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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企业腐败无人管,终将酿大祸!(之三)

2025-02-23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一段小插曲  

  

昨天的《党委兼纪委书记举报一把手的真实经历(之二),网络点击虽然少了些,却拨动了一些敏感神经。  

有好心人嘱咐:“要注意自我保护!”“那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有“好心人”提醒:“日子一天过不完,都是在仪征这块小地方哦……” “晚上散步不要走得太远……”  

一家“反腐”网站也与我联系,要寄材料过去供其“分析”。“不过今后可能要适当收点费用。”  

更令人吃惊的是:一个以反腐为职能的部门,在收到举报材料五个多月却毫无动静后,突然电话约我去一家宾馆见面。  

这位据称破过不少要案的科长介绍:本来早就要找你的,因为公安已经介入了,所以不好插手。案子不能多头查,多头办案。现在听说公安那边已经结案了,而外面还有许多说法。所以和公安这边交接一下,看看他们查的情况,也看看你们还有哪些材料。“你看,我们是很正式的,谈话都要两个人。”  

我告诉他:案子没有结,检察院仍在查处中。前天还答复“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叫我耐心等待。  

科长说:你不要指望检察院,仪征就这么点大,谁都认识,听人说检察院的人和孙玉宏经常在一起吃喝。如果早听说,我相信你根本不会找他们。而且他们自己不好直接插手,只能督促公安局立案。要查还是要靠我们。  

我说:现在检察院还在查,你们又介入,不还是多头查案吗?  

他答不上来,转换话题谈了我们公司的一些人和事。  

我说:你对我们这里很了解嘛,我们老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的名字你都知道,你跟孙玉宏认识?  

他说:我和他从来没见过。  

然后他就提醒我:网络举报是你的权利。  

我说:是的。  

但紧跟着他又指点:  

别指望网络,那东西谁老盯着看,又不是文强,破案最终还要靠人……  

我说:也是。  

然后他启发我说:你看,打个比方,你要我们破案,就象开门,总要交一把钥匙给我们,要不然……  

我想起公安也曾让我提供“突破口”,知道是一个意思,就对他说:孙玉宏07年说送法院5万块钱,我丈夫的战友在法院当领导,经他调查根本就没有这回事。这不是一把很好的钥匙吗?  

想不到这位自称破过许多案子的科长,却冒出这么一句雷人的话:“如果他说我想不起来了,你能把他怎样?”  

我说:我有证人呀!  

科长开导说:我是个老公安了,干了六年。这种情况见多了,往往是这么一种情况,这个钱不是送给了领导,没那么高的层次,往往可能下面分掉了。不就5万块钱么?  

我说:我们公司一年也就十几万利润,5万块钱占了全年利润的三分之一,难道还不算大数目吗?  

他有点吃惊:你们公司一年才十几万?  

我说:是呵,孙玉宏上台以后就这么多。  

科长没有吭声。  

我接着说:国家法律公务员受贿5千元就要追究,即使是法院领导下面的人,也是公务员呀,公务员受贿难道不违法么?  

他说:我同你说不清,这个送个人跟送单位是不一样的。  

我说:你还没有查,怎么能知道送单位还是送个人,还是根本就没送呢?  

科长说:就是送了,这么长时间了,他们肯定也有了一套说法来对付你。所以你还是提供一点以前没有提供过的、过硬的东西给我们。  

我说:比方这张床,床上有个洞。用被子捂起来洞就没有了吗?你要掀开被子,才能看见洞。送法院5万块钱这件事,有人证,有物证,这种材料还不过硬,那我就没有过硬的东西了。  

  

  

标签:我们   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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