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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嫖宿幼女强迫卖淫案起诉升格

2025-02-21 文摘 评论 阅读

贵州嫖宿幼女强迫卖淫案起诉升格

大公报2009-05-17 15:14:27

贵州省习水县嫖宿幼女案有最新进展。遵义市检察院以被告人袁荣会构成强迫卖淫罪,以被告人冯支洋、母明忠、陈村、冯勇、李守明、黄永亮、陈孟然等七人的行为构成嫖宿幼女罪,向遵义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据新华社消息称,记者从遵义市检察院了解到,此案原由习水县检察院以被告人袁荣会等八人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及嫖宿幼女罪,分别向习水县法院提起公诉。4月8日,习水县法院对此案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因案件证据和事实发生变化,习水县检察院于4月21日依法将全案撤回补充侦查。

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习水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袁荣会多次强迫幼女卖淫,已构成强迫卖淫罪,情节特别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应由中级法院管辖,故将全案报送遵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冯支洋等七名被告人嫖宿幼女的犯罪行为与袁荣会强迫卖淫的犯罪行为在证据和事实上有关联,为利于依法全面审查和正确处理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将冯支洋等七人嫖宿幼女犯罪与袁荣会强迫卖淫犯罪并案起诉。

在以习酒闻名的贵州省习水县,半年来有关“老师强迫学生卖淫”的说法被传得沸沸扬扬。这宗未成年人受害案并非由教师组织或强迫学生卖淫,但有六名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县人大代表等公职人员涉案。4月3日经《中国青年报》曝光后,习水嫖宿幼女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引发不少争议。有律师公开表示,此案应以奸淫罪而非嫖宿幼女罪定性。不少媒体也发表评论指出,检察院以此定性案件有避重就轻的嫌疑,呼吁将“习水嫖宿幼女案”改称“习水强奸幼女案”。

标签:卖淫   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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