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贷危机反思:股份公司体制亟待变革
次贷危机反思及重建世界市场、金融新秩序系列研究之一
股份公司体制亟待变革
次贷危机说明现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急切需要对之进行体制变革,以约束机制更加有效、更有利于稳定持续发展的股份两合公司取而代之,股份两合公司曾是公司的一种形式,在大陆法系国家,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五种类型。股份两合公司至少有一名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负无限责任(无限责任股东),而其余的股东对划分成股份的股本参股的多少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公司。由于其没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灵活,不能适应人们追求资本收益的要求,而被淘汰,现在日本及中国台湾省的公司法已经废除了此类公司。然而,现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弊端的日益显露,却使人们不得不重拾股份两合公司。
首先从理论上分析,随着资本经济的发展,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原有的治理机制已经形同虚设,不能适应法人的要求。当代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管理体制,所有者仅以自己所入股份的份额享受权利和承担责任,经营者对拥有所有权的股东负责,然而,随着资本经济的发展,经营者逐渐从对股东大会负责过渡到对“相关利益者”负责,并且,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及股东的分散化,公司权力分配格局由“股东会中心主义”过渡到“董事会中心主义”,股东不仅不关心、也无力左右经理人员的工作。另一方面,股权投资的机构化,如美国的机构投资者持股以及与之类似的日本的法人相互持股。然而,机构投资人,并非资金的真正所有者,它们只是代麦基金所有者与受益者运用资金,成为机构性的代理人。他们主要关心所投资的公司支付的红利,至于公司经营好坏和实力强弱,则漠不关心。并且往往持有流动性很高的股份,一旦发现所持股票收益率不高,就会迅速抛出,对于公司管理的改善和实力的增强,可说毫无兴趣。在日本的公司中,作为大股东的法人股东,又由于相互持股的微妙关系,很少干预对方的经营活动,给人方便自己方便的道理,经理人员拥有作出经营决策的极大自主权。因此,不仅股东大会在公司经营中的主导作用在减弱,而且股东大会也日益被个别大股东所把持,一般资本市场上的股东大多放弃了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权利,而更多致力于在资本市场寻找获得利差的机会,因此,现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机制已经形同虚设,为公司经营者滥用权力、徇私枉法提供了机会,于是出现了在公司经营形势好的时候,经营者竭力为自己谋取私利,而在经营形势发生逆转时,不惜破产溜之大吉。在美国监督问题也趋于虚设,而大公司高层经理人玩忽职守和谋取私利的现象日益严重。
其次, 从现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展实践的表现及其对法人理论的修补,也可以看出现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急切需要对之进行体制变革。近些年,在西方发达国家,董事、公司经营者滥用公司的法律人格进行各种欺诈行为,隐匿财产,谋取非法所得,规避责任,忽视债权人利益的案例时有发生,为了弥补有限责任制度在这方面的不足,西方国家的一些学者提出了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公司人格否认论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按照法人制度的目的,当认为某公司所保持的形式上的独立性违反了正义、平衡的理念时,或者公司所具有的法的形式超越了法人格的目的,非法地加以利用,在不全面否认公司存在的情况下,司法审判人员对公司的股东特别是董事在管理公司事务中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否认其法人格的机能,而要求公司直接承担责任。对之另一种实践是从1980年代末至今,美国已有二十九个州(即超过半数的州)修改了公司法。新的公司法要求公司经理为公司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服务,而不仅为股东(Stockholders)服务。换言之,股东只是“利益相关者”中的一部分,而劳动者、债权人和社区则为另一部分“利益相关者”。
第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除一人公司外)本身就不是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法人代表作为真正的主要管理行为的决策人并不承担责任,而是由委托人股东按股份平均分担责任。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行为更多的是法人代表的行为,这种行为的责任依次为法人代表、管理团队、一般股东,其公司法人的责任也应当依次进行分担,然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并不这样规定,而是一般认为法人代表及其管理团队的管理行为是完全行为人——股东意志的体现,其实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行为并一定时时刻刻一致,有时甚至存在着冲突,现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内外约束只是一种软约束,并不能保证法人代表及其管理团队的行为都是股东的意志体现。因此才会出现法人代表及其管理团队为了个人利益不顾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而徇私枉法,也才会出现西方对法人制度的修补。
第四,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冲突。
1、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目标不一致,并且存在着此涨彼消的冲突。(1)委托人(所有者)的利益目标是资本增值和资本收益最大化,最终表现为对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追求。(2)代理人(经营者)的利益目标是自身效用最大化。(3)在一定利益之下,两者的利益存在着此涨彼衰的冲突。
2.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控制不对称。代理人可以全面掌握企业经营信息,而委托人则不能。
3.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责任和风险不对等。资产所有者对企业经营承担最终的责任,而代理人承担的责任仅以损失自身的名声和职位为限。这三方面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委托人与代理人权责不对称,代理人侵害委托人利益在所难免。
第五,经营者的激励是现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面对的问题,这是从正面刺激,而其反面就是约束问题,就是强化其责任心,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由于约束存在着软化的问题,在现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激励被广泛应用,但是激励机制对于经营者存在激励与谋私利益大小的比较以及激励过渡损害所有者利益问题,高层经理人员酬过高现象已引起社会公众越来越强烈的批评。早在1983年,美国著名管理专家彼得·德鲁克便指出,经理酬过高,乃是监督疲软和贪婪的结果。美国去年收入超过了10亿美元的五位对冲基金经理在次贷危机席卷全球时,将被召至美国国会作证,次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对冲基金的酬机制是否鼓励了对冲基金经理不计后果地承担风险。因此现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都有限,那么,我们能不能设计一种新的公司形式,来从公司内部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保证代理人行为与委托人目标一致?使代理人对其行为负责,使它不敢轻视,这样的公司其实早就有,即股份两合公司,只是一方面,其过于严格的形式没有人愿意采用,公司发起人本身经营时不愿意采取,委托经营时不易从市场找到代理人,另一方面,其责任追究也过于苛刻——以其一生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其实以同公司债权债务相对称的收入为限承担责任就足矣。
第六,现代的安然公司丑闻、世界通信公司欺诈案、次贷危机充分证明了现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不能满足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变革。安然公司丑闻就是其高层管理人员与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里应外合隐藏债务、虚利润,大量贷款都没有记在公司的账上,搞账外账,并且在日行可能败露的情况下又大量销毁可能成为证据的文件。雇佣律师和财经专家,采用各种手段,4 年间未纳一分钱的税。公司的财务长安锥· 法斯托 私人拥有的三家合伙投资公司与安然有很频繁的交易。《 华尔街时》 的一项道说,珐斯托及公司的一些高级职员在交易中获利中饱,却令公司大量失血。丑闻败露后,安达信被罚款50万美元.并在5 年内禁止从事相关业务。安然公司的交易伙伴对安然信公司于12 月2 日向纽约南区联邦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结果高层管理人员酿成的后果却让广大股东承担。世界通信公司也是管理人员通过把短期成本转成长期资本的方式虚利润,致使公司破产,由股东承担责任。今年6月,美国瓦乔维亚银行的肯·汤普森带着如今价值超过500万美元的“金色降落伞”(即对高层管理人员的退职补偿)请辞,查克·普林斯也带着1600万美元的酬离开花旗银行,这些美国银行界知名的前任CEO,在他们离开后,百年一见的金融海啸铺天盖地而来。美国研究公司FusionIQ的CEO、著名财经博客《宏图》的巴里·里科兹表示:“之前就是这些人在冒险,但是现在他们却无需为自己的决策付出任何代价。”在普林斯离职之前,花旗银行刚刚公布远超人们预期的巨额亏损。对此,花旗银行的发言人表示,普林斯的离职协议体现了他在过去30多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以及他合法所得的退休补偿。美林公司前CEO奥尼尔的最后一年薪酬为4640万美元。他在2007年10月美林宣布亏损79亿美元后被迫请辞。他离开时带走的股份、期权和退休金在当时价值1.61亿美元,这些弊端如何遏制?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发言人史蒂夫·亚当斯科表示,那些早已离职的CEO们不一定要退回巨额离职金,在这种情况下宪法上没有追讨离职金的相关规定。
鉴于此,现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进行变革,以股份两合公司来代替之,一般股东作为委托方按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而作为代理人、经营管理的决策者以其全部经营酬承担无限责任,经营权可以算作股权,经营好了可以以之分红,经营不好,其薪酬就要作为股份承担责任,这样不仅解决了委托人与代理人权责不对称问题,对法人行为按照权利大小承担相应责任,而且解决了经营者的激励问题,也使经营者不敢只考虑自身利益,而必须考虑其行为后果,必须将公司作为自己的财产来考虑,必须关注相关者的利益,也就解决了西方法人人格否认问题,就不再会出现已申请破产保护的昔日华尔街巨头雷曼兄弟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理查德·富尔德在美国国会众议院过堂听审,回答议员们关于雷曼兄弟如何垮掉的质问时,富尔德8年间获得的3.5亿美元酬劳引发议员怒火,因为按新的变革,理查德·富尔德3.5亿美元的酬劳在公司破产时,将所剩无几。被美国银行收购的美林公司的斯坦利·奥尼尔不到一年前离职时获得如今价值6600万美元的丰厚酬。恐怕也难安其身。这种公司形式虽然古老,但现代也有市场,如美国的有限合伙企业,实质就是股份两合公司,它有两种所有权利益拥有者,或两种合伙人:一种是普通合伙人,他们的地位与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一样,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个人责任,同时他们享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与对企业的控制权;另一种是有限合伙人,虽然他们也可以与其他合伙人一样享有接受合伙利润分派的权利,但他们对企业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即仅在其对企业的投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同一般公司中的股东一样;与此相适应,他们也不享有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与控制权。其发展的理由,其中包括:普通合伙人的个人责任可以减少企业融资的成本,因为普通合伙人的存在会使债权人相信,企业会以与债权人利益相一致的方式经营管理;此外,有限合伙这种形式比较适合家庭型的企业,父母可以让子女享有收益权,同时又可避免其股份转让给家庭成员以外的第三方;也可避免企业的经营受到不必要的干扰。今天,我们推广股份两合公司不仅因为它有以上优点,而且因为这是经济持续发展的要求、是解决实践的结果、是消除和化解危机的选择、是增强信用的要求,尤其是在目前遭遇危机、信用缺失时期。 相关文章 社科:金融危机下的资本主义制度危机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思考——金融危机预警机制初探清湖渔夫:全球性货币战争的时代特征从CDS的角度看08危机真相不是金融危机是资本主义的系统性危机美国次贷重创重临或达730亿美元窟窿金融危机远未成为历史经济危机的逻辑(下篇)——从生产过剩到金融过剩的危机经济危机的逻辑——从生产过剩到金融过剩的危机吕永岩:“富外穷内”国际板未面世便现魔影张庭宾:美国最危险之地——利率衍生品巨额美债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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