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文华:血汗工厂里农民工的悲惨处境
血汗工厂里农民工的悲惨处境
崔文华
珠江三角洲外来工每天工作10-12小时者占30%多,每天工作12-14小时者占40%多。有接近一半的农民工每月没有休息日。
在劳动力已经基本按照市场原则配置的时代,面对几乎“无限供给”的进城农民,就自然形成了一个买方主宰的市场,各色各样的雇主都极力压低工资和劳动待遇,劣化劳动条件,以降低成本,攫取最大利益。对于就业机会太少、太缺少收入的农民来说,有活儿干总比没活儿干好,有一点收入总比吃闲饭强。艰辛的农业劳作已经让他们吃了太多的苦,以几千年的吃苦耐劳作底,他们开始接受工业时代血汗劳作的挑战。
在酷热的南方,一些小工厂为了省电,关闭通风设施,几十个工人在一个小车间里劳作,闷热难当,空气令人窒息。在寒冷的北方,厂主为了减少取暖投入,只要不会影响产品生产,就不管工人是否受寒,工人双手冻得又红又肿的车间随处可见。
在天南地北的建筑工地上,无论是烈日当头,还是北风呼啸,农民工们都在露天从事着超强度的体力劳动,伙食永远是几块干粮、一碗白饭,加几筷子缺盐少油的青菜和一碗米饭。
中国所有的小矿井里,农民工是主要劳动力。挖矿是土拨鼠一样地扒;运矿是牛马一样地驮;有些地方背着煤或矿石上竖井,简直是壁虎一样地爬。地层深处那令人心惊肉跳的死黑和让人不知所措的死寂会觉得地狱的第19层也不过如此。而这里也的确常常成为走向鬼门关的通道,这些小矿井的事故死亡率总是同行业内最高的。
在规模化的大企业生产线上,则完全是卓别林电影《城市之光》生产线的现实版,工人每天十几个小时里就是快速机械地完成那几个相同的动作。同一工种干得时间久了,腰椎病、颈椎病、关节病等等,都在所难免。在劳动保护条件极少,甚至完全没有的情况下,接触有害材料、有害气体、有害粉尘,职业病大量产生.
事件触目惊心。类似的事情也是尽人皆知。
有不少厂主对农民工的职业病治疗是极力推诿,甚至概不负责。农民工又要从微薄的工资中拿出一笔看病钱。
农民工被迫超时劳动更是常见现象。2002年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资料显示,珠江三角洲外来工每天工作10-12小时者占30%多,每天工作12-14小时者占40%多。有接近一半的农民工每月没有休息日。
农民工的劳动是超强度的,但换取的工资却是低廉的。
2006年6月国务院研究室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告》表明,农民工的月均工资主要集中在500至800元之间。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至500元的占29.26%,500至800元的占39.26%,800元以上的占27.90%。由于加班严重超时,如果工人工资不是按月,而是按小时计算,更残酷的真相就清晰显露了。如果一个工人的“保底”工资是400元,而每月总共能拿到800元的话,工厂要求每天的工作时间必须保证14个小时,每月只能休息一天,甚至无休息日。那么,他(她)为了拿到“保底”工资之外的400元工资,每月就要牺牲七八个休息日,每天多干6小时。每月总共加班200多个小时,算下来的加班工资每个小时只有1元多钱。而中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是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各地政府为了保护打工者的权益,纷纷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这些初衷良好的政策正在被恶意肢解。在广东东莞市,虽然企业表面上大都执行了每月574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但企业实际上以加班费的方式逃避了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部分企业还以计件工资为借口,提高劳动任务量的标准,造成工人工作量加大,或被迫加班,才能完成工作要求;有的企业让基本工资达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降低加班费的计算起点;有的企业表面上调高工人基本工资,同时却巧立名目,增加工资扣除项目,把加上来的部分又用这种方法减下去。如此等等。有些企业诉苦自己厂子小,资金有限,处境也很艰难
,“如果不从劳动力身上想点办法,将会完全无利可图”,“将无法参与国际竞争。”似乎为了企业有利可图,为了企业有力量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让农民工的血汗钱无度地被克扣。总之,企业作为强势的一方,抽取农民工血汗的手段是“有力”的,与政府“博弈”的技巧是“灵动”的。连理由都是神圣的,至少是“可以理解”的。改善工人待遇就是难以让步。保障农民工权益,改善农民工待遇的执法工作还任重道远。更可忧虑的是,有些地方政府以发展经济,保护企业为名,一直有意弱化这种执法,甚至对企业苛待农民工听之任之。而当农民工奋起保卫自己的权益时,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极力袒护本地企业。权力和资本一起站到了农民工权益的对立面。
2005年12月9日,国际自由工会联盟发布一份告,称中国正成为世界的“血汗工厂”。该联盟秘书长GuyRyder说:“多数人只看到中国的经济成果,而忽视了对中国企业为什么能够生产出售价不到50美元的DVD播放机的怀疑。”
珠江三角洲外来农民工的生存状态开始受到世界舆论的关注。国际上一些注重劳工权益的非政府组织甚至派员调查。如果国际品牌的大公司不做好代加工厂内工人的劳动权益检查和保护,国际品牌公司将受到NGO(非政府组织)的谴责,自身声誉会受到严重影响。耐克(NIKE)、阿迪达斯(Adidas)、彪马(PUMA)曾因其代加工厂内工人待遇恶劣的事件遭到NGO的公开责难。知名的国际品牌公司为此设有“劳工权利督察”,他们的工作是来往各地,检查那些申请做代理加工的工厂和正在代理加工的企业是否符合国际人权标准。如果一个代理加工厂不能履行国际人权准则,国际品牌的大公司就不给这个工厂订单,或取消其代理资格,至少要求其整改。但实际上,NGO们的调查是受到蒙蔽的,真实情况被极力隐瞒。工人们害怕被开除或恶待,根本不敢说出实情。当然,如此普遍而严重的社会状况是不可能永远隐瞒下去的,工人们所忍受的恶劣待遇已是天下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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