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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XZL个人崇拜误区论

2025-03-01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帮助中央带领中国人民走出个人崇拜的误区,是“大学者”辛子陵2009年12月27日与朋友的谈话中立下的另一个宏愿。如此仍在坚持过去走资派的老调,即个人崇拜是毛主席的个人行为,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历史余毒,是一个全国人民都必须走出去的误区。与此论调相配套的,辛子陵还在讲话中不时地透露出“英雄时代”不如“常人时代”正常的意思。

  不能一分为二地就事论事,持以“偏论”,是所有的走资派的通病,辛子陵也不例外。

  实事求是或一分为二地分析“个人崇拜”,有不该,也有应该。崇拜对像不具备被崇拜的资格,就不应该崇拜;崇拜对像具备被崇拜的资格,就应该崇拜。

  所谓不具备被崇拜的资格,就是想让人崇拜的人,做不来让人崇拜的事。比如像辛先生,还有辛先生的朋友李锐、谢韬等人以及吴市场、江法制之流,过去确实为中央出了些“馊主意”,正因为中央一段时间听信了他们的瞎忽悠,才落得现在农民背井离乡,出外打工不能安居;工人下岗失业,收入低微不能乐业的地步。虽然他们做了贼,却始终不认为自己是贼,至今仍然坚持认为自己是真正代表人民的,可他们的真实行为却是:在大喊让人们走出“个人崇拜”误区的同时,又奢望有“个人崇拜”加身于己;在阴谋让劳动者砸破铁饭碗的同时,又在奢望自己手中金饭碗永远属于自己;在猛打劳动者耳光的同时,又奢望着劳动者把他们当成救世主供奉起来。正因为他们从来就不是真心实意为人民想事办事的人,所以现如今除了少数资本家和巨贪权贵们说他们好外,却没有一个平民百姓像崇拜毛泽东一样,对着他们山呼万岁。所以,想让老百姓,或大多数劳动者来拥护并崇拜自己,就必须实实在在做一些得百姓之心的事。不为大多数老百姓着想办事,只为少数资本家、权贵、黑老大着想办事,既使上方宝剑在手,用之架在百姓的脖子上去压、去逼、去镇、去杀,终归得不到真实的崇拜。试想,你寸功未建,办的事儿对人民一点好处都没有,还想让人民来捧你,做得到吗?不信,把所谓毛泽东树立个人崇拜的权力交给辛子陵、李锐、谢韬、厉以宁,吴敬琏,如此而已,就是让他们把命拼上,也不会受人崇拜的。我就不信他们把农民逼得背井离乡不能安居,把工人逼得下岗流离不能乐业,还能换来工农大众对他们赞扬和好感?打了别人,还想让被打人从内心把自己尊为祖宗,有这事吗?反正我至今还没发现历史上哪个“有道之邦”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过,除非是“邦无道“。

  所谓具备被崇拜的资格,就是想让人崇拜的人,确实做了使人不得不崇拜的事。一个民族的“英雄时代”是光荣的时代。英雄无罪,英雄为人民做出了贡献,就应该受到尊敬和崇拜。谁能在红军五次反围剿失败,“三人小组”无能为力的情况下,临危受命指挥红军转危为安,胜利地走完长征路;谁能打倒蒋介石,将一个四分五裂的中国统一起来;谁敢同武装到牙齿的美帝国主义实以武力抗衡,并迫使他们不得放下武器,向人民低头;谁能做到了把八亿人民组织起来,合作共业;谁能做到充分发动群众,让群众来监督官僚行为,并能发起旨在打破中国几千年来积恶为理的封建习惯势力和不合理的官僚体系的全面进攻,惟有毛泽东。试问,在中国不尊敬、不崇拜毛泽东,还有谁值得尊敬和崇拜?我是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那时的基层群众中,也许除了少数在土改及镇反中受过专政的人外,绝大多数人都是打内心里对毛泽东深存敬意的。我完全相信我及人民群众喊“毛主席万岁”不是违心的吹捧,而是真情的流露。虽然,现在辛子陵先生等不提倡,甚至不许人们再崇拜毛泽东,可是,如果我们伴随着无尽的人流走进毛主席纪念堂,走近韶山,走上井冈山,仍然会被毛泽东无私的人格所打动,使我们不得不去尊敬他,崇拜他。如果说,过去虽然有人不要我们把毛泽东视为神一样来崇拜,可那时人们也确实没有把一个活着的毛泽东当做神来崇拜,只认为他是一位有着受人尊敬资格的人民领袖。可是,现在人们又确实把这位已故的人民领袖,当做神来敬奉并倍加崇拜。人们的这种自发行为,便不管谁允许,谁不允许,包括政治及精英们阻止人们不许崇拜毛泽东的企图。

  尽管如此,毛主席在世时,不论对人民对他真心的崇拜,还是对个别同僚对他违心的吹捧,都没有表现过非崇拜不可,不崇拜不行的记录,相反却有着不希望别人崇拜他的行为。

  一九五一年初,许多干部群众自发的发来了很多致敬信,四月三十日,秘书长向毛泽东报告,“有七千多封”,而且,“还在继续寄”。毛泽东批注:“组织群众成批的写致敬信不好,以后不要这样做。”但势头仍然煞不住,有人还送锦旗,送礼品。十二月二十五日,毛泽东尖锐地批评说:“这不仅仅是一种浪费,而且是一种政治错误。”毛泽东很清楚,他们必须防微杜渐,把持住一个革命家的品格和追求。

  1966年7月8日毛主席给江青的信中说:“我历来不相信,我那几本小书,有那样大 的神通。现在经他一吹,全党全国都吹起来了,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我是被他们 逼上梁山的,看来不同意他们不行了。在重大问题上,违心地同意别人,在我一生还是 第一次。叫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吧。”

  事实说明,毛泽东对全国上下对他的崇拜很无奈,而且对毛泽东的崇拜本来是自下而上的,是多数群众发自内心的,绝不是毛主席的个人行为,更不是毛主席自我树立的个人崇拜。

  总之,“个人崇拜”有“应该”和“不应该”之别,应该的崇拜无罪,人民对自己合格领袖的崇拜更无罪。有罪而可耻的是无功受禄,无能乞宠。而且正确地把握“应该的”个人崇拜,有利用树立起民族的脊梁和民族的正气,有利于增加整个民族的凝聚力。真正的英雄是一个民族的脊梁。真正的英雄是从人民土壤中生长出来的鲜花,我们没有理由不去呵护他,爱护他,保护他。记得一位哲人曾说过:不出英雄的民族是无力的,更是悲哀的。我则认为,一个有英雄而不知尊敬的民族,更加悲哀而无力。可是辛子陵等走资派不许崇拜毛泽东,并将“应该的个人崇拜”和“不应该的个人崇拜”混为一谈,认为“应该的”也是“不应该的”,“不应该”却又有点“应该”的味道,其目的就是在敲断中华民族的脊梁,就是在毁坏人民土壤中生长出来鲜花。

  我想每个人都有被人尊敬,被人崇拜的欲望,都不想成为多数人愤骂卑视的对象。或者说,每个人都希望别人高看自己一眼,谁也不希望别人小瞧自己。相反,每个人都有值得自己尊敬、崇拜、追捧的英雄、偶像、榜样等等。所以不论是个人崇拜,还是组织推崇,都是情理之中的事,很正常,也不是什么过错,更不是什么必须全中国人都要走出的误区。现在的年轻人多数都是某某歌星、影星、舞星的粉丝。据说近日国中有位女孩因崇拜刘德华,因久久不能完全满足的自己的追星愿望而自杀,这又不亚于过去毛主席的真正崇拜者高呼“毛主席万岁!”

  政治的崇拜和艺术的追星无异,既然有人追捧刘德华不是误区,那么有人崇拜毛泽东又何谈误区!

  张百奇发表于201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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