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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澄清仍难抑质疑

2025-02-25 学习 评论 阅读
  

  银监会澄清仍难抑质疑

  
外资入股比例不变 银监会澄清仍难抑质疑
:唐玮

  

  
本记者 唐 玮 北京道

  

  争议之下,愈加审慎。
银监会起草的《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曾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其中的外资控股中资银行的比例问题、境外金融机构取得中资银行控制权的相关规定,质疑一片。

  

  
6月25日,中国银监会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部主任黄毅表示,正式发布的办法不涉及外资入股中资银行的比例限制问题,仅对商业银行控股股东的权利和责任作出规范,不涉及任何银行业开放政策的调整。
但这并未平息业内的质疑。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张宏良即在当日撰写博客,以《狐狸送葡萄》的童话故事寓意金融过度向外资开放的危险后果。

  

  

  

  
而中美第四次经济对话收兵不久,对于金融不对等开放的讨论又起。专家认为,虽然两者没有必然的关系,但表明监管部门对于开放的态度越来越审慎。

  

  争议过后愈加审慎
黄毅表示,依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银监会起草的《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基本结束。在法定征求意见时间内,银监会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100多条意见和建议,目前正在逐条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改进相关条文。
虽然与中美第四次经济对话时隔不久,但黄毅表示,此次对于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与其并无关联。
今年3月27日,银监会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征求《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5月30日。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质疑接踵而来,焦点在于外资入股中国银行业比例的上限是否放开,有专家认为,20%的金融改制的底线已经被逾越。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本记者说,监管机构试图澄清市场上的误解。此办法出台时间可能过早,其实《办法》是着眼于一个长远问题,不仅涉及外资控股银行,还考虑到中资机构对控股的可能性。但市场上普遍理解为外资持股比例上限要放开了,现在监管机构澄清了比例不作改变。外资成为控股股东可能性不大,涉及的一些具体条件和细节应该也不会详细规定。
郭田勇强调说,毫无疑问,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于银行业开放问题的态度越来越审慎。
而目前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外资机构,已有外资成为第一大股东的现象——深圳发展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即为来自美国的新桥资本,其在深发展所占比例为18.35%,而其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却只有3.28%。
厦门大学金融系客座教授余云辉就曾质疑由监督机构制定境外金融机构取得中资银行控制权的标准和规定是否妥当。他认为,境外金融机构取得中资银行控制权的标准、审批的流程、监管机构的授权应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来规定。而且,从国际比较来看,《办法》中关于境外金融机构取得中资银行控制权的相关规定过于简单。
黄毅认为,市场误会了《办法》的意图。他解释说,银监会2003年颁布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在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对非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合计不能超过25%),和2006年12月28日修订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有关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比例限制没有任何变化。
他强调说,在有关银行业开放方面,银监会在制定相关规章时,将继续坚持“以我为主、循序渐进、安全可控、竞争合作、互利共赢”的方针和指导原则,深入研究银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

  

  继续改进模糊性条款

  

  但征求意见稿中,的确有很多歧义和模糊性条款。郭田勇认为,一个法律法规,在表述上应该准确、清楚、无歧义。
如征求意见稿的第十六条指出,对取得控制权的审查,银监会应在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对于3个月期限的制定,受到了质疑。境内机构审批和境外金融机构审批是否有区别?审批时间应该是无法量化的,中国的银行到美国设立分行就遭遇了极其漫长的审批时间,所以有观点认为,境内和境外机构的审批时间应该区别对待。
对此,黄毅认为,我国的《行政许可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此类行政许可事项规定了明确的时间限制,制定《办法》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再如,征求意见稿的第三十条表述为“银行取得其他银行控制权,不适用本办法规定”。此处的“银行”指的是中资还是外资?如果提到外资,那么有很多复杂的情况,如花旗银行是广发银行的控股股东,其完全可以因此而规避监管。
又如,征求意见稿的第八条、第十条对金融机构的分类为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但外资银行在中国注册的法人银行该如何归类?不同归类将有不同规定。
黄毅对此表示,在《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正式发布前,银监会还将会就其中的一些重要意见和核心条文进一步与专家学者、相关人士和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力求在更大程度和范围内取得共识。他强调,《办法》还只是征求意见稿,本身就有一个修改和改进的过程。银监会起草人员在进一步修改过程中,将充分重视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注意这几个办法有关条款之间的衔接,力求条文表达准确。

  

  短 评
银监会制度打架难自圆其说

  

  众所周知,足球比赛每队上场11人,这时,如果足协出台一个《足球上场人数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你会怎么想?并且这个办法是针对每个球队上场超过12人进行管理。
银监会正在这么干。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外资控股中资银行总比例不能超过25%,而后银监会又发布征求意见,对入股比例超过25%的外资进行监管。这是多么的矛盾啊!既然你要求外资控股比例不能超过25%,怎么又会下文对超过25%的外资进行监管?这岂不等同于足协下文对上场超过12人的球队进行监管?
问题出在哪?为什么会出现外资控股中资银行比例超过25%?那是没有执行现有法规的结果。把入股超过25%的外资减持到合规的比例不就结了!如果一个球队上场13人,裁判罚下两个人不就结了?何苦再出台政策对超过12人的球队进行监管?
银监会因机构而改制度不是第一次。此前,银监会下文要求中资银行股改时必须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邮政储蓄银行股改时坚决不引外资,银监会在批准其成立前一天,把“海外”俩字悄然删掉了。
6月25日,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黄毅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有关银行业开放方面,银监会在制定相关规章时,将继续坚持“以我为主、循序渐进、安全可控、竞争合作、互利共赢”的方针和指导原则。这些没错,但是,银监会没提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则:开放对称、对等原则。
中国银行业基本对所有海外大银行都开放了在华设置分支机构,但是,工行和建行在美国设个分行,却屡屡受阻。
银监会难道不能对外资也坚持一回原则,而不是出台一些自相矛盾的修补政策?如果此办法获得通过,就再次证明:你错了,我改正;你违反制度,我改政策。
(贺江兵)

  

  普华永道透露外资行并购新动向 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目标

  

  :付刚 新闻:华夏时

  

  
本记者 付 刚 北京道

  

  “尽管目前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开展并购活动还受到很多限制,但不少外资银行都向我们表示,他们计划在2011年前完成一些收购计划,目标包括证券、保险、财富管理、租赁贷款及资产管理行业。”
普华永道中国大陆地区金融服务主管合伙人容显文6月23日上午向记者透露,由于可以合作的对象越来越少,外资银行现在对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的兴趣逐渐降低,取而代之的是,它们对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收购愿望日渐浓厚。

  

  收购欲望膨胀

  

  容显文与他的同事——普华永道中国中部地区金融服务主管合伙人梁国威等人一起,最近对42家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外资银行进行了调查,他们发现,“很多外资银行都很进取地在私下和一些内地券商讨论合作事宜”。
这种情况,在普华永道前几年对外资银行进行的类似调查中,从未出现过。
过去8年来,随着监管部门不断放宽外资银行的准入限制,外资银行正在从不同的领域展开在中国的业务。不过,不少外资银行仍然抱怨他们面对的限制太多。
一家欧系的外资银行中国区高管向记者表示,他们在新设分行时,需要拿到批准才可以成立,而获得批准通常需要很长的时间,这导致现实发展的速度与自身制定的扩张预期往往不一样。
此外,在分行网络区域的分布上也面临限制。
“银监会希望外资银行在西部等一些边远地区开分行,帮助当地经济发展,而外资银行普遍想在经济发达地区多设立一些分行,因此,在区域发展方面,也与外资银行的期望有些不同。”
或许是基于预期难以迅速实现,这位外资银行高管透露,他们希望能跻身一些非银行金融类机构,从多个渠道得到快速发展。
记者注意到,目前,在资产管理领域,合资基金公司的数量已超过内资基金公司;作为开放最早的保险业领域,合资保险公司更是不胜枚举。尽管这两个行业外资“渗入”已十分密集,外资依然兴趣盎然。
梁国威透露:“除去资产管理、保险业,外资银行对进入信托公司和租赁公司也很有兴趣。他们普遍认为租赁业务是一个非常有前景的方向,很多外资金融机构都能在汽车租赁、设备租赁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财务支持。”
此外,由于中国的期货经纪业务慢慢开始允许外资进入,在这些方面,外资银行也在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工作。
梁国威向记者强调,外资银行在中国的收购究竟会往哪个方向发展,除了与国内政策、国内业务需求等密切相关外,还取决于外资银行母公司本身的一些战略决策和自身优势。“毕竟,国内要有一定的业务量才能实现盈利,而母公司本身在相关业务方面要有一定的优势,才能提供支持的后盾。”
短期恐难成
值得注意的是,不久前,中国证监会刚刚启动关于证券业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评估,不少金融界人士对此判断,这种“防御性开放”所透露出的对外资开放“佯攻实守”意味十分明显。
香港一家投资银行的董事总经理对记者分析说,证监会在回顾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成果后,用了“但是”二字。而紧接着“但是”后面出现的是——国际经验表明,过度和过快的开放会导致潜在金融风险,对资本市场形成冲击。
“我们或许可以把这句话简单理解为,为了避免金融风险和对资本市场形成冲击,中国不会过度和过快开放资本市场。”
在这位董事总经理看来,在越南危机曝光后的短短时间内,中国包括证监会、银监会、国资委在内的多个管理部门均出台了一些新政策或措施,显示出多部门正在联合行动,对国内潜在的金融危机进行防范。
“从我个人的理解看,这些措施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判断,外资银行最近要想快速拓展到证券、租赁等领域,恐怕难以实现。”
梁国威向记者透露,他们在调查中还注意到,由于外资银行有意收购兼并的行业如证券、租赁、资产管理等,分属于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比如证券、资产管理归属在证监会之下,租赁分别归属于商务部和银监会,保险归属于保监会等等,外资银行普遍感觉操作这些投资的具体路径在现阶段还不是很清晰,因此,这将成为外资银行短期内期望收购成功的另一个障碍。

  

  障碍背后的惊人收益

  

  尽管多数外资银行在接受调查时都向普华永道反映,目前在中国市场发展的最大困难是监管条例不断增加,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中国市场获得惊人的收益。
容显文向记者透露,大部分在华外资银行预期未来数年都将取得强劲的收入增长。
“多家银行预计年均收入增长率可达到40%至50%。42家外资银行当中,有9家银行甚至预期2008年的收入增长会翻一番,高达100%。”
从普华永道的调查数据中,记者注意到,虽然内资银行在网点等方面占尽优势,它们给外资银行带来的竞争压力却非常小。
容显文就此解释称,这并非表明内资银行不具有竞争力,而在于外资银行的产品普遍能实现多元化,且服务质量更好,而独有的国际化等优势更会让外资银行将自身的强项发挥到极致。
“比如外资银行的本地网点很差,因此,它们根本就不会考虑通过这种途径发展,而是会从重点的客户群中主动去进一步拓展。它们的一个主要观点是,不在于客户的数目,而在于客户的质量。”
据容显文透露,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盈利最好的业务板块,主要来自公司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以及资金业务和贸易融资业务。
在他看来,随着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不断扩大其分行网络及产品服务范围,人才流失的威胁越来越明显,外资银行在吸引及挽留人才方面正在遭遇严峻考验。
“有一半以上的外资银行都预计今年的人才流失率将高达20%,不过,这些人才主要还是在外资银行内部流动,而不是流向内资银行。”
记者获悉,目前外资银行最难招聘的三大职位分别是高管人员、合规人员及财富管理人员。为了吸引相关人才,一些职位的薪酬在今年的升幅普遍为15%至20%,但个别情况会出现较高的加幅。
容显文笑言:“如果你有财富管理方面业务的经验,赶紧去外资银行吧,在接下来的一年,你或许能获得30%的加薪。”

标签:银行   外资   中国   监管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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