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令国:七部委推公租房是为商品房保价
6月11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强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12日,由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发布,主要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并纳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从这一政策出台时间看,是对房地产的进一步调控,也是对房地产市场的又一次分类。至此,中国的住房市场已经形成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商品住房等几个针对不同收入人群的供应格局,从表面分类看,未来的百姓居住问题已经从方向上得以解决。
但是,如果细看当前的住房市场分类,无疑是从98年房改之初就已经确定下来的市场分类,今天百姓与房地产之间关系的矛盾,并非来自于住房市场供应的分类不全,而是来自于2003年18号文将房地产确认为支柱产业后,‘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中的保障二字就被地方政府所摒弃,对商品房之外的其它住房分类产品市场供应全部停止,进而全民的居住需求都要依赖于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如果没有03年18号文的出现,房地产市场就不会抛弃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居住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今天的房地产问题也不会出现。
溯本追源,今天的房地产问题之祸根并非城市化原因,也不完全在于货币化与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只在于18号文将不同收入人群的居住需求都划归到市场,将单一供给方式延续了8年,令民生需求没有其它渠道可以解决,最终才因政府为拉动经济而在房地产业上过度贪婪,推高了房价后中、低收入与被城市化人群的居住问题无法解决,成为社会矛盾。
正因为这种所有居住需求都需要从商品住房市场中解决的住房体系,造成了城市低收入家庭无保障的居住问题,中等收入与被城市化人群由于人均收入增长始终滞后于房价上涨速度,也沦陷出大量的夹心层,按09年的城镇居民房价收入比与被城市化的农民工与大学毕业生的房价收入比看,在去除4.5亿城镇居民中住房私有率86%这个数字中4亿已经解决掉居住问题的城镇居民后,其余5600多万城镇居民的居住问题已经无法以商品住房市场解决,此外十年间被城市化的2亿多百姓的居住需求中也有近8成无法通过商品住房市场解决,总计需要解决居住问题的人群已经超过2亿,并且每年在以3.2%的城市化率速度增长,高房价下的居住保障需求非常庞大。
那么,如果按七部委所颁布的《指导意见》来切合实际分析,将经济适用房等取消后,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带有公共保障性的住房缺口如果按人居30平米需求计算,已经超过70亿平米。在城市化率速度不变的情况下,每年新增的需求也将达到4.5亿平米以上,如果城市化还需要20年,那么仅公共租赁房一项的市场缺口就将接近100亿平方米。如果按现行剩余农村户籍人口还有9亿,未来将有5亿人口进城算,在去除20%高收入人群可以通过商品房市场解决居住需求外,按此次《指导意见》的解决办法计算,公共租赁房的市场缺口将接近120亿平米,相当于增加现行城镇住房总面积150亿平米的80%,如此庞大的公共保障性住房需求,依靠当前《指导意见》的思想,从政府公共财政支出能力与财政收入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率以及经济需求等方面看,根本无法实现。
既然从上述推算数据中无法得出公共租赁房对居住需求的解决程度,就已经说明多数的居住需求依旧要通过市场渠道解决,七部委之所以如此推出公共租赁房,只是在现下这一经济与房地产价格、房地产与民生多重矛盾下,以公共租赁房为借口缓解百姓对高房价情绪,继续维护高房价,推动房地产加快发展,最终达到房地产拉动经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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