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斥敌对势力炮制“毛泽东论宪法”的谣言
怒斥敌对势力炮制“毛泽东论宪法”的谣言!
陈 钰 堆
近几年来,正当我国民众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兴起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保卫中国真正共产党的群众热潮时,我国极右势力不甘心他们的失败,正紧锣密鼓地配合我国境外敌对势力,在网上大肆散布精心炮制的“毛泽东论宪法”的谣言,企图以此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尊严和全国民众的毛泽东思想热潮,以便达到他们推翻中共、实施颜色革命的罪恶目的!他们炮制的谣言一会儿说是“毛泽东1954年在宪法讨论会上的发言”、一会儿又说是“毛泽东1961年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其实就炮制者所用的语句,凡是有政治头脑的人一眼就能识破炮制者造谣惑众的笨拙手腕!造谣者完全低估中国民众对毛主席讲话语句的精通与熟悉,他们竟敢造谣说“毛泽东说: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为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显红色语句将在后面做重点揭穿谣言伪造伎俩)。炮制如此笨拙的谣言,诽谤世界公认的伟大政治家毛泽东,如同疯狗吠日一般地可笑!
实际上,1954年制定国家宪法完全是遵照毛主席的提议和自始至终由毛主席亲自指导宪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建国后,民主党派已认为“政治协商纲领”好得很,没必要再制定国家宪法,是毛主席倡议才说服各民主党派同意制定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1954年6月14日毛主席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第三十次会议,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说明报告。毛主席说:“这个宪法草案,看样子是得人心的。经过讨论,证实了宪法草案初稿的基本条文、基本原则是大家赞成的。现在的草案也许还有缺点、还不完全,这要征求全国人民的意见了。….这个宪法草案所以得到大家拥护、大家所以说它好,就是因为有这两条:一条是正确地恰当地结合了经验,一条是正确地恰当地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毛主席还解释关于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为国家元首”条文的理由,他说:“这不是谦虚,而是因为那样写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搞宪法是搞科学。”。在全国人大讨论中,有代表提议把这部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被毛泽东拒绝了。在1954年9月8日把宪法草案交付全国人大表决之前,毛主席提了两项修改意见:一.将序言中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面加上“第一次会议”;二.将“庄严地通过我国的第一部宪法”改为“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毛主席说过去中国的宪法有9个,说这个宪法是“我国第一个宪法”不妥,说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名副其实。1954年9月15日,毛主席在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致开幕词说:“这次会议的任务是制定宪法。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1949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将大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这说明毛主席对制定国家宪法的意义与作用给予高度评价。宪法表决通过后,毛主席说:“这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宪法了。最先是中共中央起草,然后北京500多个高级干部讨论,全国8000人讨论,然后是三个月全国人民讨论。宪法的起草是慎重的,每一条、每一个字都认真搞了的,但也不必讲是毫无缺点、天衣无缝。这个宪法是适合我们目前的实际情况的。它坚持了原则性,但是又有灵活性。什么时候发现缺点,就及时修改,反正全国人大一年开一次。”。由此可见,毛主席呕心沥血主持宪法草案起草工作几个月,非常认真听取全国人民的修稿意见,认真、慎重到斟酌每一条文、每一个字的定稿。一个国家、一个执政党的领袖怎么有可能信口开河自已否定自已呕心沥血起草的国家宪法呢?!谣言的炮制者实在太低估中国民众的智慧了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毛主席对党政领导干部讲话和写文章时,多次宣传教育党政干部要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并要求遵照国家宪法施政和分辨是非。毛主席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文章第一节.(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就引用宪法说:“我们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我们的宪法又规定: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为人民服务。”。在文章的第八节(“关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毛主席又引用国家宪法作为判断我们言行的是非标准,文章说:“在我国人民的政治生活中,应当怎样来判断我们的言论和行动的是非呢?我们以为,根据我国的宪法的原则,….这种标准可以大致规定如下:(一)有利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而不是分裂人民;(二)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而不是不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三)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个专政;(四)有利于巩固民主集中制,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个制度;(五)有利于巩固共产党的领导,而不是摆脱或者削弱这种领导;(六)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国际团结和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国际团结,而不是有损于这些团结。这六条标准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提出这些标准,是为了帮助人民发展对于各种问题的自由讨论,而不是妨碍这种讨论。”。由此可见,国家宪法没制定之前,是毛主席最先倡导并亲自指导和主持宪法草案的起草工作,绝非造谣者所诽谤的“我们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毛主席革命一生从来都不会用这类语气说话!);宪法颁布后,毛主席非常重视以国家宪法来规范党政干部和全体国民的言行、是非标准,而且随时关注进一步完善国家宪法的修改工作,在六七十年代期间,毛主席就多次提出:“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游行示威在宪法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13~329页) 根本不可能发生像造谣者所诽谤的那样(诬蔑“毛泽东说‘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造谣者的用意极其恶毒,可是捏造的语气却极其笨拙!
毛主席历来很尊重知识分子,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第五节(“知识分子问题”)中,毛主席指出:“我国的艰巨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尽可能多的知识分子为它服务。凡是真正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知识分子,我们都应当给予信任,从根本上改善同他们的关系,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必须解决的问题,使他们得以积极地发挥他们的才能。我们有许多同志不善于团结知识分子,用生硬的态度对待他们,不尊重他们的劳动,在科学文化工作中不适当地干预那些不应当干预的事务。所有这些缺点必须加以克服。”。毛主席一生都决不会说什么“中国知识分子还没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这类没政治水平的低俗言语!造谣者的诽谤伎俩昭然若揭!
毛主席历来都很尊重和爱护广大人民群众,绝不会像造谣者所诽谤的那样毛主席会以居高临下的口气说什么“为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的第九节(“关于少数人闹事问题”)指出:“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是拥护社会主义的,他们很守纪律、很讲道理、决不无故闹事。在这个(闹事)问题上,我们应当注意的是:(一)为了从根本上消灭发生闹事的原因,必须坚决地克服官僚主义,很好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恰当地处理各种矛盾。只要做到这一条,一般地就不会发生闹事的问题。(二)如果由于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好,闹了事,那就应当把闹事的群众引向正确的道路,利用闹事来作为改善工作、教育干部和群众的一种特殊手段,解决平日所没解决的问题。”。
无论是国内或是国外,凡是热爱毛主席和学过毛主席著作的民众,都能火眼金睛地识破敌对势力所炮制的“毛泽东论宪法”的造谣笨拙伎俩!中国极右势力紧密配合境外敌对势力,疯狂捏造、散布这个谣言,目的就在于要丑化中国共产党,把中共描绘成是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的独裁专政的官僚体制执政党,进而激化民众推翻中共,实现他们推行颜色革命的罪恶阴谋!为此国务院新闻办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坚决彻底删除《毛泽东论宪法》谣言诽谤材料,并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及时追捕谣言的捏造者,依法审判、治理这帮企图颠覆我国红色政权的阴谋罪犯!所有中共党员都应当识破敌人企图颠覆我国红色政权的阴谋,把反击敌对势力对毛主席的恶毒造谣诽谤作为维护国家红色政权,维护中共执政地位的伟业给予认真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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