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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举债7万亿,再靠“通胀”夺民财

2025-02-21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看到3月18日《中国证券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不含票据)约为7.2万亿元”的消息,不禁杞人忧天起来。  

  

  众所周知,所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就是“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需要按照协议或合同约定,依照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资金的偿付义务。也就是说,一旦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不足以还本付息,当地政府就将面临“破产”,但又不能破产。所以,我国一直对地方政府举债采取了相当谨慎的态度,只是近年来似乎放开了。  

  

  据中金公司研究报告预计,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不含票据)约为7.2万亿元,其中2009年净新增约3万亿元。预计2010年和2011年后续贷款约为2万亿-3万亿元,2011年底达到约10万亿元。10万亿元的地方政府负债约占中国2009年GDP的三分之一。(3月17日《中国证券报》)   

  

  今年地方政府债务暴增,是在宽松的宏观政策背景下公开大规模扩张的行为。基本有三个路径:一是中央政府代发的2000亿元地方公债;二是中央要求地方政府跟进的4万亿元的配套资金;三是地方政府以“城投债”的名义,向银行贷款。按此三大路径粗略计,去年全国地方政府形成的债务相当于2008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00%还多。如果考虑到这部分在数字上被隐藏的债务,地方政府的真实债务规模要远远高于目前统计数字显示的风险水平。  

  

  而我们最关心的是,背负着沉重债务的地方政府将如何还债?很显然,政府不能以破产清盘的方式勾销债务,这7.2万亿且仍在上涨的债务最后要么是老百姓埋单,要么是砸到银行身上。而即使真的砸到银行身上,在中国特色下,还是会转移给国家。国家是什么?最后仍然是转嫁到纳税人身上。  

  

  地方政府为了“还债”,只能越来越依赖土地财政,通过高价出卖土地来提高还贷能力,其后果自然是要榨干很多人的血汗钱。只是老百姓的承受力总是有限的,土地财政是有尽头的。一旦“资金链”断裂,沉重的地方政府债务还得转移给中央政府。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银行业不就上演了这样一幕吗?   

  

  说是地方政府的债,其实是所有人的债。当国家债务过重时,就会祭起“通货膨胀”这个减轻债务的法宝。古今中外历史早已证明,凡是有过政府严重负债的国家,都会有严重的通胀和货币贬值接踵而至。通胀的结果,最终还是要老百姓承担后果。“通胀是对内的掠夺。”通胀到来时老百姓的财富会缩水,生活质量会大大降低。对于中高收入来说,只是收入减少,对低收入和穷人来说,可能还会生活困难。有人生活艰难,又会引发众多的社会问题,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普通百姓。   

  

  有一份资料显示,山东青州市政府在08年曾掀起一场“借款运动”,承诺年利率10%,由财政还本付息。据报道,青州市开工建设32项配套工程,总投入将超150亿元。而按青州市财政局官方公布的数字,2007年该市地方财政收入9.73亿——如此巨额债务,不知如何偿还?   

  

  地方政府何以敢举巨债?自然是因为“只管借钱不管还债的独特政治生态”。时下,我们的地方官是任命制和任期制,财政资金根据各级掌权官员的偏好,主要是用于追求本地GDP的快速增长,用于形形色色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随意支配,而到离任时一走了之,大笔债务留给下任。对于地方政府官员而言,谁借的越多,谁在任期内的政绩就越大,而偿还能力不是他们要担忧的。不信?你看一下中国证券报记者和G市一官员的对话,你就明白了。问,“你拿什么还给银行,你就不担心银行找你麻烦?”说:“我有什么压力。所有的贷款,财政局都事先跟银行打过招呼,肯定要靠财政资金兜底的。……前几年主要靠财政资金垫付一点利息,等城投公司的项目开发完后,周边土地的价格不知道翻了多少倍,财政局再拿卖地的钱来还银行的贷款,轻而易举。”    

  

  习惯“寅吃卯粮”的地方政府要在有限的财政条件下做出“政绩”,就要在银行配合下,天然地选择了“贷款-建设-卖地-还贷”的运作方式。只是,不知他们想过没有,土地卖完了,还卖什么?对老百姓来说,今天不担心肚子而担心买不起房,真到有一天住上高楼大厦而喂不饱肚子时,麻烦岂不更大?!  

  

  显然,地方债务已经成为“威胁我国经济稳定和社会安全的头号因素”。中国如果出现经济危机,地方债务肯定首当其冲,地方债务风险甚至会危及我国整个财政和金融系统。由此想知,如果不从改变当前政治体制入手,如果政府举债支出的全过程不能做到公开透明,从而确保政府举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良地方举债必定会越来越多,注定是一发而不可收。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标签:地方政府   债务   万亿   银行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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