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请为杨宽生辩护
法治的进步不能靠恩赐,也不能靠机遇,它是深思熟虑的行动和顽强不息的奋争,推动法治建设的是一次次理性负责的公民运动,律师在这样的运动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陈有西
这是挂在陈有西学术网最显眼处的“陈有西名言”。古语云,诗言志。言为心声。这句话表明了“陈大律师”的雄心壮志。“法治的进步不能靠恩赐,也不能靠机遇,他是深思熟虑的行动和顽强不息的奋争。”
陈有西何许人也?
看看陈有西学术网的自我介绍。
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
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宪法人权委员会 副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知识产权委员会 副秘书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宣传联络委员会 委员
陈有西不仅是“名噪中华”的大律师,而且浑身充满正义,充满改造中华的勇气和决心。在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扮演着重庆公检法“挑刺者”、“狙击手”的作用,是引起世界关注的“李庄案”的辩护律师,是当今中国律师界的“领袖”、“翘首”。被律师界誉为“中国法治进步的第一推动力”(陈有西网上律师留言)。
陈有西学术网是京衡律师集团的企业网站。
这个网站很有意思。取消了注册功能,不让“五毛”(对法律精英持怀疑态度的网民)进去发言,以前登录的“五毛”(对法律精英持怀疑态度的网民)的所有发言一律删除。这就是所谓号称追求“中国法治进步”的陈大律师主张的“言论自由”。
从以上介绍看,陈有西身兼企业家、学者、中国法治社会进步的“领袖”等职务和荣誉,是值得每一个中国人“信赖”的正义进步力量。
湖南省武冈市发生了副市长杨宽生“自杀案”,其妻子刘月红对“自杀”的鉴定结论不信服,到广州、重庆、北京去上访,现在被当地政府“接回”。
虽然当事人被政府“接回”,但是,事情的“真相”远没有揭开,问题还没有解决,这些,都有赖于法学界的领袖、精英发挥专业知识,发挥律师的职业技能,督促相关部门查明真相,以告慰社会。
真诚的呼吁:
陈有西大律师、朱明勇大律师,希望我们中国法律界的学者、精英们积极行动起来,为中国“法治社会的进步”呐喊、鼓与呼!为早日揭开“副市长自杀案”的真相而努力!
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宪法人权委员会 副主任”,陈有西最有义务和责任为杨宽生辩护。 是陈有西们实践“诺言”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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