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公社辩护
应该说,人民公社制度对当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一定的贡献。首先,人民公社体制是国家为了实现重工业化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而提取乡村经济资源的一种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在当时没有外部经济援助,国内工业基础又非常薄弱的情况下,人民公社体制能够从农村获取发展工业的宝贵资金,这为我国迅速初步建立工业化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其次,人民公社时期,公社动员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兴修了一批水利工程,并且致力于农作物品种的改良,这为我国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有些水利工程迄今仍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第三,在医疗卫生领域,建国以后我们国家在控制传染病,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健全医疗保健机构等方面,都做出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农村卫生条件的改善和卫生知识的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一点得到了罗兹曼等国际著名学者的肯定。
但是,人民公社体制存在很多缺陷。这具体表现在:(一)经济层面:人民公社体制把经济组织和政治组织混合在一起,农民丧失了生产和经营的自主权,以致农民往往通过消极怠工等方式来表达不满。农业的生产效率比较低下,这使中国农村经济长期一直在低水平上徘徊和维持。根据统计,“1958年至1978年的20 年既是中国实行人民公社的20年,同时也是新中国农业发展最慢的20年。在这20年中,农业生产年平均增长率只有1.48%,粮食产量平均增长率为 2.13%。”[xiii](二)政治层面:人民公社体制是一种行政权力集中于公社和生产队党委的政治体制,它通过高度的行政控制方式实现对于农村的控制和渗透。这种政治控制严重地阻碍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影响了农村政治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三)社会层面:人民公社体制通过户籍制度把农民限制在农村,禁止城乡之间的自由迁徙。这阻断了农民向上流动的渠道,限制了农民的生活和生存空间。这种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至今还严重制约着农民、农业和农村社会的发展,成为我国现代化发展进程的一大障碍。凡此种种,导致人民公社体制走向了衰败。
虽然其中有肯定和否定。但我以为肯定得仍然不足。因此我提出了如下批评: 只有一点容有不同看法,窃以为对人民公社的肯定远远不够,相比较而言,张乐天虽然也有批评,但至少肯定,若没有人民公社,农村的现代化似乎不可能。
另外,以粮食产量来证明人民公社的不合理是远不够的。粮食产量的提高有许多因素,一些技术上的改良也许更为重要。事实上,任何不带偏见的看法是,人民公社时期对于技术的推广和产量的提高贡献并不小。此外,曾有研究指出(抱歉,手头找不到,但有印象),联产承包制推行时的产量大幅提高并不是制度的原因,勿宁应归功于化肥、种子、水利、价格(邓小平大幅提价),相反,包产到户与产量提高反而是负相关关系。
此外,有些判断看上去似乎有理,但放在当时历史环境下,其实远不能这样说。比如" 人民公社体制是一种行政权力集中于公社和生产队党委的政治体制,它通过高度的行政控制方式实现对于农村的控制和渗透。这种政治控制严重地阻碍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影响了农村政治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如果这种体制永远如此,那倒也没有错。可是,历史地看,却发现,其实人民公社怎么也要远比近代以前的乡绅自治更为民主,有研究指出,当时农村党员大大增加,普通百姓有更多机会影响公社,尤其大队事务。
上面的政治控制确实加强,但这并不意味着民主就减少。
事实上,我并不认为人民公社是失败的。到岸舍筏,现在走在大路上,自然用不着筏,但并不意味着过河时所用的筏就是失败的。
这里补充两句:第一,前面所引粮食增长数据,恰可为人民公社成功之证明,而不是失败。这几十年来,粮食没怎么增长,难道说乡政村治体制不行了?粮食增长自有其内在的规律,以此归咎体制,殊不惬人意。黄宗智指出,就粮食一块而言,80年代所做的,并不如集体经济时代。当然,我也认为人民公社应当改变,包产到户有其必要性。其理由就是前面的到岸舍筏一语,窃以为如此是较为符合马克思主义精神的。第二,谓人民公社加强了政府控制,这没有错,但谓比之前更不民主,倒未必成立。历史地看,人民公社较之前更为民主,许多经验研究已经指出了这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国内学者往往看不到,反而是西方学者指出来的。比如Burns在 1978年的一篇。另外,还有几个华裔学者以自身的亲身经历也证明了这一点。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人民公社的民主化程度并不弱于后来的乡政村治。这里只提示两点,我自己的另一篇文章《中国崛起与农地制度》也多少涉及了这个问题。李风华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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