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当局玩弄国法制造冤案天理难容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当弱势遭遇强权,只有血泪控诉。王仙峰等四位同志于2010年11月21日被转为劳教后,在洛阳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了极大的愤慨,为澄清事实,揭露强权势力的暴行,现将2010年11月11日的事发经过公布如下:
11月11日 王仙峰等一行十几人于上午9:40分左右到洛阳市西工区政府要求政府督办被盗器材案件,在此之前曾多次到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咨询案件的进展,但他们言语闪烁,推诿扯皮,不是大门紧闭,就是无人理睬,引起了广大群众的气愤。由于担心遇到与上几次一样无人问津的情况,故把主席像、横幅、小喇叭带上,去西工区政府要求政府督办被盗器材案件,本意是希望政府部门督办此案,尽早追回被盗器材,并没有出现像劳教书上所写的那些混乱场面。一是现场所打旗帜是党旗和国旗,都在区政府大门两边,即不影响交通,也不影响政府形象。在祖国的任何地方高举党旗、国旗,都是正义的、合法的、爱国的。二是现场的横幅挂在政府大门左边路肩的空地上,并没有影响工作人员出入。三是王仙峰等十四、五人,大部分都在大门对面的绿化树边站着,离大门约50米,个别几人在大门两边交谈,怎么会造成所谓的交通堵塞。
当时王仙峰、郭东民、史团正和臧红军四人在大门左边路肩上交谈,而另外一人司马草在三轮车上坐着。10点20分左右突然从政府院内冲出40多名警察,直奔王仙峰,对其一个50多岁的弱女子实施拳打脚踢,随后将其抓走。接着又把司马草等四人抓走,自始至终没有见到一个领导出面制止或了解事由经过。
上述是11月11日所发生的真实经过,望有关领导和政府部门给予广大人民群众一个公道的说法。
我们认为上述事实一是没有围堵政府部门。二是没有堵塞交通,恰恰相反他们怕影响交通,在场的十几个人都是有序的站在马路边。三是事发经过前后不足四十分钟,怎么可能引起大量群众围观,造成混乱场面。四是现场人员既没有打人骂人,也没有发生争吵,更没有起哄,可劳教书所说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冲击政府大门、寻衅滋事等罪名不知从何处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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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所称被盗器材,系洛阳人民为宣传毛泽东思想自发、自愿捐款购买的。该器材在宣传毛泽东思想活动中,起到了极大作用,受到了洛阳广大老百姓的爱戴和赞许。然而,该器材竞于2010年10月28日晚21点左右,被一伙开着警车身份不明的人,将房门撬开,盗走器材。由于看管器材的当事人赵顺利同志外出吃饭不在屋内,当回到住所,发现器材丢失后,立即了警。出警民警到达现场,询问了当事人并作了笔录,勘察了现场,进行了拍照。而且知情群众配合公安机关110抓获了一名嫌疑人。该案并于29日书面向金谷园路派出所、西工公安分局、西工区政法委等了案。然而,杨风潮等同志多次到有关部门催问该案进展情况,可他们置若罔闻,这才引起11月11日王仙峰等一行十几人到洛阳市西工区政府要求政府督办被盗器材案件。
以上是王仙峰、史团正等四位同志被非法劳教前后的事发真相,宣传毛泽东思想何罪之有?追讨洛阳人民的被盗财产何罪之有?希望广大人民给予评说。
201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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