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哺农——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新农村
以工哺农——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新农村
对于中国农业发展的一点设想
总纲:
即每年营利达到**以上的企业必须对中国农业实行反哺
具体做法:
1、将全所有年GDP在***以下的农业用地(粮、棉、林等)分成各种规模的小分块(简称农业模块)如:1级,2级,3级,……各农业模块上的农业人口附着其上。
2、将全国所有规模达***以上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民营等,按规模划分为若干等级,如:1级,2级,3级等,……
3、制定相关以工哺农的法律法规,考虑当前的社会现状,这些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仍有必要。
4、以适当的方法如自愿选择或按属地或其他方法,实行工业企业与农业模块配对,配对后的企业必须对附属其上的农业人口的生产、生活、就业,养老,教育,等方面负责。同时,享受该模块的生产成果。
5、必须成立专门的仲裁维权机构。
需要面对的问题:
1、企业规模的分级评定,农业模块的分级划定及标准。
2、国家对于参予其中的企业的补贴与监管。
3、企业对其配对农业上的农业人口是否全部或部分负责。
4、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5、企业对农业模块的生产的自主权有多大。
6、对农业人口的负责的深度,如养老保险教育投入就业安排等的力度。
7、配对企业与配对农业的当地行政单位之间的协调关系。
8、工业企业对于农业生产的了解与认识有局限性,必须形成专门的农业生产指导性单位及人才的培养。
9、要有专门的监查与协管部门。
10、配对的年限问题,一般为5年,同时必须在正式配对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完成反哺计划书。
11、配对企业对反哺农业的管理反面的问题。
12、若配对企业在五年计划内规模下降或破产等其他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反哺,将如何处理。
13、生产成果的分配、享受等问题。
14、由于就业、升学、婚姻、等原因脱离本模块的人员涉及的问题。
15、初级达标企业配对较大农业模块是否可行,方法等。
16、契约到期与签订之间的缓冲期如何介定。
17、契约到期后的续签所涉及的问题,农业部分与工业部分的选择权如何评定。
18、对于企业可能利用所属模块的农业人口的各项公民权利出现的贿选腐败等问题。
19、年收入相当于最低达标企业的个人是否必须反哺,及方式。
20、操作程序的多样性,自营?联合?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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