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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倒卖“法律专家论证书”的超额利润

2025-02-24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论证专家”们,你们卖得太便宜啦--谈谈李庄倒卖“法律专家论证书”的超额利润

勿须讳言,对于“律师”和“专家”我都是有成见的,这种成见源于过去一些不好的印象,过去的事情我无法改变,所以想要改变这种成见需要时间。不过对于“律师”与“专家”之间的“业务纠葛”,我基本上还是站在局外人的立场进行观察的,原因嘛当然是由于对二者基本上都无好感,所以也就不存在情感偏向,因此反而能以客观的态度观察专家与律师之间的互动。

“论证专家们”的名头早已经如雷贯耳,当年刘涌被判死刑,代理律师田文昌先生组织了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陈光中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的陈兴良教授在内的14位专家开了一个“专家论证会”,出具了一份《沈阳刘涌涉黑案专家论证意见书》,“意见书”当然“书”的是对刘涌有利的“意见”,于是后来就造成了刘涌案峰回路转的效果,以至于后来不得不有最高人民法院破例提审判决,如果不是草民们的民怨太大,估计刘涌现在说不定已经洗干净了“原罪”,成为了某级别的政协委员了。当年民间风传为了这次专家论证书,嫌犯家属出了三十万,但后来有专家辩解说只不过收了“区区2000块钱”,并不像网上传的那样有30万元之巨。两千元和三十万之间的差距太大了,打死我都不相信世界上有这么能赚的买卖,所以我宁愿认为这只是民间的一个传说。

别以为只有刑事司法领域内有专家鉴定,在经济领域内同样有专家鉴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经济领域内的专家们级别更高,影响更大。还记得当年的顾雏军么?在他的狂吞国有资产的时候,也有那么一批如雷贯耳的专家在北京举行了一次专题研讨会——“科龙20年发展与中国企业改革路径”的研讨会,与会者包括大名鼎鼎的北京大学的张维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等专家。核心文件由张文魁先生执笔,结论是【顾雏军收购科龙,是“国退民进”的重要一步。科龙民营化重组“符合中央精神和中国企业改革大趋势”,“这个方向是不容否定的”】。当然,最终这个“这个方向是不容否定的”还是被法院给否定了,顾雏军也进了监狱,而专家们在拿到每字十元的讲话费以及人均八万的出场费之后,最后居然有人能腆着脸说【“我和他不熟,企业我也不太熟”】。有人说商人无情,婊子无义,我现在只能对这种说哼哼两声——那是你们没有见过某些“经济学家”。当然,“经济学家”与李庄律师等人无干,在这里牢骚他们算是写偏题了。

刚才看到一则消息,说的是【相关人士透露,调查发现李庄以“搞专家论证”为由向被告人家属要了30万元,而实际上支付给专家的总共只有几万元】。这条消息让我震惊,以前刘涌案由于都是坊间传说,所以说三十万的专家认证费我可以当成传说。但这次“相关人士”亲自透露的,而且李庄现在已经被批捕,想必不会有人说不负责任的话。那么这次估计就是真的了。我震惊的倒不是律师们的黑,而是震惊“专家们”真的“被欺负了啊”。作为一笔买卖,这中间的掮客也太黑了一点吧?而“专家们”看到自己的意见书被李庄律师一转手,翻了几倍的价格,难道不会有义愤填膺的感觉吗?心里好歹会骂上一句——这该死的奸商!  从市场交易的角度来看,“专家们”为“产品”(意见书)的制造者,李庄等不良律师为中间商人,而嫌犯们则为产品的“买方”。公正的讲,作为“意见书”的制造者们,他们付出了脑力,还承担了名誉风险,所有的“客户价值”(影响司法判决)都由专家们制造出来的,在整条利益链中他们理应占据最大的分配比例,但现在情况完全相反,一分钱都不用出的法律商人(不良律师)将产品价值的百分之八九十都拿走了,只给我们专家“留”了区区的零头。这什么世道!!这不是把我们的“专家们”当血汗工人吗?是可忍孰不可忍?看来只要是市场交易,吃亏的永远是产品的制造者。

呜呼,专家们被“李庄们”剥夺了,能不让我们心痛吗?给专家们一个意见,今后要学就学“科龙发展”研讨会的专家,直接与客户打交道,绕开中间商。不然只会让自己怄得吐血的。

李庄他们,也太不象话了!

标签:专家   律师   论证   意见书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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