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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呼吁尊重药家鑫案死刑判决

2025-02-25 观点 评论 阅读
《环球时》呼吁尊重药家鑫案死刑判决  

  陈占彪

  

  4月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的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论理,担心此案会受到不公正、不合法的判决的人们的高悬的心该是放下来了,该上课的就安心上课(lyrecookie:坐在教室里很忐忑,因为今天不只是药家鑫宣判的日子,还是法律被宣判的时候。中国法律是死是活?),该上班的就放心上班(米兰小球匠微博:娘的,我都没心情上班了,等着宣判呢,妈的,上次这么紧张,还是看萨马拉奇宣布08年奥运会举办权。鱼i泡泡微博:office一片探讨药家鑫案的声音,如果结果XX,难平民愤,尤其是对社会不公的民怨),要放鞭炮的尽管去燃,要喝脾酒的尽情撤欢。(刘小暗微博:药家鑫今儿要判了死刑,我喝酒唱K泡夜店,撒欢儿的庆祝)。可是,总有一些人还担心地说,大家还是不要高兴的太早了。如果是死缓呢,药犯还可以上诉呢,那些“救药”的人岂能甘心呢,即使立即枪毙也弄个“狸猫换太子”呢……似乎只有眼看此犯被立即枪毙才放心。

  

  我们的担心是多余的。

  

  在审判药犯的前一天(4月21日),《环球时》发表的社评完全可以打消我们的顾虑,该社评题目是《司法要敢于拒绝舆论过分要求》,最后一段是这样说的:

  

  让我们现在共同来看法院怎么判,当最终判决出来后,持不同意见的人也应对它给予尊重,而不是继续制造舆论,努力证明自己是对的。

  

  这个纸的这个文章,在药犯被判死刑的先一天,就给我们吃了个定心丸,可谓不能说不及时,它叫那些“持不同意见的人”就此闭嘴,对法院的判断“给予尊重”,“而不是继续制造舆论,努力证明自己是对的”。这话说得掷地有声。

  

  现在法院一审判决已经出来了,看来我们也要响应《司法要敢于拒绝舆论过分要求》一文的“及时”号召。因为那些在审判前到张妙家为张妙家人“主动上课”的大学生的行为是些“过分”。那些在法庭上搞“问卷调查作为量刑参考”以制造民意,为药犯免死铺路的行为是有些“过分”。那些在电视纸上为“杀人犯”免死侃侃而谈的专家、教授、律师、记者们是有些“过分”。现在法院都这样称,这厮啊,“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当然,药犯还自有其上诉的权利。

  

  《环球时》叫那些“努力证明自己是对的”舆论制造者闭嘴,是有道理的。你看,这篇宏文是这样说的,“司法接受监督,但要敢于拒绝舆论的过分要求,敢于说实话,独立判决,舆论一时不理解,但它的反思会逐渐形成,它会慢慢找到监督和干涉之间的边界。”“救药”的人们,可听清楚了,法院已经“敢于”拒绝你们舆论的“过分要求”了,而且还要你们“反思”,那就好好反思反思吧。

  

  善良的人们,就凭这一点,我们是不是该为《环球时》的《司法要敢于拒绝舆论过分要求》及时的再不能及时的“杰作”击掌叫好呢?张妙一命能换来这样一篇“宏文”那也真不算白死呢。

  

  我们也为《环球时》能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能对那些意在影响法院公正判决的人们当头棒喝而叫好。因为这家媒体啊,还不像其他媒体那样如此“不要脸”,不说“恶心话”,不做“恶心事”。

  

  我们啊,有空在网上搜搜这篇佳作,这个文章是“版权作品,未经《环球时》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这里就不转贴了。大家一个字一个字地认真拜读一下。当然啦,得提醒大家的是,如果看完后,,您要是认为这也是一篇不知廉耻的、让人恶心倒胃的垃圾的话,我觉得您是不是误解了它的意思?

  

  2011/4/22药犯被判死刑当日

标签:舆论   过分   那些   环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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