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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重改制两重天——哈尔滨北苑饭店国企改革备忘录2

2025-02-25 学习 评论 阅读
  

  【编者按】哈尔滨北苑饭店(含北苑商城)曾有两个多亿国有资产,因为市商委指派几届企业法人代表决策腐败,用人腐败,经营管理腐败,加上政策失误,还不上银行贷款,资产管理公司和民营私企黑箱操作,沆瀣一气,巧取豪夺,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殆尽,企业关闭,职工下岗,1400名职工被拖欠的工资、社保、医保、集资款、取暖费至今没有偿还,四、五百人上访近十年得不到解决,大部分职工生活陷入困境,有的因病因贫无钱医治而死,有的因子女上学交不起学费,有的因找不到谋生的工作而跳楼自尽。这都是国企改革的结果。

  

  下面将陆续转载几篇国家级杂志、省级刊公开发表的有关这一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具体道文章。

  

  《中国改革》2003 年第7 期

  

  关注两重改制两重天

  

  编辑策划/盛如

  

  本刊推出的三个国企改革案例具有鲜明的代表性:既有南京发动机配件厂的“工人自治、期股买断”后给企业带来的勃勃生机;也有广州华侨房屋开发公司“一块大肥肉”被几家公司转来转去,国有资产流失,企业亏损、职工下岗;还有哈尔滨北苑饭店在债务处理上的利益之争,导致职工“抱着金饭碗讨饭吃”的悲剧。目前,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改制又已大规模展开。社会盛传这次改制将成为“最后一次免费的午餐”,有条件的人莫不想利用难得的机遇“分一杯羹”,没有条件的则创造条件,挤上最后的这班车。而在“分羹”大比拼中,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们却成为我们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生活在窘迫中,必然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国企改革?政策界有人回顾:80年代的农村改革之所以能够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创造出“黄金增长”,根本经验在于动了“存量”——事实上允许农民“人均分配”了村以下的“集体资产”,因此,80 年代后期曾经对国企改革有过“存量”与“增量”之争。那场争论至今没有盖棺论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由此陷入“增量误区”,从放权让利,到“包”字进城,再到后来的股份制改造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虽然推动着企业的进步,但亿万职工的积极性却始终调动不起来。结果正如百姓所言:国企“吃透财政吃银行,吃光银行吃股市”。而且,国企改制如果继续走老路,隐含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冲突也越来越大。我们不仅要问,国企改制中的职工利益究竟谁来保障?决策层在改制的过程中对工人的利益是否考虑的太少?——虽然工人人数众多,但他们能够发表意见太少,他们自己的利益实在缺少保障。当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使生产的组织形式发生了变化,而且更重要的是使产权性质也发生了变革。国企改革之所以未能取得类似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效应,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国企职工所应有的产权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因此,当各种办法都实验无果之后,人们很自然地得出结论:实行职工占有股权、民主管理企业的改制办法,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它既可以体现中央“以人为本”的经济思想,又有利于建立社会保障,因而仍是最佳的国企改制思路之一。

  

  哈尔滨北苑饭店的债权出售案例可能只是我国国企改革“冰山之一角”,广州华侨房屋开发公司被许多大公司所“钟爱”,优质资产被掏空,剩下的是企业的亏损和职工的无奈。其中一些人的作为和伎俩,使我们明确无误地窥见了国企改制过程中的可怕黑洞。为什么这些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国家的利益无人关心,职工权益总被侵占?“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国企改革绝不像一些人所想象的“一私了之”那么简单,它必须考虑到“初始产权公平”这一基本前提,必须兼顾国家利益、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必须避免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中饱少数人的私囊。即使国企实在要破产,也必得妥善安置职工,避免他们在失去“饭碗”之后,又没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让大多数人受益,才是真正的改革。

  

  感谢南京发动机配件厂的改制给了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答案。我们相信,只要改制方案合理,充分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调动起职工的积极性,希望就会出现。

  

  北苑饭店的债权为何如此出卖

  

  文 /赵剑斌 盛如

  

  “抱着金饭碗要饭吃”,这句口头语在一定程度反应了哈尔滨北苑饭店职工的心情。因为,这家地处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的哈尔滨黄金地段的商业企业,却先因经营不善,后因改制不合理而使广大职工衣食无着,上告频频。哈尔滨北苑饭店是国有商业企业,拥有职工1418名,地处火车站站前广场黄金地段,有商城、宾馆两座大楼,占地6000平米,建筑面积4万余平米,初步估算资产价值2.1亿元,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欠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本金利息万元、中国建设银行4000多万元,欠本企业职工工资、集资款、债券等2400万元(本金)。

  

  华融资产公司债权低价转让起风波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被授权处理中国工商银行的债权以后,2002年12月6日已与黑龙江省北方集团签订协议以,2500万元低价转让华融公司对北苑饭店的债权。作为第一债权人的北苑饭店职工从维护自身权益出发,坚决反对华融公司这一举措,要求自己回购华融公司对北苑饭店的债权。

  

  北方集团根据收购北苑饭店的方案,将分三年支付1500万元还北苑饭店职工的欠款,但不负责支付安置北苑饭店职工生活的费用。

  

  北苑饭店方面指出,北苑饭店欠职工债务达2400万元,1500万元根本不够全部偿还职工债务的额度。更不要说还有支付安置职工生活的费用。况且,华融公司哈办虽然在组建后至2002年9月28日前刊出债权转让的公示,但并没有直接向北苑饭店方面说明债权转让可以低价打折, 万元可以降到2500 万元。如果这样,职工有动力回购股权。

  

  另外,华融公司拥有对北苑饭店的债权,北苑饭店职工同样也拥有对北苑饭店的债权,而且是拥有对北苑饭店资产处置权的第一债权人,华融公司哈办实际运作转让对北苑饭店债权时,应该向北苑饭店有关方面通情况。

  

  北苑饭店部分职工提出,华融公司是先于2002年9月20日收了北方集团收购债权的抵押定金400万元,然后才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即对北苑饭店的债权“拟协议转让第三方,自2002年9 月28 日至10月5日止,公示期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华融公司哈办这种先收了北方集团收购债权定金,然后再进行公示,时间程序是颠倒的,不合规定。

  

  同时,9月28日至lO月5日是国庆节放假期间,华融公司哈办在此期间不办公,北苑饭店也不办公,不办公的节假日期间根本不能受理有关异议和咨询。华融公司哈办的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称,他们并不是有意这样做,而是工作繁重,时间正赶到这儿,加之工作人员没有经验,没按惯例进行顺延。

  

  据北苑饭店方面讲,2002年lO月8日,国庆节放假后的第一天上午,北苑饭店职工代表5人去华融公司哈办咨询,并向对方负责接待的关某和杨某明确提出北苑饭店职工回购债权的要求,此时华融公司哈办的有关人士说,北苑职工要回购,应该交800万元定金,其中400万元作为给北方集团撤回定金的赔偿。另外,北苑要回购必须三天之内出资3000万元,而不是华融许诺给北方集团的2500万元,华融跟北方的协议才能解除。对此说法,华融公司方面予以否认。并指出他们也愿意卖给北苑饭店职工,但职工根本没有能力购买。

  

  北苑饭店职工提出质疑:如果不是违规的暗箱操作,有两个以上竞标者,应采取召开公开竞标的拍卖大会来确定中标人,华融公司不通知第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私下将债权低价转让给第兰方,具有优先收购权的第一债权人要求回购偾权,却要加倍赔偿第三方的损失。不知这是根据我国哪一部法律的规定

  

  谁对国企职工和社会稳定负责

  

  有关学者指出,在经济体制转型期间,国家的财政政策由拨款转为贷款,企业的自有资金不足,必须依靠向国家银行贷款来解决,因而企业经营的风险完全留给了企业和企业职工,即使是担负着商品流通主渠道功能的国企,其政策性亏损也要由企业和企业职工承担责任。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国有企业职工对企业决策经营管理缺乏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力,国有企业亏损完全由职工承担,有其较大不合理、不公平的成份在这种情况下, 国家银行降价幅度较大的债权转让,应该转让给虱企职工,应该让国企职工真正得到必要的补偿和真正的实惠。据北苑饭店方面讲,北苑饭店过去曾拖欠职工十几个月的工资、劳保统筹金。如果职工不能得到妥善安置,势必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当地媒体也在密切关注着北苑饭店职工的命运,也相应刊发了一些道,北苑饭店职工的上访活动已引起社会公众广泛的关注。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对北苑饭店极为关注,主管市长召开有关方面参加的会议进行协调,市商委也在积极协调解决。据市商委有关领导介绍,债权转让确有不规范之处。目前北方集团提出解决职工安置问题的前提是北方集团按原价回购信达公司出售出去的实物债权,他们才能够安置所有职工,因为职工太多。另外,属于北苑饭店的北苑商城估计实际价值在4000多万元,实际评估为3800万元,而出售的价格是1 300万元,但这家企业不愿承担安置职工的任务,目前也不愿解除合同,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更多的知情者在问:谁应该对职工的安置负责々虽然各方存在各自的利益,但在处理不良债权时,如何协调一致才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如何既尽可能地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又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它留给人们的决不仅仅是思考。

  

  原载:《中国改革》2003年第7期

标签:职工   饭店   公司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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