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春运涨价的人——对话公民郝劲松
阻止春运涨价的人——对话公民郝劲松
文章:本文原载于《市民》杂志2007年2月刊 :黎光寿
如果大家都勇于而且善于运用合法渠道表达反对意见,身边的改变就会越来越多,公民社会也会越来越近。
2007年1月10日,中国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宣布,2007年铁路春运火车票不再上浮,给此前铁道部营造的越来越浓的火车票涨价气氛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郝劲松就是用法律给铁道部提“建议”的人。他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复式诉讼”的提出者与倡导者,先后提名为2005中国法制新闻人物,2005年度中国十大法制人物。2006年,郝劲松像着了魔一样,前后九次在法庭上一再跟铁道部过不去。
在铁道部宣布春运不涨价前的三天,郝劲松给铁道部长刘志军写了封信。虽然现在还不能确定铁道部的决定是否跟郝劲松的行为有直接关联,但可以言明的是,正是以郝劲松为代表的民间力量,让高层重视,从而改变了铁道部厉兵秣马准备实施的涉及1.5亿人的涨价决定。
郝劲松还将怎样做?本刊记者1月16日采访他时,他说虽然铁道部宣布春运不涨价了,但只是一种行政行为,他跟铁道部的春运涨价官司还没有结束,他将继续争取,让不涨价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公益诉讼的路究竟有多长?郝劲松说:“民主法制道路有多长,我的诉讼就有多久!”
九次诉讼没有都赢
《市民》:郝律师您好,最近铁道部宣布宣布今年春运不涨价,而您在此前三天,给铁道部长刘志军写了一封公开信,是不是您的信件起了作用?
郝:没有接到任何消息。他们(铁道部)哪有那么高的觉悟啊。
春运火车票不涨价,其实不是铁道部的意思,他们已经宣布过2007年春运只有临客硬座不涨价,其他都要涨价,具体涨价幅度和时间在一月中旬公布。你看,在快要涨价前几天,突然宣布不涨了,肯定是高层的决定。这是一个顺应民意顺应时代潮流的决定。
《市民》:听说您是2006年开始一直在法庭上跟铁道部叫板的人,您能不能给我们解释一下,为啥老追着铁道部告?
郝:我最早告铁道部,是因为两张发票的事儿。
2002年7月31日,我乘坐从太原到北京的L613次列车。当时,有个农民工乘客抱怨说,火车上出售的方便面6块钱一袋太贵了。乘务员则很不客气地说:“嫌贵你别吃呀!”我当时也很气愤。我花了4元钱在车上购买了一瓶饮料,交钱后要求列车员开发票,列车员称没有发票。我就找了3个人给我写下了3份证人证言,其中一个是北京的小伙子,还有两位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
2003年11月24日,我到北京给某单位办事,乘坐K702次列车,在车上购买饮料一瓶,要求列车员开发票,列车员告诉我“全国列车都没有发票”。经过我一再要求,列车员才给我出具了证明:“2003年11月24日,K702次列车售该旅客鲜橙多一瓶,单价肆元整,特此证明。售货人:刘凯。”同时加盖了列车长张燕的专用章。但因为不是正规发票,致使差旅费一直未能全部销。
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所有拒付发票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2004年9月16日,我乘坐T109次列车前往上海。在餐车用餐后,要求开发票再次遭拒。以后乘坐不同车次时,“火车”均拒开发票。由此我判断:全国的客运列车都没发票,铁道部及其下属的全国各铁路客运单位有偷漏税嫌疑。我在网上搜索时,发现同铁路打官司的人很多,但是鲜有获胜的,我们同学决定一起来讨说法,北京市铁路分局成为了被告。
《市民》:这个官司后来怎样?
郝:我和我的同学搜集了许多收据、发票,涉及到了我国32个铁路分局。2004年11月28日上午,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对我状告铁路餐车无发票案作出一审判决。铁路法院认为,不是铁路餐车没有发票,而是我没有拿出曾经向餐车索要发票的证据,判决驳回了诉讼请求。这个判决我一点都不感到意外,因为铁路法院本身就是掌握在铁路局手里面。
《市民》:那么,后来呢?
郝:我一共三次针对铁路售货、用餐、退票拒开发票进行起诉北京市铁路局。开始两次都败诉了,第三次当庭胜诉。铁道部因为这些案子连续发了两个通知,一个叫《关于铁路站车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的通知》,另一个叫《进一步规范站车经营的通知》。2006年2月,铁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联合发布了一个《关于规范铁路列车餐车发票的一个通知》,从2006年3月1日起,在全国的火车上配备特别印制的铁路专用发票,中国火车不开发票的历史彻底结束,国家税收随之大大增加。现在情况大有改观,在火车上买东西、就餐都能拿到发票,小推车也有。
后来我两次针对税务机关拒不履行“查处不开发票”的法定职责,两次针对地铁花费纳税人的钱却不设计公厕及收费不开发票。一次就是火车票春运涨价。我认为:胜诉了可以树立公众对法律的信心,败诉了也可以昭示出诉讼背后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在我状告北京地铁不设计公共厕所及收费不开发票后,北京地铁复八线在收费厕所配齐了五角发票,并被西城区地税局追缴偷漏税2万余元。
做一个有行动的好公民
《市民》:这些官司,基本上都是些芝麻绿豆大的事儿,给你又带不来收益,你的动力是什么呢?
郝:我是在帮助铁道部改正错误,完善制度,没有谁给我说什么不是,反而觉得告了之后大家都很快乐。我们国家因为制度不完善,有很多大家不满意的地方,但只是背地里骂娘,但就是没人出头。我充冤大头,出来告,告赢了大家跟着得便宜,当然高兴。后来很多人给我留言发邮件,让我把什么邮电、电信、联通也都告了吧,它们也都垄断。我回信说你们自己也可以去告,如果老伸着脖子等着别人去干,自己坐享其成,那可没辙。一个郝劲松能改变多少。中国有不少这样的人,遇到不满意的,可能发牢骚抱怨,但很少有人去做。就是因为做的人太少,改变才来得特别慢。
《市民》:纸上都管您叫“公民”,是什么原因?
郝:这说明我有这种意识,我知道我是公民、纳税人、独立知识分子。你不能动不动就说老百姓怎么样怎么样,那不行,我们得从老百姓过渡到公民。
《市民》:老百姓、公民和人民差别在哪?
郝:差别就在于,老百姓是一种民间说法;公民是法律意义上的一个词;人民是政治上的概念。公民和人民可以转换,比如郝劲松一个人站出来是公民,要是一千一万个郝劲松站出来,就是人民。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就是人民,公民就是人民。对于政府来说我们就是纳税人,政府就是为我们服务的,我们提出合理的要求,他就要受理,他得尊重你。关键的是我们把自己放在什么位置。
《市民》:您这一趟趟“搅浑水”,图的是个啥?
郝:图的就是让大家看到一种改变,一种希望。中国有句古话,叫“胳膊扭不过大腿”,其实就看你怎么扭了。如果卯足劲,反复地扭,不同方位地下手,几次交手下来,完全有可能扭过来。
《市民》:在你看来,中国和国外的差距在哪里?
郝:中国和外国千差距万差距,就是公民意识有差距。中国人看到不合理的事情,没几个会站出来说“不”。我就要当这出头鸟,就要用法律表达一个反对意见。你铁道部涨价,我,中国公民——郝劲松不同意!我不同意,我就起诉你。要是有一千个人,一千个公民来起诉他,能不开听证会吗?我觉得不用一千,有一百个他也得开。
《市民》:您要推动的是公民意识,那是不是官司输赢就无所谓?
郝:意识很重要,胜负也有所谓。铁路我起诉了三次,第一、二次都败诉了,只有第三个小推车售货那个当庭判我胜诉。当时最高人民法院在网上直播。
这些案子先败后胜,比一开始就赢更有意思。你胜一下,很多人都会受到鼓励,如果你屡战屡败,老百姓就会想搞法律的都这么失败,我们普通人还跟着瞎掺和什么。有几个失败案例做铺垫,再来上几个胜诉的让老百姓看,先抑后扬,带点波澜起伏,更有戏剧性和转折性,也符合中国国情。
不合理的就应当接受审判
《市民》:您觉得中国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郝:中国缺少具有反抗精神的人,其实哪怕只是一个人站出来也是好的,要是人多了,一个群体更好。如果普通老百姓都站出来在我这个高度起诉铁道部,那就离公民社会不远了。
尊严和权利都是自己争取到的,没有权利意识,法律秩序就会被破坏,个人的尊严也会被破坏,乱作一团,权利空间会越来越少。
《市民》:有多少人和你一样?
郝:无法统计,不好统计,只是看到形势特别风起云涌。研讨会越来越多,密度越来越大,和诉讼相结合,作用也会越来越大。
过去我们遇到问题就去找信访办,告的是单位,结果信访办还是批示由单位来解决,单位能自己打自己嘴巴?现在政府不作为,就法律解决,就告!管你什么企业什么国家部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我的话说:接受人民的审判。
《市民》:你不怕成为别人眼中钉?
郝:不怕,我又没违法,他们奈何我不得。再说我是在帮他们改正错误。《人民日》对我道了三次。
现在很多人采用极端的方式维权,遇到困难解决不了,就开车上大街杀一个出租车司机,或者跑到王府井撞死好几个人,难道这种维权方式比我的好吗?我这是制度维权,不会增加不稳定因素。
诉讼和法制的道路一样长
《市民》:您是怎么从一个普通人转变为公民的?
郝:它不是一种突变,而是在读书过程中,或者说在学法律过程中,一种量的积累。对于我来讲,公民就是“运用法律来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事务或者文化事务”,而对于很多人来讲,根本就没有听说过宪法还有这一条,或者认为这是一句空话。
为什么是空话?你有没有为把这条从空话变成实际使过劲?很多人认为自己不行,所以不做,也就永远改变不了。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努力把条文变成现实。
《市民》:您的诉讼以后会走到什么方向?
郝:立法嘛,实现公益立法,立完法以后更好地促进实践。
《市民》:这和您的信仰有关?
郝:确实,我信仰“法治天下”。不但要学,而且要说,要做,冲上去,干倒它,改变它。改变就是硬道理。现在很多人在告,告公共厕所收费、告卫生部和牙防组、告站票和坐票不同价、告高速公路不高速……告的人越来越多,身边改变越来越多,公民社会就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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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劲松:什么叫“复式诉讼”
复式诉讼是指在短时间内,对某种不合理的现象发起持续的诉讼,以激起对方回应,并给合媒体舆论来迫使不合理的状况发生改变,以个案来推动法治进程,宣扬法治理念。
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曾遭遇过一次尴尬的记者招待会。第一个记者向她提问:关于政府的股改政策对社会的冲击。撒切尔夫人不愿回应,她用手指了一个她认识的记者:“汤姆,你的问题。”汤姆起身回答:“尊敬的撒切尔夫人,我想问的就是他刚才提到的问题。”撒切尔夫人仍然不愿意回应,“下一个!”她说。然而,每一个记者都说:“我想问的就是他刚才提到的问题。”直到撒切尔夫人对此问题作出回应。 这一事件可视为复式诉讼的操作“精髓”。
链接2:
您是否听到底层的叹息?
公民郝劲松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一封信
您好!提笔给您写信是因为前段时间听到一个关于您的故事:
北京市民姜海程在火车上花30元吃了一份白菜炒木耳和米饭,不知何故居然没吃饱,于是向您写信投诉,您亲自批示后,武汉客运段领导专程来京向姜海程道歉。我听后颇多感慨,一份白菜炒木耳,一个乘客吃不饱这样的小事,都能劳部长批示。眼下有一件涉及1.5亿乘客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稳定,远比一份白菜重要千万倍的事情要与您商榷,那就是2007年春运应该彻底停止涨价,因为春运涨价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众所周知,春节是中国人最隆重的传统节日,漂泊在外的人千方百计要回家与亲人团聚。对待春节,铁路部门应营造出浓郁的节日氛围,要有周到细致的人性化服务,让人们最大限度地减少旅途疲劳,有个好心情回家过春节,而不是只想着如何涨价,赚取超额利润,在加重旅客经济负担的同时,给人趁火打劫的感觉,破坏了节日祥和气氛。
每到春运,列车上严重超员,人满为患,过道、厕所都挤满了人,车厢空气污浊不堪,喝水困难,呼吸困难,上厕所困难,有的乘客甚至穿成人纸尿裤坐火车,多付了钱,服务却更差,这公平吗?
历年来铁道部春运涨价的重要理由是:“分流客流、削峰填谷”,但事实又如何呢?2003年春运铁路共输送旅客1.34亿人次,2004年1.37亿人次,2005年1.4亿人次,2006年1.49亿人次,2007年预计是1.59亿人次,以上数据表明,涨价后客运人数仍连年上升,根本没有起到所谓分流作用,如果说票价上涨阻挡了一部分人回家的脚步,它阻挡的是那些长年在外受苦受累受尽屈辱的民工兄弟姐妹们,贫困的农家学子们,他们有的几年回不了一次家,因为买不起火车票。那些农民工在外面辛苦了一年,挣不到两千块钱,还要克扣,还要欠薪,有的只拿到回家路费,有的连路费都拿不到。尊敬的刘部长,您是否看到他们思乡的眼泪?当您与家人团聚时,您是否听到了那些被铁路阻挡的底层民众最悲伤的叹息?
铁道部一直声称有权涨价,依据是原国家计委2002年1月27日下发的《国家计委关于公布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通知》,但该方案在授权铁道部于一定幅度内可以上涨票价的同时,并没有排除铁道部上国务院批准及申请听证这两项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而铁道部身为国家机关,在2003-2006年四年时间里,每年春运涨价,从未向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递交召开听证会申请。
2005年,因在火车上购物及餐车拒开发票事宜,我与铁路数次对簿公堂,在此期间,铁道部能审时度势,迅速出台《关于铁路站车向旅客供餐、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站车经营行为的通知》,两份文件均严格要求火车必须给旅客提供发票,文件写明:“对违规操作的,要追究站段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语气之肃穆,措辞之严厉,整改效率之高,与铁道部半军事化组织风格甚为相符,令人欣慰。
根据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面对即将来临的2007年春运,我希望铁道部顺应民意,顺应历史潮流,顺应民主与法治的潮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此致敬礼!
中国公民 郝劲松
2007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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