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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华人谈公民起诉农业部案:草甘膦公共领域使用多年,试验报告不属商业机密

2025-02-26 学习 评论 阅读

  

  北京市民起诉农业部一案将于11月16日(下周一)开庭,这是中国普通公民就转基因信息公开问题直接起诉农业部的第一场官司,由于涉及到13亿人日常食用的转基因大豆,这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关注。

  

  《转基因观察》日前道后引起微信朋友圈的广泛关注,截止到今天七点,点击次数已近,不少朋友对案件审判前景感到悲观,但也有朋友认为此案的象征意义更大,“该起诉案不是一般的民诉官的案件,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等。”

  

  事实上,草甘膦不仅在中国使用,在世界各地包括美国都会使用。那么美国涉及到孟山都草甘膦试验告是如何处理的

  

  《转基因观察》特连线采访了长期关注转基因问题的旅美华人“直言了”,他表示:草甘膦已经在中国和美国等公开使用多年,因而,其草甘膦毒理学试验告不符合“商业机密”的法规规范规定,即不属于商业机密。既然中国农业部为草甘膦毒性试验结果及其数据承担保密的法律责任,那就意味着该部门官员及独立第三方已经重复了该试验且获得同样结果数据。农业部官员应该拿出自己和第三方重复试验及结果数据的公文。

  (图说:转基因地块工作人员正在取样本)

  

  转基因观察:如何看市民起诉农业部案

  

  直言了:不管是从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公民权益安全还是国家管理的角度看,一个颇有意义的民告官的案例即将开始审理。美国是“民本位”社会,民告官的多数案例是民赢官输;中国是“官本位”社会,民告官的大多数案例是官赢民输。不过这起案件如何呢很难预料,因为之前就有律师起诉农业部最终败诉。

  

  转基因观察:我们了解到,杨晓陆等北京市民要求公开孟山都的试验告,但是中国农业部以“商业机密”为理由拒绝,你如何看农业部拒绝的理由

  

  直言了:农业部这个理由不成立,杨晓陆等公民已经有充分陈述。这里我想强调的是:

  

  第一,按照中国法规规定,首先,草甘膦毒理学试验告不是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不然,中国农业部为什么拿不出任何中国卫生部门、防疫部门、环保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批准为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的公文证据

  

  第二,草甘膦毒理学试验告不是中国国家机密,也不是美国官方要求中国官方保密的美国国家机密。不然,为什么中国农业部拿不出任何中美官方批准为国家机密的公文来证明该实验告是国家机密

  

  第三,中国法规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就必须公开、且是必须“主动公开”。草甘膦广泛应用,且在食品作物里含有大量残留。这就直接涉及到公民或社会公众的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健康安全和生态安全,是涉及所有公民切身利益的且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因而,相关信息就是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

  

  简而言之,按照中国法规规定,中国农业部必须公开且必须主动公开草甘膦毒理学试验告,否则,那就涉嫌违法。

  (图说:转基因问题已成为中国公众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反转基因代言人崔永元每年两会受到媒体追捧。)

  

  转基因观察:请问美国政府对这类问题一般是如何处理

  

  直言了:是不是商业机密能不能公开不是商业公司自己说,也不是有关部门来说,这方面美国有法规规定,涉及孟山都的也是证明其必须公开且必须主动公开。

  

  在美国,不是某人某公司宣布“商业机密”那就是“机密”了,而是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美国官方法规规范对什么是“商业机密”有明文解释,这里是官方文献之一:

  

  Definitionof "Trade Secret" (Mandatory)。

  

  AppendixE to §1910.1200。

  "Secrecy."The subject matter of a trade secret must be secret. Matters of publicknowledge or of general knowledge in an industry cannot be appropriated by oneas his secret. Matters which are completely disclosed by the goods which onemarkets cannot be his secret.

  

  这个大概意思是:商业秘密的标的物必须是秘密,一个行业的公共知识和一般知识的事项不能用作自己的商业秘密。草甘膦已经在中国和美国等公开使用多年,因而,其草甘膦毒理学试验告不符合“商业机密”的法规规范规定,即不属于商业机密。

  

  这类案例不少。这里是美国农业部说明不能为没主管部门批准为商业机密的、或本部门不能充分了解的某试验及其数据而承担保密法律责任的案例之一:

  

  REVIEWOF ESTABLISHMENT TESTING DATA BY INSPECTION PROGRAM PERSONNEL。

  

  5000.2/Revision2, 12/4/08 。

  Theargument that the testing is a trade secret does not provide a basis not toshare the information with FSIS. FSIS has authority to protect trade secretinformation under the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This authority is meaninglessunless the Agency has access to such information. ……。

  

  对比看,既然中国农业部为草甘膦毒性试验结果及其数据承担保密的法律责任,那就意味着该部门官员及独立第三方已经重复了该试验且获得同样结果数据。如此,为什么农业部官员不能拿出自己和第三方重复试验及结果数据的公文没重复试验和独立第三方重复试验并都有同样结果数据,您凭什么定论该试验及其结果数据是可靠的和正确的、由此国家机构可以接受并为之承担法律责任

  

  这里是美国司法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和保护商业机密的典型案例“Exemption 4”所做的说明:

  

  Exemption4。

  

  Departmentof Justice Guide to the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May 2004。

  To summarize, commercialor financial matter is "confidential" for purposes of the exemptionif disclosure of the information is likely to have either of the followingeffects: (1) to impair theGovernment's ability to obtain necessary information in the future; or (2) to cause substantial harm to thecompetitive position of the person from whom the information was obtained.

  

  若理解正常,那么,看了那个文献,应该明白:若某试验为商业机密,那么,必须有机密方面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批准过程往往包括独立第三方重复试验证明其可靠可信;若涉及不同领域,则往往需要相关不同领域的独立第三方重复实验证明其可靠可信),否则,官方机构就不能为其承担保密责任。中国农业部没有美国官方批准草甘膦毒性试验结果告为商业机密的证据,因此,作为国家机构,中国农业部没有权力为其承担保密责任(或说,动用国家公权为未经批准的外国公司的用于在本国从商目的之私人试验及其结果告承担保密法律责任,那属于滥用职权或公权私用)。

  (图说:喷撒草甘膦需要戴口罩)

  

  转基因观察:美国是否有类似案例,美国政府一般如何处理

  

  直言了:美国确实有过这类的相关案例:

  

  一个案例。在哥伦比亚,美方协助该国当局用草甘膦为生化武器做缉毒作业。下面是主管部门给当时美国国务卿鲍威尔的信函,说明如何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其中包括公开相关毒性及其试验信息的内容:

  

  Detailsof the Consultation for Department of State: Use of Pesticide for CocaEradication Program in Colombia。

  

  BUREAUOF INTERNATIONAL NARCOTICS AND LAW ENFORCEMENT AFFAIRS。

  

  December2003, Report。

  注:那是10多年前的故事。今年,世卫组织说明草甘膦可致癌后,哥伦比亚当局宣布禁用草甘膦,见:

  

  Colombiato ban coca spraying herbicide glyphosate. BBC,10 May 2015,

  另一个案例,就转基因种子公司官司,美国法庭判决,当事人应放弃试验结果的保密权:

  

  Case(s): U.S. v. Monsanto Co. and Delta and PineLand Co.

  

  Date:Thursday, November 6,2008。

  

  Document Type: Final Judgments + Proposed FinalJudgments。

  

  UpdatedJune 30, 2015。

  ……Defendantsshall divest copies of all performance and other test results, phenotypic data, product descriptions, research data and Fingerprint information for those populations andLines, excluding data regarding the presence orfunction of any genetic material from Gossypium barbadense present in theLines.

  

  此案不是草甘膦,但道理一样且不难理解:公开使用的技术产品的试验数据及其结论是否可靠和成立,至少要有两位别人(包括竞争者)的重复试验来考核,不然,其数据和结论就不能被接受、更不具备起码资格来要求他人(或国家机构)为其使用而承担后果或责任。用白话说就是:既然您要通过别人用您的东西赚钱并为您的东西而承担使用后果与责任,那么,您首先必须公开所有的关于您提供的东西的信息;把自己赚钱建立在别人不明不白地为您的东西而承担后果和责任的基础上,那无异于商业诈骗和匪盗施暴。

  (图说;北京律师黄乐平起诉农业部转基因信息公开案败诉)

  

  转基因观察:你对此案最终的审判结果如何看

  

  直言了:美国官方早就清楚说明,草甘膦可伤害动物内脏和生育能力。今年三月,世卫组织明白说明草甘膦可致癌。欧美主要媒体已陆续道说明草甘膦使用区已经造成严重的生态危害和人口健康危害。就草甘膦在美国农区造成的相当严重的超级杂草等生态危害,美国国会已经召集过听政会,要求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拿出治理补救方案。就是说,从维护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生态安全、人口安全和国土安全角度说,草甘膦毒性试验及其内容如何都是必须公布于众的。同时,在使用或进口草甘膦或含有草甘膦残留的作物之前,世界各国都有草甘膦残留限量规定。

  

  但在中国,中国农业部不但涉嫌公权私用而掩盖草甘膦毒性信息,还在国家没有草甘膦残留限量规定的条件下,批准进口含有大量草甘膦残留的转基因作物、且把那些美国当局审核为主要用于动物饲料的作物当作人类食品而批准进口和充斥食品市场。更有甚者,一些官员、院士还有及其枪手们还照搬美国当局勒令孟山都公司撤掉其鼓吹草甘膦多么好和多么安全的虚假广告、造谣说草甘膦“比食盐还安全”。那明显是为推销转基因食品而搞的造谣欺骗行为,这些人一直是在逍遥法外和享受驾临国家法规之上的特权。

  

  到底是外国极少数人的转基因化工商业的金钱利益重要,还是中国的13亿人口的健康安全重要法庭将如何审理判决中国农业部官员拒绝公开草甘膦毒性试验告信息,我不知道。但是有官本位判决的前车之鉴,我感觉我的期望可能是个空想。但愿我的感觉是错的。

标签:试验   中国   美国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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