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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骂官,待遇天壤之别

2025-02-24 文摘 评论 阅读
  

  那是1941年,陕北延安县的农家妇女伍兰花,因骂过毛泽东而远近闻名。当年的一个夏日,县长遭雷击身亡。伍兰花就借题大骂:咋不叫劈死毛泽东呢!接着又骂共产党。村干部和民兵立即将伍兰花绑赴延安审判,初审判处枪毙。毛泽东在战事缠身之余听到了这件事,就叫人把伍兰花带到他的窑洞里。半开玩笑的问她:“你这个婆娘好厉害哟!你为什么要让天雷劈死我?”伍兰花声泪俱下,陈述了缘由。原来是因公粮太重,又逢三年旱灾,百姓交不起。尤其是她家,除了种子,已无颗粒存粮。毛泽东听得心情渐渐沉重起来,他亲自下令放人,并派人把伍兰花送回家。还让通信员把自己的口粮和自养的一头奶羊送给这位农妇,以解养家糊口的燃眉之急。接着毛泽东开始标本兼治了。党中央决定,精兵简政,减征公粮。开展大生产运动,自力更生,丰衣足食,著名的南泥湾精神由此传遍祖国大地。再说那个伍兰花回到村里后,带领妇女白天种地,晚上纺纱织布。1943年春节伍兰花把自己生产的粮食送给边区政府,并被评为一等劳动模范。毛泽东得知后,高兴地请伍兰花一块看秧歌表演。1951年,伍兰花作为劳动模范,从陕北小山村来到北京,参加建国两周年进京观礼。在天安门城楼上,伍兰花握着毛主席的大手,幸福的泪花落在胸前的奖章上。

  再看看如今的一些县委书记,别看仅仅是个芝麻官,但在他的一亩三分地里,视自己为土皇帝。稍有逆耳之言,批评之语,就暴跳如雷,大发官疯。甚至动用专政工具,打击复当事人。如大家熟知的彭水诗案、五河短信案、儋州歌案、西丰诽谤案等等。让人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太离谱的山西稷山文案。说起来,大家应该不会健忘。在2006年4月间,稷山县农机局局长薛志敬等三干部,根据县委书记李润山的腐败行为,整理了一份《《众口责问李润山》的材料,匿名邮寄给运城市委书记、市长和当地一些部门的负责人共计37份。在李润山的亲自指挥下,县公安局调用重案大队查找举人;县检察院越俎代庖提起公诉;县法院在2500多字的材料中,找出46个字的“不实”之词,果断的将三干部以“诽谤罪”的名义,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县纪委召开500多人参加的警示大会,让三干部戴铐亮相,负罪检查。同时宣布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由于三干部坚持上访、申诉、告状,于是2008年11月11日,薛志敬停在门外的一辆桑塔纳轿车,深更半夜被人纵火焚烧;另一举人南回荣家的大门也被纵火焚烧,并泼上茅粪。稷山人都知道是谁做的案,但公安局至今破获不了。稷山文案的是是非非,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由于李润山的坚强领导和精心“运作”,已经5年多时间了,此案未见一点平反的动向。省、市领导装聋作哑、不理不睬。难怪群众议论说:从稷山文案这一事件可以看出,有些地方政权是头顶长疮、脚底流脓,已经烂透了。

  骂毛泽东与骂一些县委书记,所受的待遇为什么是天壤之别呢?

  毛泽东听到骂声后,首先想到的是人民的利益、党的利益。“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的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这是毛泽东在延安时说的几句名言,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给全党上了一堂如何正确对待人民批评的课。让大家知道什么是“兼听则明”、“闻过则喜”、“言者无罪”。从而更加深得民心,为中国共产党最终夺取政权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而一些县委书记,为什么听不得一点骂声呢?其一:源于做贼心虚的心理。他们屁股不干净,手段不地道,因此神经特别衰弱,特别敏感。其二:源于对舆论压力的恐惧。担心上级可能追查问责,从而影响在上级领导心目中的形象。其三:源于讳疾忌医的心理。只喜欢听歌功颂德,听不得半点批评。明知道哪里没做好,明知道哪里有缺陷,就是不愿意别人提出来。由于这些原因,催生了近年来一系列因批评领导遭打击复,因举贪官遭入狱获刑的案件。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加剧了群众的怨恨,离间了干群关系,贻误了我们的事业。

  毛泽东挨骂的故事,犹如一面明镜,更似一面旗帜,值得每一位领导干部反复对照,终生高举。面对群众的批评,甚至错误的批评;面对群众的骂声,甚至诽谤,应该首先反思一下自身的工作,反思一下自身的行为,并作出积极的应对,才是最明智的做法。不管群众骂你出于何种目的,都应该宽容,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如果你是一个好官,自然会得到人民的拥戴,没必要在乎一些人的无聊之举;如果你不是一个好官,你处分了个别人,会有更多的人在心里诅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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