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为人民服务”到“以人为本”
从“为人民服务”到“以人为本”
双履带装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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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是受害者又是造假者。
三鹿事件的暴发引发了人们的集体回忆。之前的毒大米、毒鸡爪、毒罐头、地沟油、激素猪、农药菜等等似乎又回到了眼前,无怪乎有些人大发感叹“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吃!”这还只是一个方面,在中国的衣食住行等几乎所有领域,无不充斥着种种假冒伪劣。自从改开初期河南的造假风波之后,再到温州、潮州,到如今的全国上下,造价贩假简直无所不在。我们审视一下四周,几乎就在假冒伪劣的包围之中,比如号称中国民族品牌佼佼者的三鹿,不是就在长期干着这样的勾当吗?据说,知道内情的人是不会喝自己生产的奶粉的。那么其他行业的员工是不是也是如此呢?就这样你害我,我又害你,搞来搞去害自己。原因是什么呢?就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出了这样的事情,哪怕就是一个员工,也要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而不是急着把自己往外摘。
2.一竿子打翻了一船人。
三鹿曝光以后,马上被查出22个品牌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造价,这就彻底揭露出了所谓的“行业内潜规则”。至于其他行业内有没有潜规则,相信各位都心里有数。一个品牌出问题不可怕,但是整个行业的集体沦陷就很能说明问题了,就是我们的发展是为自己发展还是为所有人。而背后的直接动机就是利润!更高的利润!
3.是监管还是摆设?
香港能够检测出问题,我们却没有,而且还到处都是所谓的“免检”。而从我们出口的奶粉、奥运用乳品和高价乳制品不含或较少含有三聚氰胺来看,至少我们的检测仪器是没有多少问题的,问题出在人身上。监管部门责无旁贷!但事实是质监部门就如同我们的纪检与监察部门一样,变成了一个摆设。即便他们没有参与此事,但就他们不作为本身,就能断定他们是在犯罪!
4.法不责众?
我国乳制品企业集体沦陷之后,企业使用了许多方法为自己辩护,至于用了什么借口什么方法想必大家都已经见识国了,这里不再赘述。而企业负责人都是急于撇清关系,似乎自己清白的不得了。而事实是,除了三鹿的原董事长被拘留以外,其他人竟然未伤半根毫毛,就象他们真的清白一样!难道大家都犯法了,就是都没有犯法了吗?难道真是“法不责众”?
5.甩手掌柜还是刑不上大夫?
三鹿原董事长女儿发文说的吃喝还拿钱的这些人是谁?没有明确的姓名。但是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是无论如何撇不清干系的。但是事发之后,没有一个人出来主动承担责任,而是首先与企业一起把责任转嫁到奶农们身上。难道当初“吃喝又拿钱”的是奶农们?难道领导干部们都是大大的“好猫”?恐怕就是拿了钱当甩手掌柜吧?而我国的法律现在是不是已经开始“刑不上大夫”?
6.发展就是卖完?
三鹿一向以民族品牌自居,我们也都是这样认为的。但是,三鹿倒霉之后我们才知道,三鹿是新西兰控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三鹿品牌已经是新西兰的了。而之前,三鹿的效益是相当不错的,不存在“破产变卖”的危机。那么,我们所不知道的各行各业里,还有多少“三鹿”?而改革,就是把公有变为私有?把中资变外资?难道发展就是为了卖完?
之后就是两个问题:
1.我们的发展是为了什么?
我们的发展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还是为了提高GDP;我们的发展是为了共同富裕还是为了让少数人发不义之财?我们的发展是为了资本家的利益还是为了老百姓的利益?
2.我们的发展是不是可以不辨人民与敌人的“普世”发展?
不光是对乳制品业而言,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的发展首先是惠及了欧美日,其次是亚非拉,最后是本国,尤其是底层的低收入群体。我们最好的产品都是供给美欧的,那些谁也不要的那些垃圾都是留给本国公民的。这就有了内外亲疏。再说,如果严惩三鹿和其他厂家,就伤害了资本家并殃及他们的员工;如果不严惩就等于纵容,就会伤害广大消费者,尤其是那些受害者。如果由国家财政为损伤和善后买单就对于损害了无关的纳税人。所以说想要面面俱到,不辩敌我是不可能的,这个“普世”就是假普世!
人民: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有着不同的内容。在我国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和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
2.◆在民主制或共和制的国家里,“人民”的含义是很广泛的,几乎所有的阶层,都属于“人民”的范畴。
3.◆在我国古代,“人”和“民”不是一个概念。“人”就是指人的生物个体和思想、文化、教育个体;而“民”则是指社会的最底层。与“民”相类似的还有“众”、“庶”、“黎”等概念。它们都是指最底层的大众百姓。
其实,“人民”的本意就是普通百姓,即过去我们常说的“人民群众”,这个阶层是永远也超出不了“人民”概念的外延界定范围的。至于“人民”里面是否还能够包含比百姓更高的阶层或阶级,那得看那个阶层或阶级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真正代表了老百姓的利益。
以人为本思想是我们党摒弃了旧哲学人本思想中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阶级局限和历史唯心主义的理论缺陷,借鉴国际经验教训,针对当前我国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种片面的、不科学的发展观而提出来的。
“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同志最早提出的。是对广大革命工作者的要求,是一个高标准的要求。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立党宗旨的高度概括语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还被中国共产党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座右铭和行动口号加以使用。以下是一些具体要求:
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为人民服务。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人民出版社版第四页
我们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毛泽东《两个中国之命运》(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至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
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我们有些什么不好的东西舍不得丢掉呢?
——毛泽东《一九四五年的任务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延安《解放日报》
1.从出发点上来说,“为人民服务”的出发点是,人民当家做主,而自己是人民的勤务员。而“以人为本”是将自己作为管理者、防范者作为出发点的,而“人民”是被管理者和被规范者。
2.就是刚才得出的结理论,“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和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而“以人为本”的“人民”是涵盖了所有阶层的,但是,是以资本家为本,还的以老百姓为本呢?同时以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为本可不可以呢?恐怕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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