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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海居士:一篇值得关注和学习的战斗檄文

2025-02-24 文摘 评论 阅读
  

  瀚海居士:一篇值得关注和学习的战斗檄文

  

   看了承办赵东民上诉案律师李劲松2010年10月27日发出的《李劲松律师承办赵东民案公》之七,为之震撼,为之振奋。

  

   且看:文件题目一开始就大气凛然的明确提出:

  

   李劲松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向陕西省政府致送相关《信息公开申请》。

  

   这三十三个字,字字千钧。

  

   言论自由,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利。作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都应当无可非议的享受这一基本权利。同时,也应当无可非议的享有对于国家政治经济事务管理的知情权和发言权。

  

   因此,李劲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堂堂正正的向政府提出了这一《信息公开申请》;

  

   作为承办法律案件的律师,按照法律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程序,李劲松以律师的身份,又是堂堂正正的向陕西省政府提出了这一《信息公开申请》;

  

  “身为十三亿中华人民共和国主人之一,为略尽自己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理应担负起的十三亿分之一的责任,

  

   我现以十三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之一的身份,特此向贵机关具体提出如下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再来一个堂堂正正,真是大气凛然!

  

   饱受中国几千年封建文化摧残的中国人,又迎来了“国学”的复兴。在“厚黑学”、“关系学”、“拜金主义”“荣辱观”中修身养性,把媚上崇上作为栖身立命的“学问”,又何尝敢于想起自己曾经是主人?

  

   如果真正的讲民主,讲“以人为本”。就不会发生这种荒唐的赵东民案件,也就完全不会出现李律师发出的这一申请。这个案件,恰恰撕掉了那些虚伪的面纱,暴露出了言论的专制、司法的不公、政治的腐败、官僚的无能。

  

   在李劲松律师提出的21项要求公开的具体信息内容中,我们如果仔细看看,其实条条都是我们的工会、政府、党政各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应当让作为工人(职工、公民、群众、百姓)的人民大众知道的事情。事实上,在前三十年的企业管理当中,这些信息就完全的公开着。因此,党政领导完全在人民中产生并在人民的监督下进行着各种管理工作。

  

   正是在“改革”的旗帜下,他们为了推行私有化,剥离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急急忙忙改变了七五年《宪法》中(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反对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干部都必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规定。这才在法律上放开了实行资本主义,造成两极分化的闸门。

  

  李劲松律师的矛头所指,正是人民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的根本所在。人民对于国家和各类党政机关的管理权、监督权,不是表现在洋洋洒洒的理论上,不是停留在唾液横飞的指责上,也不是停留在类似陕西省总工会这样的徒有其名的形式上,而是要切切实实的按照胡锦涛所说,要落实在“还权于民”的具体行动上。

  

  “倒退是没有出路的”。不错,我坚定的赞同这个观点。

  

   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社会的发展,相对于公有制,推行私有化完全是一种倒退。它引起的社会混乱渗透到家庭的细胞:二奶现象、卖淫嫖娼等社会问题不断繁衍,在资产阶级的性解放的旗帜下,卖淫业成了经济发展的重要收入。高校学生、下岗女工、农村妇女由于经济的困迫,也加入了这一行列。政府冠冕堂皇的对这些行业课以高税,殊不知,这里压榨的是人格屈辱的血汗。

  

  李劲松律师以公民的身份,尤其是以十三亿分之一的公民身份,堂堂正正,大气凛然的申请信息公开,是向资产阶级法权的宣战。

  

   我们每一个十三亿分之一的公民,都应当以积极的态度,不仅仅是关注,尤其要付诸切实的行动,支持李劲松,支持赵东民,支持洛阳红各队,奋起维护《宪法》的尊严,奋起维护本应属于我们的一切正当权利!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

  

   人民彻底觉醒之日,就是资产阶级灭亡之时。

标签:律师   公开   公民   信息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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