助活动的,主要是美国三大基金会:福特/洛克菲勒/卡内基。当然他们另一重身份是美国中情局的白手套,人员窜来窜去。

  抗疫以来网络上隔三岔五就有与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机构工作人员往往对有心人熟悉的数据和事实,回答不上来,甚至对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也答非所问,这个机构几乎完全复制了太平洋对岸。当然主要管理者和骨干人员包括内部机构设置,也是几乎照搬。

  太平洋对岸有中医药防控吗?当然没有吧?对岸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根本没有中医药防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当家人,大家看到他什么时候有过客观准确认识和理解抗疫?熟悉有效治疗手段?

  三、争鸣与传承

  有人把改革开放之后其中两位经济学家相提并论,有些舆论花言巧语蓄意杜撰有意编造炒作两位观点对立,指的是厉以宁和吴敬琏。

  他们俩其实是同龄同乡校友,他们的经济理论都源于西方,没有根本立场冲突。“厉股份”和“吴市场”是路径差异,本质同道,他们俩还做过澄清。两位不少政策建议被采纳,社会争议也不断。

  厉以宁的典型论点是股份化所有制改造。经济观点外,1999年有网络举报厉以宁家族已是亿万富豪,质疑家族巨额财富来源。2007年有人大代表提案要求对厉以宁家族财产进行调查

  厉以宁连任三届全国人大常委委员1988~2002年达15年,第七届八届九届常委,还是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委和法律委员会副主委。

  厉以宁卸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之后,接着担任全国政协第十届常委和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连任三届。闹得沸沸扬扬的某某家族巨额财富咋回事?先说揭幕,再看教授之子厉害公子回应。

  四、史实明揭“幕”

  厉害教授29岁儿子调到深圳国有企业,30岁出任国企当年注册资本1000万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真挺年轻有为。1993年时候1000万可以买好几套别墅,房子可以买好多套,比现在值钱得多。

  厉害教授之子厉害公子29到34岁调到深圳宝安集团。五年之内,买车买几套房子买别墅。投资项目一个接一个,动辄千万投资。教授夫妇皆在大学就职,儿子儿媳三十来岁没几年拥有过亿资产,令人瞠目结舌的火箭一般财富增长速度。

  原文有删节序号有变

  何某某,厉以宁夫人,是某某大学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7年3月兼任深圳延宁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于1999年1月变更后不再任。

  厉某,厉以宁之子,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1992年调入深圳宝安集团工作,曾任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公司和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宝安集团总经理助理,1997年离开宝安集团。同年3月,任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崔某某,厉某夫人。大学毕业。原在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后任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

  焦点单位一: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号 4403*****4894,执照号深司字S1203),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四号华某大厦B座2G室。注册资本6800万元。焦点单位之二: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在国家工商局注册,地址同上。

  1、难以置信的家族

  根据目前已经暴露情况,厉某自调到深圳工作后,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通过各种手段获得财富达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主要表现在:

  ⑴1996年下半年在深圳罗湖区红岗路银龙花园7栋购置50*、70*两套复式结构住房,加上装修费用,合计约达到200万元左右。

  ⑵1996年购置进口吉普车一辆。

  ⑶1997年3月,厉某在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中出资2380万元。以崔某某名义出资2040万元合计达4420万元,占有65%股份。

  ⑷1998年初在深圳购置高级别墅一幢,加上装修费用,约400多万元。

  ⑸1998年初又购置进口凌志轿车一辆,价值80多万元。

  ⑹以厉某名义在深圳市神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15%股份。

  ⑺厉某等人在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已经控股。具体出资情况待查。

  ⑻厉某等人以各种名义在其它公司中的出资和在外地购置的房产、汽车,以及在境内外的存款若干。

  据估计,该家族总资产已经超过1亿元。

  2、耐人寻味时间表

  厉某从1992年7月调入深圳宝安集团以后主要经历颇为耐人寻味:

  1993年9月,厉某开始担任由宝安集团投资1000万元设立的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1994年3月,深圳延宁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1994年9月又兼任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并且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有“企业上市策划、咨询、上市推荐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开始操作厦门龙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活动

  1995年,厉某开始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4年-1996年,由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公司承包经营深圳市鹭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龙某股份公司投资3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200万元成立西安安华东郊洗车有限公司,并垫付469.24万(?)

  1996年2月,深圳延宁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延宁实业有限公司,由崔某某任董事长,厉某等3人任董事。

  1996年3月,深圳市神华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深圳延宁实业有限公司和厉伟各出资150万元,崔某某为董事,厉某为监事。

  1996年5月31日,厦门龙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60**11

  1996年7月2日,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进行变更,厉某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仍任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后调任宝安集团总经理助理。

  1996年7月24日,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在深圳特区报登出招聘广告,称其为“经国家工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大型期货经纪公司,由国家部属公司共同投资兴办,资金雄厚,实力强劲。

  1996年7月30日,厦门龙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厉某罗某等7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996年9月,由罗某与其妻子喻某合伙成立深圳市佳定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1996年12月,厉某离开宝安集团,转入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以回避其原来具有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1997年1月,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公司1000万元注册资本仅存150万元,而由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再出资1000万元,注册资本变为1150万元。企业类型由“股份公司投资”变为“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厉某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1997年3月,深圳市延宁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元猛增至6800万元企业类型变更为“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定代表人由崔某某变更为厉某,其母教授夫人何某某参加监事会。该公司由厉氏家族控股,其巨额资本来源不明

  1997年5月28日,厦门龙舟股份公司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会,免去厉某等三人董事职务(同时被免职的两人为罗某、庄某某,史先生举报时均已被捕)。从此,厉某与原工作单位完全脱勾。

  1997年开始,厉某开始公开以延宁公司名义进行各种投资活动和商务活动,并担任多个公司董事或监事,有的则以崔某某名义出任董事或监事。

  1997年8月,延宁公司与佳定公司、香港智源企业有限公司一起出资170万美元收购控股深圳红光奥康光电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智同指纹技术有限公司),延宁公司占有55%股份。

  1998年2月,厉教授在深圳时到红光奥康公司“视察”。

  1998年4月下旬,延宁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罗某在深圳被厦门检察院来人拘捕,厉某第二天就派人前往营救。

  1998年4月29日,厦门龙某股份公司公布1997年年报,该公司上市第二年就亏损3904万元,平均每股亏损0.647元。

  1998年5月13日,各证券报公布厦门龙某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吴某某、副总经理庄某某因涉嫌受贿罪和商业受贿罪被捕。罗某因已离职转在延宁公司工作而未公布。

  1998年6月-7月,厉教授前往厦门讲学期间,厉某前往厦门检察院闻讯,事后到处宣称罗某事与其无关。

  1998年9月,深圳市佳定实业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从300万元增加至700万元,罗某出资从120万元增至280万元,其妻子喻某出资从180万元增至420万元,崔某某仍任监事。

  1998年10月底,罗某被取保候审返回深圳,并公开露面。

  1998年11月5日,各证券报刊登宝安集团公告,称将其关联公司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5公司所持有的厦门龙某股份有限公司39.76%股份(总计2400万股)转让给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不再占控股地位。

  1998年11月24日,厦门国贸(股票代码600755)发布公告称与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合资成立厦门北大之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延宁公司出资807.5万元,占有16.15%股份。

  1999年1月,延宁公司在年检时将何玉春、岑池明分别从监事和董事名单中去除。

  1999年4月,宝安集团(股票代码0009)发布公告称,因连续三年亏损,自4月30日起对其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

  1999年5月,厉某亲自联系将经营不善已难以为继的智同指纹公司转让给北大方正集团,尤其作为投入深港产学研基地的高科技项目。与此同时,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班也被列入该基地项目。

  1999年6月,厉教授在特区报举办的经营管理高级研修班上大谈“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

  1999年8月,厉某竟然将别人寄给北大党委的举报信公开示人,气势汹汹地指责有人竟敢举报厉教授。

  1999年9月,厉某再次派遣律师赶到厦门。

  3、关系网发人深思

  以上涉及各关联公司历次变更登记材料,可以发现,存在一个以厉氏家族为核心,以原宝安集团和金融证券部门人员为骨干,以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和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为据点的集团。

  这批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短短几年中,所敛集的资产远远超出其正常收入,一般都已拥有数百万元至数千万元资产。他们在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后就很快离职进入早就注册好的私营企业,利用这些资产作为资本进行新的“创业”。一方面将这些资产通过各种方式“清洗”或者转移,另一方面继续利用其敛集更多资产。

  根据初步调查,与上述焦点企业有关联的企业有:深圳市佳定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号:4403012007432,注册资本700万元,崔某某任董事;深圳市神华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号:19242080-X,注册资本1000万元,崔某某任董事,厉某任监事;深圳智同指纹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号:企合粤深总第102613号,注册资本200万美元,厉某任董事;深圳市泽尔达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号:19243532-3,注册资本60万元,崔某某任监事;香港智源企业有限公司等。

  另有与厉某及厦门龙某股份公司(现更名为“雄震集团”)关联的公司: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鹭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安华东郊洗车有限公司,深圳九州方圆有限公司等。

  上述公司中对厉某伟敛财活动比较了解甚至直接参与关联人物有:罗某、肖某某、刘某、李某、孙某某、岑某某、张某某、张某某、贺某某等。

  4、难以选择的判断

  ⑴1997年3月,厉某及其家人在延宁公司巨额出资和拥有的巨额资产是来自个人的合法收入?自筹资金?还是亲友资助?或是非法所得?

  ⑵从1997年以来,延宁公司资产的快速增值是由于厉某等人经营有方?有高人指点?或是寻租的“硕果”?

  ⑶延宁公司与神华期货公司、佳定公司等关联公司究竟什么关系?仅有正常业务关系?有控制关系?或有不正常关系?

  ⑷厉某在宝安集团工作期间为公司做出了重大贡献?一些负面影响?还是造成了巨大损失?

  ⑸根据厉某在推荐厦门龙某公司上市过程中的作用,他和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经济犯罪案件有没有联系?有一般问题?或有严重问题?

  ⑹厉教授及其夫人对其子拥有的巨额资产是一无所知?或略有所闻?还是知情不报?联系其近年来的一些奇谈怪论,是否可以品出另一番意味?

  ⑺作为中共党员和全国人大常委的教授及其夫人,在申报财产和子女情况等问题上是否执行了中央有关规定?是阳奉阴违还是明知故犯?

  ⑻寄给教授所在大学党委的举报信竟然会落到厉某手上,教授是否与此无关?厉某如此有恃无恐,是因为其神通广大,与众不同?或是因为有了保护伞?

  ⑼对照党纪、我国法律法规,如果上述情况属实,将会发现的是创业的新闻?敛财的秘闻?还是违法乱纪的丑闻?

  五、厉公子回应

  史实明文章发布后香港某杂志、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报道以及韩德强发表公开批评厉以宁经济学观点文章——《从“厉股份”到“厉暴富”》,风波公开化。全国人大代表洪某某在2007年“两会”上对厉教授公开批评,批评包括厉教授在内的四大经济学家在股市圈钱,把这一风波推至巅峰。

  此后厉伟在媒体上进行回应,并公布了香港高等法院对转载“厉以宁家族暴富”内容的诽谤裁定,以及报道此事的国内《瞭望东方周刊》的公开致歉声明。网络揭露七年之后,也是全国人大代表提案要求对厉以宁进行调查后,2007年3月26日,人民网》财经》财富专栏转载了21世纪经济报道关于厉伟的回应。

  2007年3月27日就是上文发布的第二天中午,人民网又再转载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调查。

  由于厉某始终坚持不自证清白和保守隐私两个底线,调查无法知道厉某“巨额财产”真实来源。刘大华(化名)先生认为,厉某的第一桶金源自合法股票投资。

  “厉以宁家族暴富”成为一场跨世纪的风波。自史实明自1999年第一次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厉以宁家族暴富和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后,至今已经7年有余(距2022年已经过去23年)。

  7年过去,举报者史实明表示,仍有三大遗憾无法释怀:一是国内竟无人有勇气对真相进行调查核实;二是有关部门似乎对此案件视若无睹;三是举报中涉及的厉以宁本人至今没有对如此重大的“诽谤”进行追究。

  史实明似乎也有欣慰之处,比如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曾在“两会”上公开“炮轰”著名经济经学家厉以宁,这至少让他认识到“民主是个好东西,且已经有愈来愈多的人不再保持沉默!”

  风波起源

  1999年,网上突现《有关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一文。自此,有关全国人大常委、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及其家人的敛财暴富传闻开始广为人知。

  该文列举了厉以宁家庭成员的工作履历,按时间先后顺序披露了厉以宁之子厉某“耐人寻味”的工作时间表,列示了厉某及其夫人崔某某投资参股的公司名单,以及这些公司的有关工商注册资料。

  更为详细的是,文章还公开列明了对厉某的敛财活动比较了解甚至直接参与的关联人物名单,分别是:罗某、肖某某、刘某、李某、孙某某、岑某某、张某某、张某某、贺某某。

  此后,经香港某杂志、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的报道以及韩德强发表公开批评厉以宁经济学观点的文章―――《从“厉股份”到“厉暴富”》,此场风波逐渐转为公开,而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依此在2007年全国“两会”上对厉以宁教授公开批评,批评包括厉以宁在内的四大经济学家股市圈钱,把这一风波推至巅峰。

  此后,厉以宁和厉某在媒体上进行回应,并公布了香港高等法院对转载“厉以宁家族暴富”内容的诽谤裁定,以及报道此事的国内《瞭望东方周刊》的公开致歉声明。

  但风波并没有就此平息。2007年3月13日,史实明再次发表《就厉以宁家族暴富一案的再次声明》,声称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2001年1月21日就民事案件2000年第4430宗所作出的赔偿金评估“裁决”,提请厉某的律师不要将其冒充成“终审裁定”,而刻意隐瞒此案的正式裁决。

  他在此文中认为,厉以宁家族有意选择将已经离开某刊物的刘某作为被诉人,从而让被诉方无人出庭,导致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此案时并未能对“厉以宁家族暴富”一文中的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控辩,法院只是依据一方当事人的举证作出了裁决,所以该裁决不能证明厉以宁家族的清白。

  谁是史实明?

  记者了解到,史实明留下的联系地址是深圳市深南中路73号。经调查,该地址是一栋办公楼,并不是一个独立居民住宅,无法确定史实明真实身份。记者虽努力通过多个渠道联络,但截至发稿,始终没有联系到他本人,至于其手中是否真的掌握了具体证据,无从得知。

  据知情人介绍,史实明是化名,化名史实明的这个人为男性,现年60余岁,曾经和厉某有过同事经历,由于工作矛盾与厉某发生冲突。

  该知情人介绍,两年前在深圳一家超市时碰到疑似史实明的人,当时这个人欲联络知情人一起状告厉某,该知情人没有答应他的请求。

  史实明的《有关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罗列了厉以宁家庭成员的工作履历,相关公司的工商注册变更资料,并没有具体说明厉某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进行过敛财活动,以及敛财的具体数目和经过,但该文列示了对厉某的敛财活动比较了解甚至直接参与的关联人物名单,为记者调查提供了一丝线索。

  经多方努力,记者终于发现了部分关联名单中人物的下落,其中李某、孙某某目前已移民海外,罗某、肖某某、刘某、岑某某、张某某、张某某、贺某某等人目前均在国内工作生活,罗某、刘某、岑某某三人在事业上仍与厉某保持着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

  在和这些人初次联络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后经沟通,部分人员表示愿意接受采访。

  记者调查结果

  由于厉某始终坚持不自证清白和保守隐私的两个底线,在没有法律强制要求披露的情况下,调查无法知道厉某“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与厉某在事业上有过合作经历的刘大华(化名)先生认为,厉某的第一桶金源自合法股票投资。

  2002年就已离职的原延宁实业员工卢某某先生表示,延宁实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证券投资,还有一部分是股权投资收益。他们当时投资完全依靠前瞻性研究,内部实行团队决策的投资制度,从来不听外部消息炒股。他认为,延宁实业公司快速增值依靠的是智慧的头脑,来源于合法的证券投资。

  过去曾经是厉某在宝安集团同事的张某某、贺某某两人认为,厉某没有给宝安集团造成重大损失。曾任龙舟股份副董事长的贺某某明确表示,厉某没有到厦门检察院营救罗某。

  厉某的同事认为,厉以宁是著名经济学家,对厉某所在公司的实际工作不会有太大影响。

  厉某夫人崔某某在深圳市工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的上司陈某某介绍,当时的崔某某在其营业部只是一个普通工作人员,既不和钱财打交道,也不具备和外界联络的便利,当时她除了工资收入,别无其他来源。他还表示,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非常严格,任何人都不可能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某大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立新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看,厉以宁是经济学家,不是政府官员,现在没有法律规定要求经济学家申报个人财产和子女财产情况。至于厉某是否涉嫌利用权力和不对称信息牟利的问题,他说仅从厉以宁身份判断,他不属于法律界定的内幕人

  对于史实明提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的“终审裁定”,以及法院只是依据一方当事人的片面举证作出裁决的说法,王立新认为,香港高等法院作出所有裁决都是终审裁定,只要这个裁定没有被新的证据所推翻,这个裁决就会一直生效。

  他认为,史实明的逻辑不是法律思维。被诉方出庭与否只是法律程序的问题,和判决结果的公正性没有关系。(朱益民)

  六、回眸历史

  距离史实明1999年网络揭露,已经过去23年时间。距离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提案对厉以宁进行调查,也已经过去十几年时间。网络有个好处就是很多事儿留下足迹,有时会引起人们回顾兴趣。

  厉教授家族20多年都是公职人员时候,几年就积累上亿财富,算得上是“先富起来”典型,教授既是宣扬改变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股份制翘楚,学生遍布经济界,对某些经济政策决策有影响。

  上世纪九十年代,上市有指标,不完全凭企业实力。教授任人大常委委员暨法律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持《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是不是工作关系与央行证监会上市公司有广泛联络?

  大家不要妄加猜测,不要把几年内他们家财富暴增,买车买房买别墅和多笔千万千万投资以及参与所有制改造,和企业上市等事项联系起来。

  教授夫妇及其儿子夫妇都是公职,妻子和儿子夫妇一边体制内工作一边成立私营公司,几年之内成私营业主,持有很多公司股份,充分证明了改制和股份化确实能致富!

  老教授仍时不时冒出一些“高论”,很多徒子徒孙热衷传播。他的改制说和“厉股份”形象依然赫赫有名,拥趸和反对质疑从未间断只要教授敢于到草根云集的论坛场合,依然会有很多人提出诘问。

  厉害的教授家20多年前上亿财富,现在早就已经翻了几十倍。厉某主持某某电子、某某股份、某某基因等多家公司投资和股权管理,入选胡润百富榜,他夫妇倆财富早已达到几十亿元。2019年12月30日,福布斯中国发布“最佳创投人”榜,厉某位列2019最佳创投人百强。

  ★历史会留下足迹,不论经历过什么……

查看全部
标签:深圳   有限公司   某某   公司   教授

条留言  

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