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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XZL:关于三年自然灾害时人为饿死4000万人说

2025-02-26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张百奇:评辛子陵三年自然灾害时人为饿死4000万人说  

  

  辛子陵在2009年12月27日与其朋友密谋聚会时的讲话中,瞪眼撒谎说:“退回毛泽东时代,绝对是死路。二十年票证经济,饿死人,我们这些老同志,想到这些往事就不寒而栗,惨然一叹。毛泽东实践的那一段共产主义,是人间地狱呀!饿死人的数字,杨尚昆记在一个专用的本子上,前四川政协主席廖伯康向尚昆汇四川饿死人情况时在中央办公厅见过。这是一个最低数字,我引用饿死人的资料时就低不就高。实际饿死人的数字肯定在4000万以上。据尚昆讲,中央得不到各省饿死人的真实数据,问民政局(管社会救济),问公安厅(管户口),都隐瞒缩小数字,认为这是给三面红旗抹黑,给毛主席抹黑,要影响省委书记和省长仕途的。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民国,历朝历代因灾荒饿死的人数加在一起是多少呢?2900多万,不到3000万人。封建王朝是不允许隐瞒灾情的。大清律规定:总督和巡抚要向朝廷'飞章奏'灾情,晚一月官降一级,晚三月革职。我们的制度甚至不如清朝。隐瞒灾情成了对领袖忠心、党性强的表现。前些日子,高调纪念主川时饿死1000万百姓的李井泉诞辰100周年,又树立了一个说假话的样板。所以,在我们的体制下,毛泽东一朝一代饿死的人数比历朝历代饿死人的总和,还要多750万人。”  

  

  如果是外行,不懂统计,不算细账,听了或看了辛子陵的这段话,确实令人气愤,觉得毛主席实在不够意思。就是因为在你毛泽东的领导下推行共产主义,才导致三年自然灾害饿死人无数,无数的竟比三皇五帝到大清朝末年的总合2900万人(这个数不知 辛 先生抄自何处),还多出近一倍。而且这是杨尚昆小本子中记的数。这既有人证,又有物证,人证是中央领导、四川省政协副主席、三皇五帝、大清帝王;物证就是杨尚昆的“小本子”,你信不信?容不得你不信!难怪 辛 先生大呼小叫地说“我们的制度还不如大清朝!”  

  

  那么究竟有没有杨尚昆的小本子,那只有去问杨尚昆了,可是杨尚昆早死了,那个连中央首长的小本子都能看到的政协副主席估计也不存在了,显然谁想查,也查不结果来。反正有杨尚昆这个头衔,谁见了也得发懵。这也 许是辛 先生善于拉大旗作虎皮的高妙之处。  

  

  其不知“砍得不如揎的圆”,再高明的说谎者,总会有漏洞。漏洞就是 辛 先生自己引用杨尚昆对那位政协副主席的所谓独白:“尚昆讲,中央得不到各省饿死人的真实数据,问民政局(管社会救济),问公安厅(管户口),都隐瞒缩小数字,认为这是给三面红旗抹黑,给毛主席抹黑,要影响省委书记和省长仕途的。”既然中央不知中省饿死的真实数据,连“问民政局(管社会救济),问公安厅(管户口),都隐瞒缩小数字”,做为中央首长的杨尚昆怎么先说不知道“真实数据”,却又生出来一个知道的小本子呢?前边说杨尚昆小本子的数是真的,后边又用杨自己的话说,中央不知道真实数据,这不是前后矛盾吗?由此可以断定, 辛 先生所述杨尚昆小本子之事及杨本人对那个政协副主席谈话,肯定有不实之处!  

  

  如果 辛 先生会算账的话,先请看如下由国家权威部门公布的1949年至2004年大陆人口数据  

  

  年份 年末总人口(万人) 出生率(‰)死亡率(‰) 自然增长率(‰) 总和生育率(个)  

  

  1949 36.00 20.00 16.00 6.14  

  

  …… ……  

  

  1958 29.22 11.98 17.24 5.68  

  

  1959 24.78 14.59 10.19 4.30  

  

  1960 20.86 17.91 2.95 4.02  

  

  1961 18.02 14.24 3.78 3.29  

  

  1962 22.63 10.02 12.61 6.02  

  

  1963 40.00 12.11 27.89 7.50  

  

  1964 30.68 11.50 19.18 6.18  

  

  1965 38.42 9.50 28.92 6.08  

  

  1966 31.82 8.83 22.99 6.26  

  

  1967 33.04 8.43 24.61 5.31  

  

  …… ……  

  

  1976  21.35. 7 .25 14.10 3.24  

  

  …… ……  

  

  2003 12.41 6.40 6.01   

  

  2004   

  

  注:*为五普数;1990年以后数据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进行了调整。  

  

  以上表中三年自然灾害年份的人口死亡率为据计算,1959年死亡人数是953万,1960年死亡人数1183万,1961年死亡人数943万,合计3079万。这说明三年自然灾害时确实死了3079万。可是我们一定要清楚,这是一个正常和非正常人口加在一起的死亡数,绝不是全被饿死的人数。假设杨尚昆的小本子真的存在,也许上面记得不是三年自然灾害饿死人的数,而是三年自然灾害年份按正常人口死率计算出来的,或是下边上的非正常和正常加在起的人口死亡数。如果杨尚昆的小本子记的就是:“1959—1961年全国因自然灾害纯饿死的数是3079万”,或是如 辛 先生所说的3755.8万人。那就是杨尚昆的错。因为他是在故意的或无意的把明明是三年应死的人记成了纯饿死的人了。  

  

  再者说,作为一个当时拥有6亿多人口的大国,三年累计死亡3000多万人,不是太不正常的事。  

  

  由上表可知,自1949到2003年中国大陆人口最低年份(1979)死亡率是6.21‰;最高年份(1949)人口死亡率是20.‰。按最低年份三年累加,应死亡1791万人,按最高年份三年累加,应死亡3594万人。假设1979年是个幸福年,一个饿死的也没有,就是说在中国大陆每年最少正常死亡者有600万人,如果按三年累加的最低正常死亡人数算,不会超过1800万人,将这1800万人从三年自然灾总死亡人口减去,则剩下的1279万,可视同被饿而死的,那么也不会算出活活饿死3755.8万人的数字啊?而且,在正常的情况下,把1949到2003年任何三年的死亡人数加起来,一般都在2000万人以上,怎么非要抓住三年自然灾害累加的3000万并非全部饿死的人,偷换成全部是被饿死的而大做文章,生要置中国共产党于不义,或更想置中国共产党于死地不可呢?这不是明显找共产党的查,故意与共产党在政治上过不去吗?  

  

  还有,拿三皇五帝到大清被饿死的人数,与三年自然灾害累加死去的人相比,有可比性吗?  

  

  众所周知,人口的发展是以几何级数率递增的,人口的死亡也是以几何级数率递增的。三皇五帝时的人口不及数万,秦统一时,全国只有3000万人;清初(公元1690年前后,三藩之乱后,康熙完成统一后),全国人口约1.2亿;清后期(公元1840年前后,道光后期,太平天国运动前),全国人口约4.3亿;清末(公元1910年前后,慈禧、光绪去世后),全国人口约3.3亿;1959年是全国人口6.6亿,现在是13亿。按秦统一时人口,以现在20‰的最高死亡率算,人口的正常死亡数加不正常死亡数,也超不过60万人,以此为基数向前退回10年,甚至20年,还不及现在一年的正常亡死人数;以清末3.3亿人口为基数,按现在20‰的最高死亡率算,人口的正常死亡数加不正常死亡数的总合最多年份,也不过600多万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的最少人口死亡年份(1979年)相当。所以,以往任何朝代的人口死亡数,无论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的,与现在任何一个年份的实际人口死亡数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如果 辛 先生学过历史的话,不知有没有看到中国历史上没次大的战争动乱后,人口的非正常死亡比例,要远远超过三年自然灾害所造成人口死亡的比例。秦统一时人口是3000万,经过秦末战争,至西汉初人口锐减到1800万人,减去一半还要多;西汉末年人口增至6000万,经过数次战乱,至东汉初短短30年,全国人口剧减到3500万人,减少了2500余万人;东汉后期又增加到6000万,可经过三国混战,竟减到了2300万人;隋初人口回升到6000万,经过战争,到唐初又减到2500万;唐中期,即安史之乱前,全国人口回增到9000万人,可以经过安史之乱,至宋初人口又减少到4000万;北宋人口突1亿人,到明初减到6000万;清中其人口增到4.3亿,经过太平天国战乱,至清末减到3.3亿,正好减去1亿人。如果把三年自然灾害假设全是饿死的人,与中国历次战争比,岂不是小巫见大巫吗?请问 辛子陵 先生大清时一次太平国运动就灾难性的死去1亿多人,这难道也可以说是“我们的制度还不如大清朝!”  

  

  别管谁说死了多少人,死得怎么惨,可三年自然灾害时每年人口有增无减确是铁得事实:1959年末,全国人口人,比1958年末增加666万人;1960年,全国人口 万人,比1969年增加195万人;1961年末,全国人口 人,比1960年末增加250万人。出现了这么大的自然灾害,人口有增无减,难道这也是“我们的制度还不如大清朝”的明证吗?  

  

  而且三年自然灾害就是三年自然灾害,因灾死了人,就是因灾死了人,不要生拉硬址到是什么完全推行共产主义制度的结果。辛子陵不是说三年自然灾害时没有一份像大清国一样的灾情告吗?那么就请看如下这份反映1959年灾情综述:  

  

  “1959年全国出现了“受灾范围之大,在五十年代是前所未有的”严重自然灾害,受灾面积达4463万公顷,成灾(收成减产30%以上为成灾)面积1373万公顷(《灾情告》第378页)。其中成灾占受灾面积比例30.8%,与历年比并不高,但集中在主要产粮区河南、山东、四川、安徽、湖北、湖南、黑龙江等省区的旱灾,占全国成灾面积的82.9%,而且各种灾害交替出现,对粮食生长影响十分严重,本年1-4月,河北、黑龙江出现严重春旱,影响300万公顷农作物,黑龙江受旱达4-5寸深,为历史罕见。4-5月的霜冻造成华北、黑龙江50多万公顷农田受灾。与此相反,从2-6月,南方三次出现洪涝灾害,珠江、长江、淮河流域洪水泛滥,造成200多万公顷农田被淹。3-6月,东部沿海和华北地区又发生风雹灾害。进入夏季,旱灾、洪涝情况开始对移。”  

  

  综上事实,不难当得出如下结论:一、三年自然灾害是确实的,与推行共产主义制度无关;二、三年自然灾害三年累加死了3000万人不假,但其中正常死亡居多,更不是似辛子陵瞎忽悠的那样全是饿死的,更没有人为饿死4000万人的实事;三、中国任何一个封建王朝时期,因战争及自然灾害死人的比例大得惊人,说“我们的制度还不如大清朝”,纯属胡说八道!说“毛泽东实践的那一段共产主义,是人间地狱”,更是人口雌雄!  

  

  张百奇发表于2010年1月17日  

  

  附文:

  

  
1949-2003年中国大陆历年人口数据
(1949年以来)
年份 年末总人口 出生率 死亡率 自然增长率 总和生育率
(万人) (‰) (‰) (‰) (个)
1949 36.00 20.00 16.00 6.14
1950 37.00 18.00 19.00 5.81
1951 37.80 17.80 20.00 5.70
1952 37.99 17.00 20.99 6.47
1953 37.00 14.00 23.00 6.05
1954 38.19 13.18 25.00 6.28
1955 32.18 12.28 19.90 6.26
1956 33.67 11.40 21.39 5.85
1957 34.03 10.80 23.23 6.41
1958 29.22 11.98 17.24 5.68
1959 24.78 14.59 10.19 4.30
1960 20.86 17.91 2.95 4.02
1961 18.02 14.24 3.78 3.29
1962 22.63 10.02 12.61 6.02
1963 40.00 12.11 27.89 7.50
1964 30.68 11.50 19.18 6.18
1965 38.42 9.50 28.92 6.08
1966 31.82 8.83 22.99 6.26
1967 33.04 8.43 24.61 5.31
1968 36.70 8.21 28.49 6.45
1969 35.35 8.03 27.32 5.72
1970 35.07 7.60 27.47 5.81
1971 34.42 7.32 27.10 5.44
1972 30.59 7.61 22.98 4.98
1973 30.49 7.04 23.45 4.54
1974 25.91 7.34 18.57 4.17
1975 24.59 7.32 17.27 3.57
1976 21.35. 7.25 14.10 3.24
1977 23.03 6.87 16.16 2.84
1978 20.86 6.25 14.61 2.72
1979 20.59 6.21 14.38 2.75
1980 18.26 6.34 11.92 2.24
1981 20.21 6.36 13.85 2.63
1982 22.28 6.60 15.68 2.87
1983 20.19 6.90 13.29 2.42
1984 19.90 6.82 13.08 2.35
1985 21.04 6.78 14.26 2.20
1986 22.43 6.86 15.57 2.42
1987 23.33 6.72 16.61 2.59
1988 22.37 6.64 15.73 2.31
1989 21.58 6.54 15.04 2.25
1990 21.06 6.67 14.39 2.17
1991 19.68 6.70 12.98 2.01
1992 18.24 6.64 11.60
1993 18.09 6.64 11.45
1994 17.70 6.49 11.21
1995 17.12 6.57 10.55
1996 16.98 6.56 10.42
1997 16.57 6.51 10.06
1998 15.64 6.50 9.14
1999 14.64 6.46 8.18
2000 14.03 6.45 7.58 1.22*
2001 13.38 6.43 6.95
2002 12.86 6.41 6.45
2003 12.41 6.40 6.01
2004

  

  注:*为五普数;1990年以后数据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进行了调整。
数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

  

   说明:
   1、1949—1956年人口总数根据《统计工作》1957年第11期提供的总人口数据(各年人口都是年底数,没有包含台湾省、港澳同胞和国外华侨),其中:1954年底总人口为60,172万人,调整到60,266万人;1956年底总人口为62,780万人,使用此数据。
   2、1962—1977年人口总数根据《半月谈》编辑部编《时事资料手册》(1981年)(新华出版社出版,1982年3月第一版),第179页,《建国以来历年人口统计表》的总人口数(各年人口都是年底数,没有包含台湾省、港澳同胞和国外华侨)。
   3、1979—2000年人口总数根据国家统计局《2001年中国统计年鉴》表《4-1 人口数及构成》中年底总人口数(各年人口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数据, 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人口数据)。
   4、2001—2003年人口总数,根据国家统计局2001、2002、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公布的年末总人口数(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人口数据)。
   5、1954年人口总数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服务部整理的《1949-2003年中国人口密度》和《1949-2001年全国主要人口数据》,其分别根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和《2003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1954年末人口总数为60,266万人,采用此数据。该人口数与《统计工作》1957年第11期提供的1954年总人口60,172万人,不一致,而采用60,266万人与相关的自然增长率基本一致。
   6、1957—1959年人口总数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服务部整理的《1949-2001年全国主要人口数据》三年提供的自然增长率1957年23.23‰、1958年17.24‰、1959年10.19‰和1956年62,780万人,计算得到1957年万人、1958年万人、1959年万人。
   7、1960年人口总数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服务部整理的《1949-2001年全国主要人口数据》和《半月谈》编辑部编《时事资料手册》(1981年)(新华出版社出版,1982年3月第一版),第179页,《建国以来历年人口统计表》,两者均给出1960年总人口为66,207万人。
   8、1961年人口总数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服务部整理的《1949-2001年全国主要人口数据》的1961年自然增长率3.78‰,1960年66,207万人计算,得到1961年万人。
   9、1977、1978年人口总数,根据《半月谈》编辑部编《时事资料手册》(1981年)(新华出版社出版,1982年3月第一版),第179页,《建国以来历年人口统计表》,1977年94,524万人,1978年95,809万人,而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服务部整理的《1949-2001年全国主要人口数据》中1977年94,974万人,1978年96,259万人,分别比前者两年的人口数各多出450万人。国家统计局《2001年中国统计年鉴》表《4-1 人口数及构成》中,1978年96,259万人,也比95,809万人多出450万人。其实这种差距,1979年—=450万人,1980年—=450万人。考虑到这个时期计划生育中大量隐瞒出生“黑户口”突出的问题,把1977、1978年这两年人口总数折中为1977年万人(即+250=万人)、1978年万人(即+350万人)。这样人口自然增长率也就顺畅了。
   10、2004年人口总数为国家统计局预测2004年1月6日的13亿人口日的人口总数。
   11、五次人口普查。
   ⑴、第一次人口普查。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1953年6月30日24时,全国人口总数为601,938,035人(含大陆港澳台人口),其中28个省、市、自治区为为万人(不含港澳台人口),男子占58.92%,女子占48.18%,100岁以上的有3384人,最高年龄为155岁。
   ⑵、第二次人口普查。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1964年6月30日24时,全国人口总数为万人,其中28个省、市、自治区为69,458万人,性别比为105.5,港澳台和国外华侨为2,849万人。
   ⑶、第三次人口普查。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截止1982年6月30日24时,全国人口为万人(不含港澳台人口),性别比为106.3。
   ⑷、第四次人口普查。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万人(不含港澳台人口),性别比为106.6。
   ⑸、第五次人口普查。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0时全国总人口为万人。其中: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万人,性别比为106.7。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678万人,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44万人,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人口为2228万人。
   历次人口普查为人口提供最基本的和全面准确的数据,当然各次人口普查质量并不都很乐观。而各次普查之间的人口数据主要依据户籍登记、出生登记和死亡登记来统计上汇总等。但是这其中有相当的疏漏和误差。特别是正规人口普查和身份户籍登记制度没有建立起来之前,很多数据就是靠历史人口数据相互推算以及核实比较而得到的。

标签:人口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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