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的现实意义

2025-02-13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重温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对于认识马列毛主义之间“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认识“共产主义运动”社会主义时期升华的毛泽东主义,认清形而上学错误路线本质,正本清源、拨乱反正“回归毛泽东正确路线”很有现实意义。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的现实意义

  --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

  乱云飞渡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写于1875年,是一篇辩证唯物主义同形而上学机会主义斗争的檄文,文中内容丰富深刻充分反映出马克思超凡的政治能力,笔者认为学习它对于认识当今社会“很有现实意义”。

  马克思在批判“德国工人党纲领”:“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的观点时讲,“这句话只是在它包含着劳动具备了相应的对象和资料这层意思的时候才是正确的。”“一个除自己的劳动力外没有任何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的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占有劳动的物质条件的他人做奴隶。他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许才能劳动,因而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许才能生存。”(1972年版马恩选集第三卷P5-25 ,以下引用类同)。马克思阐述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们在私有制下的生存状态,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基础作用与意义,即劳动离不开生产对象与生产资料。离开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空洞的论述“劳动的作用与意义”对于无产阶级革命来说毫无意义。就像当今“特色社会”的形而上学机会主义,不讲或回避社会主义公有制“占有生产资料”,空洞的论述“劳动光荣”,“尊重工人阶级”,看似华丽正确,一旦离开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社会基础,“工人阶级”也不得不为“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或称“企业家”做奴隶,否则就无法生存。

  马克思讲:“随着劳动的社会性的发展,以及由此而来的劳动之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劳动者方面的贫穷和愚昧,非劳动者方面的财富和文化也发展起来了。这是到现实为止的全部历史的规律。因此不应当泛泛地谈论‘劳动’和‘社会’,而应当在这里清楚地证明,在现今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最终创造了物质的和其他的条件,使工人能够并且不得不铲除这个社会祸害。”马克思在“全部历史的规律”中,找到了工人阶级“不得不铲除这个社会祸害”的阶级斗争。马克思敏锐地指出:“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资料为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所垄断(地产的垄断甚至是资本垄断的基础)”。马克思这一句话深刻得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生产资料的垄断”即“资本垄断中”包含“土地所有者”的“地产垄断”,“地产垄断是资本垄断的基础”。毛泽东曾经讲过:“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品卖给谁嘛!工业公有制有一天也会变。”毛泽东极其敏锐的政治目光与马克思是一致的,因为土地归属(所有制)是社会制度(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根本基础,农村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这也表现为毛泽东时代“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正确发展方针。形而上学错误路线把归属农村集体的土地“分田单干”,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变成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化”的基础,导致农村集体所有制的“人民公社”解体与现实严重的“三农问题”,最终因蚕食“公有制”基础,使“私有制”死灰复燃;当今社会“房地产之所以能够绑架金融”,根本原因就是“地产垄断是资本垄断的基础”;“房地产拆迁纠纷”,“房地产开发商垄断房源与垄断下的房奴”,只是政府“地产垄断”私有化买卖行为的衍生品。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的表现。

  马克思在批判“德国工人党纲领”中:“公平分配劳动所得”的观点时,明确指出“公平分配劳动所得”是不存在的,因为所谓的“公平分配”是“不公平分配”,“劳动所得”,是打了折扣的“劳动所得”。社会(所有制)法律规定的所谓“公平的分配”,是由现实经济关系产生出的法权关系,现实法权关系是对现实社会所有制经济关系事实的认可,也就是对“不公平”的社会所有制(私有制)认可;马克思分析“劳动所得”,就是在“集体劳动所得社会总产品”中扣除:“第一,用来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部分。第二,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金或保险基金。”马克思讲:“这些扣除根据公平原则无论如何是不能计算的。剩下的总产品中其他部分是用来作为消费资料的。在把这部分进行个人分配之前,还得从里面扣除:第一,和生产没有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第二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然后“才谈得上在集体中的个别生产者之间进行分配的那部分消费资料。”“公平分配劳动所得”的形式,隐藏着不公平占有“劳动剩余财富”的“私有制”与打了折扣被剥削后的“劳动所得”。

  在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时期,马克思讲:“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在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于是‘劳动所得’这个由于含意模糊就是现在也不能接受的用语,便失去了任何意义。”马克思高瞻远瞩的指出:社会主义时期也不能接受“劳动所得”这个含意模糊的用语。

  马克思接着讲到:“显然,这里通行的就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因为在改变了的环境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个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至于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之间的分配,那么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马克思在这里为社会主义时期商品等价物的交换,找到了“同一劳动量”的尺度。

  马克思同时辩证得指出这一“同一劳动量”的尺度,也是不平等的权利,仍然存在资产阶级的法权。马克思讲“虽然有这种进步,但这个平等的权利还仍然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的尺度--劳动---来计算。”马克思为了说明“同一的尺度--劳动”中“不平等的权利关系”讲到:“但是,一个人在体力或智力上胜过另一个人,因此在同一时间内提供较多的劳动,或者能够劳动较长时间;而劳动,为了要使它能够成为一种尺度,就必须按照它的时间或强度来确定,不然就不成为尺度了。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于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象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但是它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此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象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权利,就它的本性来讲,只在于使用统一尺度,但是不同等的个人(而如果他们不是不同等的,他们就不成其为不同的个人)要用统一尺度去计量,就只能从同一个角度去看待他们,从一个特定的方面去对待他们,例如在现在所讲的这个场合,把他们只当做劳动者,再不把他们看做别的什么,把其他一切都撇开了。其次,一个劳动者已经结婚,另一个则没有;一个劳动者的子女较多,另一个子女较少,如此等等。在劳动成果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品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

  马克思讲的这个“资产阶级法权”的不平等关系,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官僚等级制差别待遇”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差别待遇”。也就是社会主义初期毛泽东讲的“八级工资制”等各种等级分配制度的差别待遇。这些“差别待遇”之所以不平等,就是没有按照“劳动时间或强度来确定”。马克思接着讲“但是这些弊病,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气质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存在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改造与抛弃“资产阶级法权”,就是逐步消除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官僚等级制差别待遇”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差别待遇”;社会主义“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默认个人天赋、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社会主义劳动者按照劳动时间或强度,平等获得生活资料(需求)的分配”,是向“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共产主义发展进步的基础。这就是毛泽东继承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升华得“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这表现在毛泽东时代“文革”后期,取消“军衔制”,“提干不提薪”,“男女同工同酬”等方面,即“社会主义劳动者按照劳动时间或强度,平等获得生活资料(需求)的分配”。而形而上学错误路线的所作所为正相反,污蔑毛泽东时代改造与抛弃“资产阶级法权”,“社会主义劳动者按照劳动时间或强度,平等获得生活资料(需求)的分配”,是“左倾错误”平均主义的“大锅饭”,以所谓的“高薪养廉”扩大“官僚等级制差别待遇”,以所谓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拉大“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差别待遇”,巩固与强化“资产阶级法权”,把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社会公仆”,变成脱离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人”,改变了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质;把脑力劳动的知识分子“社会主义普通劳动者”,变成了脱离工农体力劳动的“高贵一族”。“苏东悲剧的巨变”,就是从无产阶级政党及知识分子蜕变为“工人阶级的贵族”开始的,脱离工农群众、脱离实际“高人一等”的知识分子,只不过是无产阶级政党蜕变错误理论的“鼓吹手”与附庸的拥趸而已。

  马克思尖锐的指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雇佣劳动”,“工资不是它表面上呈现的那种东西,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而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掩蔽形式。”“雇佣工人只有为资本家(因而也为他们的剩余价值的分享者)白白地劳动一定时间,才被允许为维持自己的生活而劳动,就是说,才被允许生存;”“因此雇佣劳动制度,是奴隶制度,而且社会劳动生产力愈发展,这种奴隶制度愈残酷,不管工人得到的报酬较好或是较坏。”形而上学的错误路线,打着“实事求是”的旗号,恢复与发展“私有制”雇佣劳动的剥削制度,高喊着“消灭剥削”的口号,就是不敢讲《共产党宣言》“消灭私有制”,用经济发展人们收入相对提高的绝对值,即“工人得到的报酬”相对前期好一些的“人们得到(一点)实惠”,来掩盖“私有制”雇佣劳动的剥削制度,掩盖资本家或称企业家与“工人阶级的贵族”占有“劳动剩余财富”得到了“更大的利益”;用科学技术进步起主要作用“生产力发展”的经济观点,掩盖社会“侵蚀公有制,发展私有制”产生与加剧社会阶级矛盾冲突等政治经济问题。

  马克思严厉批判了拉萨尔歪曲《共产党宣言》,“以最狭隘的民族观点来对待工人运动”。即德国工人党纲领中“工人阶级为了本身的解放,首先是在现代民族国家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同时意识到,它的为一切文明国家的工人所共有的那种意图必然导致的结果,将是各民族的国际的兄弟联合。”“而德国工人党把自己的国际主义归结为什么呢?”共产主义运动是全人类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运动,目的在于“消灭阶级差别”进入“无阶级”的社会,并不是“各民族的国际的兄弟联合”。无产阶级政党,“直接斗争的对象”是本国的资产阶级,同时国际主义任务:也要发展与联合其他国家的无产阶级政党,来反对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否则就不是“全人类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运动”,国际主义的义务就是支持其他国家“无产阶级的工人运动”。就像当年毛泽东“抗美援朝”,“援越抗美”,“援建非洲”,“支持亚非拉国家的民族独立解放运动”,“支持世界人民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斗争”,“支持美国黑人反对种族歧视的抗暴斗争”,支持日本人民反对日美军事同盟条约的斗争”等。坚持“国际主义”按照历史的观点讲,就是维护“世间的公平正义”。按照古人的话讲,就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今天中国之所以在国际社会还有一些影响,根本的原因:就是毛泽东国际主义“政治遗产”的基础作用。因为只有“无私奉献”的国际主义与维护“世界公平正义”的反霸斗争,才能赢得世界人民的尊重,当今的国际关系仍然是同样道理。社会主流高喊“爱国主义”的“中国梦”,讲“爱国主义”当然不错,但是用“爱国主义”的观点,来掩盖国内的阶级斗争矛盾,则另当别论了。就像抗日战争时期,党内右倾机会主义,用“一切服从统一战线”的观点,放弃共产党的独立自主性,用“国家与民族矛盾”的观点,掩盖共产党与国民党的阶级斗争矛盾。目前意识形态中“国共合作”的抗日神剧之所以泛滥,正是右倾机会主义调和与掩盖阶级斗争矛盾的表现。维护中华民族利益当然不错,但是维护中华民族利益的观点,并不能充分反映共产党“消灭私有制”的鲜明党性与国际主义任务,“实现中国梦”的首要基础前提,是巩固与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因为不讲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则在“中华民族中”存在私有制“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斗争对象,共产党鲜明的党性,不能维护国内“占有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利益,丢弃了共产党鲜明的党性,不讲国际主义与反对霸权行径的斗争,所谓的“维护中华民族利益”就变成了狭隘的“民族主义”。

  马克思尖锐得批判德国工人党纲领中的“现代国家”、“现代社会”是一种虚构。马克思讲:“不同的文明国度中的不同国家,不管它们的形式如何纷繁,却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建筑在资本主义多少已经发展了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上。所以,它们具有某些极重要的共同特征。”马克思接着讲:“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指出:“资产阶级国家虽然形式极其繁杂,但本质是一个:所有这些国家,不管怎样,归根结底一定是资产阶级专政。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当然不能不产生非常丰富和繁杂的政治形式,但本质必然是一个,就是无产阶级专政。”(1972年版列宁选集第三卷P200)马克思与列宁的观点完全一致。继承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列宁讲“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阶级斗争的目的,就是为了消灭阶级差别,而消灭了阶级差别,也就意味着国家完全消亡。“国家完全消亡的经济基础就是共产主义的高度发展,那时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对立已经消失,因而现代社会不平等的最重要的根源之一也就消失,而这个根源光靠生产资料转为公有财产,光靠剥夺资本家,是绝不能立刻消除的。”(1972年版列宁选集第三卷P253)“国家完全消亡”、社会主义发展进步,需要靠“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任务:就是“消灭私有制”,剥夺“占有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权利;发展任务:就是巩固与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与铲除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资产阶级法权”的“官僚等级制待遇”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待遇”的差别,与“几千年以来私有制生存的社会土壤”--人们头脑中的私有观念彻底决裂。发展任务的革命理论与实践内容,就是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实践。从基本任务,消灭私有制产生的“阶级利益巨大差别”,到发展任务,消灭“资产阶级法权”产生的“阶层利益较小差别”,是社会发展“阶级斗争消灭阶级差别”的进化过程,发展任务反映社会主义革命的内容,是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新的存在形式”。马列毛主义“共产主义运动思想体系”完全一致,社会主义时期毛泽东的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发展了马列主义,因此升华为毛泽东主义(详见笔者《马克思主义必然升华为毛泽东主义》一文)。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指出:“谁要是仅仅承认阶级斗争,那他还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可能还没有走出资产阶级思想和资产阶级政治的圈子。”“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1972年版列宁选集第三卷P199)按照毛泽东的观点讲,“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因为“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形而上学的错误路线,承认阶级斗争存在,认为“这不是社会主要矛盾”,放弃“以阶级斗争为纲”,不敢讲“无产阶级专政”,即使讲“人民民主专政”也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非议攻讦。如果“特色理论”是正确的,那么必然要表现出鲜明的党性,而鲜明的党性,(严格讲)是高度发展的阶级斗争的随行者和结果,也就是说,鲜明的党性是在阶级斗争中体现的。反过来说,为了发展鲜明的党性,就必须公开地和广泛地进行阶级斗争,就必须坚持毛泽东“以阶级斗争为纲”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形而上学右倾机会主义,打着“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旗号”,放弃马列毛主义的“消灭私有制”,“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和马列毛主义毫不相干。

  马克思在文中尖锐得指出:“事实上,他们是把‘国家’了解为政府机器,或者了解为构成一个由于分工而和社会分离的独特肌体的国家,这可以从下面的话得到证明:‘德国工人党提出下列要求作为国家的经济基础:实行统一的累进税....’。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所得税是以不同社会阶级的不同收入来源为前提,就是说,以资本主义社会为前提。”形而上学的错误路线,把“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变成了“国家是调和阶级矛盾的机关”,“和社会分离”的“政府机器”,把毛泽东时代公有制经济体“上缴利润给国家,由国家统筹计划集中安排使用”的科学制度,变成“利改税”,打着“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旗号、取消了国家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的科学体制,打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旗号,恢复了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赋税制,“赋税制”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联系的产物,资本主义社会“上层建筑”的存在,是以市场经济的“赋税制”为经济来源的,它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基础上、市场商品交换平台的产物与表现。没有市场商品交换平台,怎么会产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赋税制”呢?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赋税制”的“累进税与所得税的改革”,正是调和与缓解社会“两极分化”阶级矛盾的产物,不进行“累进税与所得税的改革”,就不能调和与缓解资本主义社会“两极分化”的阶级矛盾与伴随发生的“经济危机”。形而上学的错误路线,在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基础上,实行“赋税制”的“累进税与所得税改革”,与资本主义社会特征完全相吻合。因为资本主义社会政府“赋税制”的经济来源,只是政府“在私有制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得到的一些“残羹剩饭”,根本无法解决社会大多数人生活资料的需求与社会阶级矛盾冲突激化需要政府维稳的“庞大经济支出”,所以结局不是政府负债逐年上升,就是缩减政府职能的“小政府”,最终都沦为“资本垄断社会一切事务”的资产阶级专政,而政府则变成“为资本服务的工具”。

  马克思在批判德国工人党“通过国家来实施普遍的和平等的国民教育。实施普遍的义务教育。实现免费教育。”时指出:“是不是以为在现代社会里(而所谈到的只能是现代社会)教育对一切阶级都可能是平等的呢?”“实施普遍的义务教育。实施免费教育”。“事实上这不过是从总税收中替上层阶级支付了教育费用而已。”马克思讲:“‘通过国家来实施国民教育’是完全要不得的。”“这和指定国家为人民的教育者完全是两回事”。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是人民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发展经济等方面的承担者,不是旁观者,社会主义国家过渡到人民住房、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免费,与国家完全“消亡”相联系,是坚持毛泽东“以阶级斗争为纲”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克服与改造“资产阶级法权”,社会主义发展进化过程的结果。因为国家未完全“消亡”,就必然存在“阶级差别”与“阶级斗争”,所以必须坚持毛泽东“以阶级斗争为纲”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表现为毛泽东时代的“抓革命,促生产”。而形而上学错误路线,把国家视为“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逃避“国家为人民的教育者”等方面的责任,提出什么“社会办教育”,“社会办医疗”等政府与私人合作的社会“PPP”模式,社会“PPP”发展模式,就是旧社会“官商勾结”的模式;甚至提出什么“民办教育新政”,一句话就是“允许私人资本”占领“国家教育人民”的平台。这不是社会主义的发展进步,而是社会发展资本主义的倒退。

  马克思在批判德国工人党“信仰自由”时指出:“资产阶级的‘信仰自由’不过是容忍各种各样的宗教信仰自由而已,而工人党却力求把信仰从宗教的妖术中解放出来。”无产阶级政党可以承认人们“宗教信仰自由”,也可以承认人们不信宗教,但是却不能忘记与拒绝执行对麻醉人民的宗教鸦片与反动信仰进行党的斗争的任务。就意识形态而言,“党的斗争的任务”,就是毛泽东“政治是统帅是灵魂”的“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是开展公开的、广泛的、群众性的“新旧思想文化观念革命”,这是无产阶级政党理应承担“教育人民的政治责任”,也是我党长期以来的政治优势与优良传统,更重要的是关乎到社会主义千秋大业,“教育与培养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看看当今“特色社会”,基督教等各种麻醉人民的宗教鸦片成渣泛起,各种“封资修”的思想观念与反动信仰充斥社会意识形态,毒害着“我们的下一代”,形而上学右倾机会主义默认社会现实,完全没有承担起无产阶级政党“教育人民的责任”。

  笔者认为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较准确与完善得反映了辩证唯物主义,但是也存在“局限性”,就是在讨论“消费资料分配”中,没有明确区分按社会所有制占有分配,与“生产方式”中,按“劳动分工作用”进行分配,两者不完全相同的意义。按社会所有制占有分配已扣除各种费用的“消费资料”,或称“劳动剩余成果”的社会财富,是社会形态性质的本质,它是“生产方式”中,按“劳动分工作用”分配“消费资料”的社会基础;而“生产方式”中,按“劳动分工作用”分配“消费资料”,则是在社会所有制占有分配基础上的表现形式。马克思讲:“庸俗的社会主义仿效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部分民主派又仿效庸俗社会主义)把分配看成并解释成一种不依赖于生产方式的东西,从而把社会主义描写为主要是在分配问题上兜圈子”。马克思的“局限性”就在这里,庸俗的社会主义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分配观点,是“依赖于生产方式的东西”,即依赖于“生产方式”中,按“劳动分工作用”分配“消费资料”,而不是“依赖于社会所有制的占有分配”,或者说是脱离了“社会所有制占有分配基础”,依赖于“生产方式”中按“劳动分工作用”的分配。马克思察觉到“这两者分配”的功能不同,但是马克思混淆了按社会所有制占有分配与“生产方式”中按“劳动分工作用”分配,原因在于生产方式中混淆了社会制度“所有制”。(详见笔者“《共产党宣言》的历史价值与局限性”一文)。形而上学右倾机会主义,根本认识不到“按劳分配”,只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发展进步的权宜之计,即“解决人们生活资料需求”的权宜之计。社会主义“解决人们生活资料需求”的“按劳分配”原则,并不能反映社会主义公有制集中占有生产资料,并获得“劳动剩余成果社会财富”的本质,即“社会所有制占有分配的社会形态本质与基础作用”,而这是社会主义“巩固与壮大国家集体经济”发展进步的本质原因与根本基础。因为社会生产经济的发展,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按需分配’的消费需求”,只能在“按劳分配”的基础上发展与积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家集体经济与财富”,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集体经济与财富”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逐步减少“按劳分配”的份额,逐步增大“按需分配”的份额,这是消灭阶级,消灭货币,向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进步过程”,即“国家消亡的过程”。实现这一“发展进步过程”的基础前提,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首先消除:“官僚等级待遇”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待遇”差别分配的“资产阶级法权”,按照“劳动时间或强度”的原则,解决人民群众平等获得生活资料(需求)的分配问题,毛泽东时代正确反映了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发展进步的客观特征。而形而上学错误路线提出“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种形而上学的错误观点承认社会“劳动剩余财富”可以按照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分配,完全抛弃了社会主义公有制集中占有生产资料与获得社会“劳动剩余财富”的本质基础,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根本就不是社会主义的特征。所谓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只是欺骗人民的形式。因为形而上学的“按劳分配为主体”,是“生产方式”中,按“劳动分工作用或能力”来进行分配。这正是脱离了“社会所有制占有分配基础”,“庸俗的社会主义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分配观点。资本家或称企业家当然是按照“谁给资本劳动贡献大,就给谁报酬高”来分配,这种假似的“按劳分配为主体”,抛弃了社会主义公有制集中占有生产资料与获得社会“劳动剩余财富”的社会基础,篡改了马克思按照“劳动时间或强度”平等获得生活资料(需求)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隐藏了按照生产资料“私有制”占有社会“劳动剩余财富”的本质,而这一“私有制本质”则在所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形式中,早已成为主导现实经济利益分配的圭臬。同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也是形而上学错误路线的观点,因为这种观点篡改毛泽东1975年《宪法》第五条:“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规定,承认资本主义“私有制”合法存在,“两个毫不动摇”发展“私有制”经济,“私有制”的剥削关系是无法掩盖的,如果“私有制”不存在剥削关系,那么马克思也就不会提出“消灭私有制”了。所谓“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只是欺骗人民的形式,因为形而上学的“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以“公有制经济”国企资产与产值及增值来衡量的,不是以社会主体的人民群众来衡量的,即“见物不见人”的观点。虽然“毛泽东的遗产”在“特色社会”“深化国企改革”中日益衰弱,但是国企资产与产值及增值还占主体,而在“公有制经济”国企中,谋求生存的人员却只剩下社会少部分人,社会大部分人则需要在所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私企”中谋求生存,也就是说社会大多数人在“私有制”剥削制度下谋求生存,这由当今社会存在大多数“非公人员”、“打工仔”的事实为证,因此产生与资本主义社会特征相吻合的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等问题,也就不奇怪了。形而上学错误路线按照资本主义社会“赋税制”进行“累进税与所得税改革”,来调和与缓解社会发展矛盾与问题,只是“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无奈选择,“这不过是资产阶级准备更全面更猛烈的危机办法,不过是防止危机的手段越来越少的办法”。坚持形而上学错误路线,就是“社会主义不可持续,向资本主义社会狂奔”。

  重温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对于认识马列毛主义之间“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认识“共产主义运动”社会主义时期升华的毛泽东主义,认清形而上学错误路线本质,正本清源、拨乱反正“回归毛泽东正确路线”很有现实意义。当前同形而上学错误路线的斗争,是“共产主义运动”马列毛主义同形而上学右倾机会主义斗争的继续,至于斗争中能否产生马列毛主义那样伟大的人物,那也只有时待可期了。

  欢迎批评质询。

  2018年4月20日

标签:社会   社会主义   劳动

条留言  

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