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拷问中国的司法制度与法律体系
药家鑫案拷问中国的司法制度与法律体系
药家鑫案已引起了国人极大关注。 因为此案,案情简单,久拖不决,名流介入,媒体随访,网民聚焦;法院一、二审的终结,最高院: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的公布。使人有“媒体干预司法、司法不公”的怀疑。
一、案情简单。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市大学城翰林南路路段,驾驶红色克鲁兹轿车的药家鑫,撞倒了骑电动车赶在回家路上的张妙。致其头部和下肢受了轻伤,如及时抢救,并不至于丧生。出事后,药家鑫下车发现,车后有一个女的侧躺在地上,发出呻吟声。但车主药家鑫不仅没有施救,反而,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以农村人难缠,“害怕她以后无休止地来找我看病、索赔。”(药的供词)为由,于是,两三秒后,“一念之差”(药的供词)下,药家鑫从随身带的包里取出一把单刃刀,向张妙连捅6刀,然后驾车逃跑。
二、名人的介入,引导民意,怜惜凶手。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说:“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动作是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动作。”“药家鑫连捅八刀是弹钢琴的重复性动作。”把故意杀人的凶狠的暴行,说得那么的轻巧。来自药家鑫一个大学的同门师妹李颖在留言中说 “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很难想像,在参加旁听的400名学生还有多少人类似于毫无人性药家鑫与张颖。3月23日,有500人参加旁听,但其中400人都是大学生这一特定的群体,而受害者是农民,农民群体参加旁听的人很少,村民和受害人亲属才区区的25张票,其中5张票给了华商和媒体。参加旁听的人员配额显失公平。此外,在400名大学生中,参与问卷调查的有药家鑫所在西安音乐学院的学生,该校学生的人数比其他学校的学生还多,还有张颖此类人混迹其中,这难道不会使调查结果严重偏护故意杀人犯药家鑫吗?5月17日,药家鑫案受害方代理人张显接通省政法委的电话,告诉他来意。政法委有关人员问张显“你是谁?”,答说:“我是张显,需要给你交份材料”,得到的回答是“张显你是白痴,你是法盲”。难道受害人的律师,也只能遭训斥、侮辱?二审时,受害者家人只能参加旁听。所以当时,人们有理由认为,任何一个轻微的倾向性选择都会伤害司法公正,从而加剧公众对司法以及国家政权的失去信任。
央视对药家鑫的采访有“其罪当诛,其情可悯”,简直就象个无辜无助的苦命孩子,有为其开脱,妨碍法院审判之嫌。采访时,画外音介绍其多么有才华,是个用功苦学的孩子。老师夸其手好看后,做出杀人勾当,药还说:“杀了人怕坐牢”,如果还要他偿命,真让人觉得惋惜。不久,央视播出了“向幸福出发”的大义母亲,替杀儿凶手求情的节目:2008年7月,21岁的河北青年宋晓明因债务纠纷刺死马某而受审。但受害者马某的母亲梁建红,却当庭向法官求情,不杀凶犯,不要赔偿的义举,促使法院从轻判处被告12年有期徒行。在央视做节目时赎罪的浪子,在狱中再一次请求梁接受这个儿子时,梁并未在现场答应,而是告诉他出来后,好好孝顺自己的母亲。这个节目,它告诉我们:如果能用一颗宽容的心去拯救这个灵魂,他可能就会有一个不一样的人生。对那些犯罪人,不仅要惩罚,也要救赎。一个机会,不能改变过去,却能拓展一个未来。大家都能象梁建红那样,让宋晓明,杀了人还能向幸福出发,来救赎药家鑫。有人预言“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有期徒刑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监外执行。也就是说,只要药家鑫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么理论上就有可能三五年后走出高墙。”如果真是这样,药家鑫走出高墙后,就会更大胆,如毒瘾发作,重复“钢琴动作”,而毫不可收。毫无人性的药,就不至是初犯,偶犯,祸害社会,将会使社会付出什么代价呢?恐怖!恐怖!!恐怖至极!!!草民不敢想象。
三、案件久拖不决。为什么药家鑫10月23日归案,直到一个月之后的11月25日才正式批捕?为什么案发5个多月之后才宣判?有人问“为什么马加爵案从逮捕到处死只用了三个月时间,而这么一起事实清楚的刑事案件却迟迟不判?” 值得庆幸的是一审、二审都宣判了药家鑫死刑,就待最高院核准了。可就在,5月20日二审驳回药的申诉,维持原判,第四天后,最高法院又出台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是否意味着法律对药家鑫就能网开一面?有网民质疑最高院,是否给药量身订做了此法?!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药家鑫,岂不就是无法无天的恶魔了?那么药家鑫案就不是久拖不决,而是恶性案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和谐社会嘛,死几个人算什么。”如果果真这样的解释,我们只能无语。
路钢“激情杀人”的辩护、央视对药家鑫的采访与“向幸福出发”的播放、李玫瑾对药的心理分析,孔庆东对央视道的痛骂,以及是否从药开始废除死刑的争论,或出炉“药家鑫式杀人免死法”,一言以蔽之,众多宝贵的社会媒体资源,无不为药奔走呼号,而不是为药一手导致无辜的受害者家破人亡的悲剧的同情。本来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药家鑫无端、故意杀人的行为,残忍至极,毫无人性可言,这样的人渣留他何用?
改革后,我们曾遭遇信仰危机,道德危机,人们还对国家、法律是信任和敬畏的。但药家鑫案后,到底是“媒体干预司法、司法不公”;还是,来一个双重标准的“一国两法”,那都会加剧公众对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乃至国家的失去信心。无端、故意杀人者药家鑫不斩立决,此祸乱一开,将点燃“替死者伸冤,还法律公正”的复仇火焰,种下“替死者伸冤,还法律公正”的复仇种子,致使森严神圣的法律条文、司法机关蒙羞;此祸乱一经泛滥, “杀人有赏,救人无恩”,再伴随“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弹钢琴的轻巧动作,再夹杂着打狗、切瘤、杀猪、剐牛的粗鲁行为的重复动作,可不知,大祸何时降临在谁的身上;以身试法而不受到应有的惩处,药家鑫类恶棍就会何其多也;到时真是个人人自危,永无宁日的“妖为鬼域必成灾”的血腥社会了。现在,人们关注药家鑫案,是关注法律危机,是因为毫无人性的凶手还未得到正法,惟有就地正法,这样才能使人敬畏法律,以儆效尤;否则已无公平正义,视法律如白纸,势必招致社会秩序与治安大乱。人们寄希望于手执尚方宝剑者,能够排除干扰,除暴安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药家鑫案拷问中国的司法制度与法律体系,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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