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的经济改革开放路线
30年的经济改革开放路线
——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
周 承 友
1949年毛泽东领导中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1956年又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新中国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大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历史的发展,为当代中华民族的自主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厚实的基础,积累了相当强的国力,也让广大中国人民获得了初步解放。但受落后的历史条件和主体认识上的局限,我们所建立的社会主义还是传统模式的不成熟的社会主义。适应社会历史发展要求,它必须经过改革,走向成熟的社会主义。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和蜕变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为我国社会主体选择成熟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提供了历史的可能。
1978年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我国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和光明前途是走向成熟的社会主义。所谓成熟的社会主义就是健全的社会主义制度与现代社会发展一般进程的有机统一。现代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和特证就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民主法治、科学文明及其全球化。健全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探索之中。但社会主义是由资本主义而来并相对于资本主义而言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基本经济制度是:资本私有制——雇佣劳动——按资分配和剥削剩余价值;那么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基本经济制度就是:公有制——民主劳动(或自主联合劳动)——按劳分配和共享剩余。其中“公有制——民主劳动”是二位一体的,缺乏民主劳动的公有制是残缺的公有制,也不是马克思所揭示的新社会的公有制。实行民主劳动,就是真正地解放生产力。我国30年来的改革开放重点在经济领域,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道路是怎样走的,就由我国经济改革开放实践来回答。
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主要历史线索是:1978年安微凤阳农业大包干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出。1979年深圳等四个经济特区建立。1982年起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普遍推广和“撒社建乡”。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开始了重点转向城市的全面改革,指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了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推广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14个沿海港口城市对外开放。1987年十三大告指出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是计划和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运行机制,提出了对外经济(出口和利用外资)战略和外贸体制改革。随后形成了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1988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颁布,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中主体地位及制度的确定。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十四大召开,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出现了贯彻《企业法》及其配套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热潮。同时也兴起了私有和外资经济发展浪潮。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颁布,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市场体系,国家宏观调控,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和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使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实现互接互补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和对外开放的决策。《公司法》颁布,资本主导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确定。1995年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国有经济改革“抓大放小”(实践中主要是小企业私有化),“规范破产”,“减员增效”,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为重点的对外开放等政策。随后又开始大幅度削减关税税率。1997年十五大告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公有经济及其主体地位和实现形式,一定前提下国有经济减少,非公有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混合经济,按要素分配等论断或政策。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经济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颁布,“国退民进”(实质上是私有化)大潮出现。经营者年薪制和股权期权制等肯定和扩大试点。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2002年十六大告提出建立政府(中央和省地市政府)代表,内设国资委(局)专司,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出发展“公”“私”经济“两个毫不动摇”。《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虚化”(失去处置权等)法定化。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颁布,提出了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等。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推广,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失去了收益权(收取承包费等地租权)。2004年资本市场发展“国九条”颁布,国有银行开始股份制改革和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200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颁布,提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快发展农村规模经营等政策。
对于经济改革问题,一般地可从经济性质形态变化和经济运行形态变化两大层面去分析和把握。根据我国上述经济改革开放历程,从经济性质形态变化上看,我国30年的经济改革开放明显地区分为两大阶段:1978-1991年的14年是第一大阶段,即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探索阶段;1992-2008年的16年是第二大阶段,即改革开放多向并存阶段。
1978-1988年的改革中,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及其体制机制的确定,“两权”分离和企业(家庭)承包经营,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按劳分配的落实及其新形式的出现,经济特区建立和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等实行,标志着我国前十年的改革开放迅速而深入地发展,几乎浓缩了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改革探索阶段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并在对外开放方面超过她们,但在企业民主自治方面又落后于她们。这“超过”和“落后”两点正是社会主义改革探索阶段中国特色的主要表现。在前14年的改革中,非公有经济有明显地发展,但主要是个体经济的发展,私营和外资经济发展受到局限。前14年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就,经济改革开放的路线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改革和发展公有经济路线。
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转折点。前14年的改革开放虽然取得显著的成就,但也出现了明显地失误。如实行“双轨制”过程中出现的腐败,西方资产阶级思潮的泛滥,价格改革失误等。从而导致了1989年的学潮,加之苏东剧变的影响,结果出现了三年改革开放的相对稳定时期和历史回潮现象。面对改革和历史选择的关键时期,中国领导人作出了最容易的急功近利的选择。邓氏在南巡讲话中说(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东西多了,走资本主义道路。”“姓‘资’还是姓‘社’,判断的标准,应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地是防‘左’。否定改革开放,认为和平演变的主要危险来自经济领域,这些就是‘左’。”“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邓氏“南巡讲话”严重地混淆了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任务,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等界限,并压制学术争鸣,为中国领导人武断地“洋跃进”决策开了先例。邓氏“南巡讲话”,中央以2号文件下发,随即出现了一个“浪潮”和一个“热潮”,标志着发展私有经济(包括外资经济)路线萌生及其与原改革公有经济路线并存的开始。
1992年党的十四大全面贯彻邓小平“南巡讲话”精神,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并界定它是与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相结合的。从而在理论上接续着苏东社会主义改革探索上的突破。但随着后来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理论方向和实践方向日趋背离,改革公有经济路线不断扭曲,发展私有经济路线日渐膨大,偏转在渐进中浓缩。
改革公有经济路线不断扭曲。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公司法》颁布实行,资本主导的现代企业制度确定,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主体地位丧失,公有者与公有资产运营关系虚化,公有制对其所有者变得若有若无,公有企业改革开始走向私有企业,标志着公有经济微观基础变色的开始。面对1993年兴起于浙江的乡镇企业等城乡集体企业改制和山东的诸城等国有中小企业改制,许多公有企业一夜之间摘去了“红帽子”等新情况,中央领导人不仅没有制止个别地区的私有化,反而于1995年十四届五中全会上决定,实行国有经济改革“抓大放小”,“规范破产”等政策,开始在全局上推动私有化,标志着公有经济宏观阵地自动丢失浪潮的兴起。1997年十五大提出按要素分配(实际中表现为对个人的按资分配),标志着公有企业中按资分配和知识管理资本化的兴起,公有经济微观基础进一步变色。特别地是,在对国有企业实行“拨改货”,并仍为税收大户,公有经济改革不断蜕化,1995年进一步鼓励优惠外资经济发展等内外私有经济夹击,腐败丛生,导致公有经济发展非常困难的时候,国家领导人却于1999年召开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调整,大力推行“国退民进”,扩大经营者年薪制和股权期权制等试点,导致国(公)有经济改革私有化大潮出现。公有的国有经济不断走向资本主义国有经济,公有经济改革变成了改性改除,公有经济改革路线变色扭曲严重。据权威数据显示:国有企业从1997年的26.2万户减到2002年的15.9万户,到2006年底国资委主任说只有11.9万户。此外,改革公有经济路线的扭曲还表现在:1997年十五大推广股份制中私有资本和外资大批入股公有企业等等。这些已足够地显示城乡公有企业和经济改革的悲惨历程。至于农村农业集体经济改革,虽然其扭曲是隐性的和缓慢的,但其发展前景其为担扰。自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实行以来,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基本上是一个沿着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而变迁的过程。根据著名的三农学者李昌平同志的观点,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过程又是一个“实化家庭使用权,虚化集体所有权,强化国家所有权”的过程。事实上也正是如此。1993年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并允许土地使用权以转包、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充实和扩大。1998年修改后的《土地法》特别是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一方面进一步扩大了土地承包经营权(2007年还物权化);另一方面严重的消弱了土地集体所有权,其主要表现是:土地集体所有权基本上失去了处分权(或处置权),如承包期内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2004年的税费改革又一次严重地消弱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主要表现是:土地集体所有权基本上失去了收益权(即不许收取承包费等地租权)。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不断地充实扩大,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流转等权利,土地集体所有权基本上被掏空而接近名存实亡的条件下,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就可能把现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向绝境。于此,在笔者看来,在30年改革开放行将结束和转换的时候,若不能把虚化了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权实化(赋予其收取地租等权利),若不能保证承包经营权流转而来的经营实体成为以农民为主的民主劳动(而不是雇佣劳动)企业;相反地,离开这“两个前提”去大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本质就是在实行土地私有化,那将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死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带来严重的社会和历史问题的开始。
发展私有经济路线迅速膨大。1987-1988年私有经济有过一次小的发展高潮,典型地体现在浙江温州。以邓氏“南巡讲话”为转机私有经济发展出现了持续高涨(下列数据摘自相关文献)。1993年兴起于浙江并迅速波及沿海地区的城乡集体企业改制和山东诸城等国有中小企业改制而来的公有经济私有化,是1990年代初期私有经济发展的突出表现。到1995年私企注册资金达2400多亿元,增长大约是1991年的20倍。1995年提出的“抓大放小”是私有经济发展在全局上扩大的又一个转折点。1997年十五大提出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发展私有经济路线被认定。1999年的“国退民进”,大搞招商引资,县域经济民营化(私有化),利用公有资源发展私有经济几乎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任务,这使私有经济发展获得了迅速膨胀。2002年十六大告提出发展非公有经济毫不动摇,标志着发展私有经济路线进一步巩固。2005年国务院的发展非公有经济“36条”把私有经济发展推向致极。
私有经济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外资经济的发展(下列数据摘自相关文献)。改革开放至1991年当年外商实际投资不过34亿美元,而1992年新批三资企业就达4.9万个,超过1979—1991年批准外资项目的总和。随后外资在华投资大幅度增长,从沿海到内地渐具规模。1993年提出“使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互接互补”,是对外经济关系“西化”路线发展的又一个转折点。1995年的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为重点,适应国际经济通则,加强国内配套的开放政策实施,相伴随后而来的大幅度削减关税税率,标志着我国对外经济开放大门的敝开,优惠对手进入的“西化”路线的基本形成。由此,自1993年起年吸收外资额连续6年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到1999年外商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20%。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关税税率进一步下降,利用外资出现了所谓“第二次战略转移”,增资扩股,并购等形式广泛发展,到2005年7月底外资在华累计设立企业53万多家,遍及一、二、三产业几乎所有行业,实际利用外资达6000多亿美元,全球最大500家跨国公司近450家在华投资,其中30家设立了地区总部。致此,自1992年起中国开始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国所没有的自动敝开大门,国内各地竟相优惠对手进入,与异已世界接轨的狂潮,中国由利用外资变成了被外资利用,中国成了外资和洋奴发展的天堂。在这场模仿式的史无前例的对外开放中,我国虽有所获,如加快了生产力等社会实业的现代化;但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如资源大量消耗,环境严重污染,自主能力大大消弱,对国民的高度剥削。其中,最大的损失就是冲击了中华民族经过长期的艰难奋斗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因而这场对外开放也就突出地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路线的转变。
发展私有经济路线迅速膨大的直接后果,就是中国公有经济主体地位的名存实亡。据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成瑞同志计算,“2006年公私经济GDP比重为37%、63%”。其中的国有经济也很难说是社会主义公有经济。
总之,中国30年的经济改革开放事实上是分为两大阶段的:1978-1991年14年是第一大阶段,前14年的经济改革开放路线就是改革和发展公有经济路线;1992-2008年的16年是第二大阶段,后16年的经济改革开放路线就是改革公有经济路线和发展私有经济路线并存,并且前者不断扭曲,后者日渐膨大。经济是社会的基础,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带来整个社会变化。30年的经济改革开放,一方面带来了生产力等社会实业的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大提高;另一方面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出现了私有经济三分天下有其二,中国经济发展不同程度地受到外资所左右,大多数劳动者生活在雇佣劳动(被奴役)关系之中,腐败丛生,社会分化迅速和贫富差距悬殊,假冒伪劣和黄赌毒盗泛滥等众多而突出的旧社会现象。30年的改革开放带来了社会实业的大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大倒退这一人类历史的奇特现象。可以说它主要是后16年改革开放路线发展的结果,也就是公有经济扶持,发展私有经济(亦即发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及其全球化)的结果。因为当代资本主义还有一定的生命力,所以它还有促进社会实业发展的可能性。但资本主义世界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如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同样证明,资本主义并不是人类发展的光明之路。
2008年后中国经济改革开放要走一条光明之路,就必须深刻地检讨1992-2008年的经济改革开放路线,真实地回到“重新发展公有制——民主劳动——按劳分配、共享剩余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劳动主导——按劳分配、共享剩余的社会主义经济全球化”的新路线上来。这就需要中国出现新型的毛式领导人和再改革或再革命。总结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历程和中国30年改革开放实践经验,历史已为这条新路线展示了清晰的轮廓,那就是:在真实而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的基本形式是全民所有制(不再称国有经济),在公有制的实现方式上必须实行两个分离制约:公有产权分离制约——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或经营权)分离制约,完善公有产权的初始代表和法人形态;公有主体分离制约——全体公有者(通过产权)主导与企业部分公有者(劳动者)联合主导分离制约。从而建立健全对全体所有者负责,让全体所有者受益或对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同时负责的,社会化(全国化,而不是官僚化)的公有产权完全托管体系及其产权依托的计划调节(并与国家调节相结合),以实现公有制——民主劳动与市场经济的宏观结合(这是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缺失的);同时建立健全公有产权主导与企业劳动者联合主导相结合的现代股份民主公司制法人企业,以实现公有制——民主劳动与市场经济的微观结合。这种架构,能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既能克服资本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又实行了民主劳动,解放了劳动者,真正地解放了生产力,并为按劳分配和共享剩余奠定前提。而按劳分配和共享剩余又剥离了资本剥削剩余价值的本性,剥离了财产和产权的资本属性,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找到通向共同富裕的渠道。随之,公有产权融合也就是劳动(主导)融合,一个全新的市场经济及其对生产力更大的解放和发展,会将人类带入光明的前途。在劳动主导——按劳分配和共享剩余的社会主义经济全球化中,社会主义的对外开放,既应在坚持原则和自主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而不是溶化于)发达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又要把重点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拓展经济发展,在经济全球化中造就一个新经济模式,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争夺全球化引力,以充分显示社会主义公有公本——民主劳动经济和共享经济人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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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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