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林:假药“体外循环”进医院,该打谁的板子?
假药“体外循环”进医院,该打谁的板子?
邱 林
我国正处于药品安全风险的高发期和矛盾的凸显期,尤其是制售假药的情况很严重。最近东北地区发现制售假劣药品的案件,品种和数量都相当惊人,已经确认黑龙江假药案中有10个品种、16个品次流入市场。“生产企业是源头,但是流通企业也有重要的责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介绍说,流通企业在采购当中,应当审查上游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的状况。(8月16日《中国青年报》)
目前,我国的医药市场每年以12%至15%的速度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了获利,不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药品生产、经营,而是从一些小企业或者质量不能保证的企业采购产品,通过“体外循环”的方式制假售假。比如最近在对人血白蛋白的查处过程当中发现,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是经过正规的流通企业。
据报道,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对省内7个医疗机构使用的36个批次的人血白蛋白进行监督抽检时,发现有5家企业生产的7个批次的人血白蛋白样品中蛋白质含量为零。随后,药监部门发现,另有7个厂家的15个批次的人血白蛋白存在同样的问题。这些假人血白蛋白的包装、标志都是伪造的,是彻底的假冒伪劣药品。涉及使用假人血白蛋白的医院有18家,其中有的还是当地规模比较大,深受患者信赖的医院。
事实证明,在暴利面前不法分子总会挺而走险。假人血白蛋白在流通环节中被多次“倒手”,销售到患者手里每瓶超过300元,而实际上它的成本却低得惊人,每瓶价格仅10至15元。这样的假药为何能进入正规医院?业内人士认为,主要出在“体外循环”。有不少企业制造假人血白蛋白,通过挂靠、过票和代开票的方式进入医院。现在假冒伪劣药品不通过正规渠道,不通过医药生产供应链进行体外循环,受害者一般是中小城市和农村的老百姓。对于假药的最终使用者即患者来说,他们根本就不具备识别药品真伪的能力。
可以想见,医院使用假冒伪劣药品,随时都会造成医疗重大悲剧的发生。对于假药“体外循环”进入医院事件的屡屡发生,公众完全有理由提出这样的问题:进货把关是谁负责的?出厂检验为什么能过关?销售医药的商家在整个事件中的表现,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这样的事件,正在拷问着从业者的道德品质和良心:医药生产销售者对公众的生命健康,究竟应该采取一种什么态度?同样,也在拷问着行业的生产过程:医药制售环节,到底有没有能让公众放心的、确保安全的程序?
众所周知,为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百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有关药品的生产、销售及其监督管理都作了详尽的规定。假人血白蛋白这类假药能够在市场流通,说明相关职能部门对药品管理并未能起到应有的“过滤”作用,给某些假药的制售留下一条“黑色通道”。
由于药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人们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有关药品的生产、销售及其监督管理都做了详尽的规定。例如,在《药品管理法》第33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为了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进行有力打击,我国还制定了最高刑罚为死刑的生产销售假药罪。
如何实施进一步《药品管理法》,避免假药进入医院,关键是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监管体制。因此,药品监管机构必须主动履行法定职责,除了取缔和打击非法作坊、强化市场准入外,还应特别加强对取得GMP证书企业的后续监督管理,随时将管理混乱的企业淘汰出局,并从监管企业的最终产品转到监管生产过程,确保进入市场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
当然,有效的监管离不开严厉的问责,换句话说,该打谁的板子?如果对玩忽职守的监管人员没有足够严厉的处罚,就会助长药品市场的混乱。因而我们期待有关部门对假药通过“体外循环”进入医院的事件进行严厉查处,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公众对药品监管的信任度,维护药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医院使用假药绝对不仅仅是所谓的医德的问题,如果因为医院使用假药而延误病情而最终导致不治身亡,医院在收取了病人高昂的治疗医药费后又害死了病人,一经发现,也应受到严惩。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