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碗仇和,“仇”谁?“和”谁?
铁碗仇和,“仇”谁?“和”谁?
刀锋
不能否认仇和的“铁碗”政策,尽管仇和在昆明以一个在会议上“悍然”打盹的副局长开了刀,但也不能就此认为仇和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敢于向官僚作风挑战。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才能客观认识一个人。
南方某报曾以“新官上任三把火”来形容仇和在昆明的政绩,第一把火是签定招商引资定额责任书;第二把火是公布官员联系电话;第三把火开除副局长,南方某报对仇和的这些举动称之为“心底无私天地宽”的创举,震撼了昆明政坛。
但是我说仇和的这些举动或许并非心底无私,所谓的“新官上任三把火”无非是为了“立威”,是为了政府工作人员能在这位新书记的指挥下令行禁止,尽管从指挥统一步调一致这个角度说,仇和的想法是正确的,但是步调一致的去做什么,怎么做?这些还是颇值得商榷的。如果仇和的这些努力是为了造福当地人民,大力建设社会主义事业,那么仇和的工作是值得肯定和鼓励的。如果他的这些努力是为了造福其他人,对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形成障碍,那么仇和的这些工作就应当受到批评和纠正。
上面提到仇和在昆明的“立威”已经初见成效,接下来就需要看仇和的下一步如何走。果然,仇和书记在昆明又祭出了“拆”、“卖”两大法宝,一如他在宿迁的做法。“拆”是为了给私有商业经济让路,“卖”是为了让私有经济分食国有经济的利益。
拆毁、卖掉作为一种手段,也许是个人就能运用,但是无法无天的拆毁和肆无忌惮的卖掉,却不是任何人都敢做出来的。毕竟,以“建设”和“积累”作为“拆毁”和“卖掉”的对立参照物而言,为何仇和选择的是“拆毁”而不是“建设”;选择的是“卖掉”而不是“积累”?我以为盖因昆明作为西南首屈一指的城市之大,建设了半个世纪的建筑已禁得起“拆毁”,积累了半个世纪的财富也当得住“卖掉”。
转头来,这拆毁后的废墟,变身成资本家的新乐园;那卖掉的医院和学校,转化为资本家的获利场。
完整的看一个人,无论是公布官员电话也好,开除副局长也罢,都不过是“立威”的手段之秀,切不可就此断章取义的认为仇和“仇”的是官场作风,也不能因此就肯定的说仇和此举一定是“和”的人民群众。连贯起来的分析整个事态发展,仍然是利用“拆毁”和“卖掉”的方法,实现“化公为私”的目标。
联系仇和在宿迁的作为,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一“仇”一“和”,“和”的是资本大老板,既然“和”的一方已经确立,那“仇”的一方呢?
有个成语怎么说的来着?“同仇敌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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