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建议药案二审法官读一下“黄克功事件”

2025-02-24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1937年,延安陕北公学不到20岁的女生刘茜一夜未归。校方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四处寻找,在延河岸边的一块大石头旁边找到了她的尸体。她身中两枪,已经死亡。
延安保卫处接到报案后,发了通报,很快就由下面反映上来两条重大线索。一条是刘茜同宿舍的同学反映,出事前那天晚上,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六大队大队长黄克功前去找她谈话,约她到延河岸边散步谈心。因为刘茜原来就在黄克功任队长的抗大第四大队学习,两人关系过从甚密,后来成了恋人,关系也公开化,因此黄克功约她外出谈心也并不是第一次。另一线索,就是黄克功的警卫员举报自己的首长形迹可疑。他发现首长(黄克功)天刚亮就爬上抗大六大队所在地凤凰山上的一垛高墙向城外河边眺望,给他擦枪的时候,发现他的手枪有刚发射未久的痕迹,给他洗衣服的时候,发现衣服上有新鲜血迹。警卫员感到事情重大,于是向保卫部作了汇报。
领导同志立即找黄克功谈话。这时的黄克功已经恢复了理智,承认刘茜是自己所杀,并毫无保留地从头到尾坦白了自己的杀人罪行并提出接受依法判处。经抗大副校长罗瑞卿同志向中央领导报告批准,高等军事法院便依法把故意杀人嫌疑人黄克功逮捕收监,准备依法审判。
此事一时间在延安轰动一时,国内外一些报刊把它当成是共产党的“桃色案件”,抢先发表。

这种骇人听闻的案件,在当时的延安是绝无仅有的。—时间,人们议论纷纷。
——黄克功自恃有功、无视法纪、杀人必须偿命。老人们嘴里这样坚定地说,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
终于,黄克功案件交给了人民公审。来自各学校、部队和机关的万余人按指定地点静静地坐着。延河水轻缓地在流淌。
金铁群和吉汉杰是最后到会场的。他俩都看见在不远的延河对岸,毛泽东和张闻天朝这里张望着。直到审判大会快要开始时,毛泽东才背着双手,低着头走开……
陕甘宁高等法院刑庭的法官、陪审员、起诉人、证人、辩护人和法警进入了会场。刑庭审判长雷经天等人,各就各位。宣布开庭后,起诉人与证人先向大会陈述了黄克功事件的全部细节。随后,各单位代表发表了对这一事件的分析、要求,以及结论性的群众意见,然后等着法庭审判。黄克功被带了上来。
当法官让他发表个人申诉时,他只坦白交代了他的犯罪经过,并作了扼要的检讨。他唯一申诉的就是一句话:“她破坏婚约是污辱革命军人。”声音不高,但整个会场却听得清清楚楚。
审判长特意问他:“在哪些战斗中受过伤、挂过彩?”人们从他敞开的衬衣里,看到他从臂部到腿部伤疤连着伤疤,犹如打结的老树皮。他历数了许多战斗的地名。最后,他用真诚的目光望着审判长,请求让他讲述最后一个愿望:
“……死刑如果是必须执行的话,我希望我能死在与敌人作战的战场上,如果允许,给我一挺机关枪,由执法队督阵,我要死在同敌人的拼杀中。如果不合刑律,那就算了。”
黄克功的声音越来越低,但那低沉的声音充满感染力。人们沉浸在这一段真挚的话语里,默不作声。休庭片刻后重新开庭,审判长庄严地、一字一顿地宣布了判处黄克功死刑、并立即执行的判决时,黄克功就像等待出征的时刻到了,他拉了拉衬衣角,平静地将会场看了一眼,然后像想起了什么似的,举起一只胳膊高喊:
“中华民族解放万岁!”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中国共产党万岁!”
左边的那位法警下意识地拉下了他的胳膊。他低声说:“为什么不让喊口号呢?”随后,他再次向天空望了一眼,便跟着行刑队,穿过坐在东北侧的人群,向刑场走去。

注:黄克功,1937年二十六岁,江西南康人,一九二七年参加革命,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两万五千里长征,历任红军班长、排长、连长、团长、旅长。1937年10月,在延安,时任红军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六队队长的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学员刘茜,由一个革命的功臣堕落为杀人犯。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边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在毛泽东的主持下召开会议,经过慎重讨论,决定将黄克功处以死刑。

标签:延安   事件

条留言  

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