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外交到底应该为谁服务?
今日浏览人民网,在首页 “国际”一栏中看到了《环球瞭望》的“‘伊核问题’中国会依国际公理作抉择”的文章。文章把中国的“难处”说得很叫人同情。但是,整篇文章看过之后,我产生了一个疑问:中国的外交到底应该为谁服务?
首先,这世界上有“国际公理”吗?也许有人说有,如核不扩散条约等。我认为这不算什么“公理”。我们中国一向认为,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既然美国拥有可以毁灭人类N次的核武器,并以此来恐吓、讹诈其它国家,并不停地发动侵略战争,其它国家为了保卫自己,不得不寻求核武器,有什么错呢?假如我们中国过去没有核武器,现在为了保卫自己而研发核武器就是违犯了“国际公理”吗?退一步说,就算维护核不扩散条约是维护“国际公理”,那么印度前几年公然违犯这一“公理”,“国际社会”对印度有什么办法?这一切不就说明“强权即公理”这一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的真正公理吗?客观地说,只要美国继续拥有核武器并威胁、讹诈和侵略它国,其它国家,尤其是受其威胁严重的国家,就有自己也拥有核武器的冲动,核不扩散条约是禁止不住别人的。印度,巴基斯坦和朝鲜就是例子。那么伊朗最终也会拥有核武器就是必然的。
就目前来说,我国面临着对伊朗制裁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的问题。投了弃权票会双方都不讨好,更暴露了自己的较弱,“国际社会”就更不把我们当成一回事了,因此,这是下策。投赞成票我们就得罪了伊朗这个客观上的盟友,失去了一个有用的朋友,同时,美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也不会对我们好到哪里去。如果伊朗真的被美国拿下了,我们的国际环境就更加恶劣了,因此,这是下下策。投反对票我们会得罪美国,但是,我们就是不得罪美国它不照样以我们为敌吗?因此,得罪不得罪它没有什么两样。就像你衣服已经淋湿透,再多淋点雨又有什么区别?况且,行使我们自己的合法权力(否决权),给美国一个教训,让它知道我们是不好惹的,以后或许对我们还要比现在客气点。同时,伊朗会对我们更好些。其它受美国欺负的国家也会受到鼓舞,更尊重我们一些。所以投反对票是上策。
最后,归结到我们的外交到底应该为谁服务?我认为不是为什么“国际公理”,而应该是为我国的国家利益服务。在这一点上我们要学习美国。美国历届总统都坦承他们是为美国利益服务的。就拿这次是否制裁伊朗来说,是美国发起的。最近美国是怎样对我们的?公然违犯国际法干涉我内政,搞接见达赖,售台武器等。我们就投个反对票让它看看,天能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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