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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获1300%的暴利雷倒了谁?

2025-02-21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医院药品获1300%的暴利雷倒了谁?  

  

蔡金安  

  

  

敢不敢想象,一种药品从出厂到医院,价格翻了14倍,利润达1300%?  

这种匪夷所思的怪事还真出现了。一种癌症辅助治疗药芦笋片,出厂价15.5元,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最后价格涨到了213元卖到患者手中,利润达1300%。这种芦笋片由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湘雅二医院每瓶开价213元。据调查,大医院利润分配中,开药医生获利最多,每100元利润,就给医生提成80元。  

  

湖南省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医院湘雅二医院药品采购负责人、主管药师周虹说,价格213元,是由国家定的。芦笋片招标价每瓶185.22元,“我们顺加是15个点嘛,213元”。  

按我国医疗价格政策规定,医院购进每一种药可以在进价上加价15%卖给患者。查询湖南省2010年度集中采购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格,发现芦笋片的指导价是136元。湘雅二医院实际上的加价率达56%,远超国家规定的15%。  

芦笋片销售经理介绍,他们公司负责从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购进芦笋片,批发给其他医药公司,这些医药公司再通过和医院关系密切的医药代表销售到医院。  

这家医药公司的销售清单显示,芦笋片从医药公司卖到医院,价钱从30多元涨到了136元。而芦笋片入库价格清单显示,从生产厂家购进一瓶芦笋片,价格仅需15.5元。也就是说,医院售价是批发价的7倍,是出厂价的14倍。  

中间利润如何分配?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办事处经理王卫军说,100元利润,大医院给医生(提成)80块钱,小医院不到80元。王卫军介绍,湘雅二院每月仅购该药总利润超过10万元。  

目前我国80%的药品是通过医院销售的,用哪种药,医院说了算。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认为,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卖到213元,重要原因是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定得过高。  

“这是个不成文的行规行约,所有的品种都是这样的。”于明德举例说,头孢国家定价7块多钱,市场上最贵的卖到90块,三甲医院采购的绝大部分后者。  

于明德介绍,医院采购药品时,有意回避低价药,而主动选择高价药,主要是一些医院钻了药价加价政策的空子。  

  

可以想象,从7元到90元,从15.5元到213元,这中间有多大的利润空间?医院采购药品就高不就低,这一环节的猫腻给人巨大的想象空间,利益链条上瓜分利润的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院负责人、开药医生等各得其利,使病人额外支付高额药费,严重损害病人的利益。  

国家投标指导价为何定得那么高?芦笋片出厂价每瓶15.5元,到医药公司为30多元,而国家将投标报价指导价定到每瓶136元的高位。  

医院又为何可以擅自超出国家投标报价指导价许多呢?湖南省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医院湘雅二医院,将芦笋片招标价定为每瓶185.22元,超出国家投标报价指导价49.22元。  

医院药品能获1300%的暴利,难道这就是市场经济的优越性?  

让开药医生得大利,无疑鼓励医生给病人多开药,本来不需要或需要很少药的病人,也会成为医生大处方下的牺牲品。开药医生的“努力”,使自己跨入先富起来的一族,也为利益链条上的其他同盟者带来不菲的收益,可谓皆大欢喜。可病人呢,经济上、精神上深受其害。以牺牲病人利益来肥少数人腰包,有何公平正义可言?  

医院药品获1300%的暴利,能雷倒谁?既得利益者其乐融融,自然不会被雷倒,雷倒的只有病人和病人家属。市场经济下的蛋糕,为什么总是少数既得利益者分得多?没有公平公正,贫富差距只能越拉越大。但愿医院药品获1300%暴利这一怪现象能使更多人警醒!  

  

2010.5.17

标签:医院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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