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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伞”是查处国资流失大案的障碍

2025-02-25 观点 评论 阅读
对于宁夏原中卫县城建开发公司利用改制之机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的案件,全国各大新闻媒体都作过多次道,舆论监督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时至今日,两年有余,有关部门对这一案件的查处仍无明显结果。中卫市有关部门虽说正在解决,可仅仅对该公司的财务审计就搞了一年多时间。进展缓慢的原因何在?一个小小的千万富翁怎么能够与党纪国法对峙如此之长的时间?是谁在充当着国资“蛀虫”的保护伞?!

本贴以及随后收到5位实名举人传真来的《读者来信》(附有亲笔签名),为我们揭开了其中的原委,查处该案的过程充满了阻力和障碍……

一位长期追踪此事的界内老前辈曾说过一句话,深深地感动了我们,“我就不信真理战胜不了腐败的权力!”

谨以此短短数言,向所有奋战在求索真理道路上的媒体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工农之声编者)

两年多前,《人民日》等中央和宁夏的新闻媒体公开揭露了原中卫县城建公司经理赵炳海借企业改制机会大量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的事实(干部群众大概记得一座已封顶的住宅楼只评估了150元的事),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等六部门对这个案件进行了联合调查,核实查清了流失的部分国有资产1068万元(有些问题没查)。但是,两年多时间过去了,这样一件宁夏历史上最大的案件却至今没有处理结果,到现在区、市有关部门对责任人最重的处理是“对改制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和成员进行通批评”,而政府的主要责任人没受任何处分;尤其是侵吞国有资产的经理至今还继续掌控着这家“私营企业”的大权。对这种结局,中卫市的众多老百姓非常非常失望。

回想两年多的过程,我们发现“查处困难”的原因是区、市有关部门中有人在充当保护伞。表现如下:

一、2003年:当年8月,新闻媒体的记者调查这个案件后,先通过内部渠道向领导作了反映。在自治区领导批示后, 10月份自治区国资委调查组的4个人到中卫县对这事进行过调查。但不知什么原因,他们只发现“应增加而没有增加的国有资产”112万多元,对明显的严重问题却查不出来。因此下结论说中卫县政府批准城建公司的改制“方向正确”。

二、2004年:对举人提供的证据,中央和地方8家媒体的记者在2月份一起到中卫市又进行了核实,先后对国有资产流失的内幕进行了公开揭露。在宁夏区党委领导的指示下,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国资委、审计厅、财政厅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到中卫市进行调查。尽管调查组内部曾出现不同意见,但后来还是对证据确凿的事实作了结论,认定多列、虚列“应付帐款”(即所欠他人债务)292多万元,认定漏评、低评原有资产和不评新增资产共770多万元(其中有4栋成品楼和8栋“在建楼”只评估了422.6万元。不久,建成后的这些楼房卖了3300多万元,除去开发成本、税金及附加外,销售利润为582.32万元)。我们对调查组实事求是的上述结论十分拥护。

但调查组里也有少数人由于特殊原因(比如有的在调查前就为赵炳海出具过虚假告),而千方百计为侵吞国资者开脱责任。比如:对资产评估时虚列的“拖欠11家施工企业利息213.92万元”的假“应付款”,调查组虽然认定这笔应付款属“虚列负债”,但对赵炳海编造一张欠款清单(请看复印件)的假证据却只字不提;对认定的其它“虚列负债”,调查组把恶意侵吞国资的行为粉饰为“会计记帐错误”、“ 评估时未加核实” ;对那些漏评、低评行为,调查组都不指出赵的“故意性”;除了1068万元之外,还有两个没查清的问题,如对城建公司下属企业天河建筑公司在银行帐户上的存款270.9万元没有列入《资产评估告》的检举,调查组以“无法查阅银行帐户”为借口而不去调查核实巨资的和去向;令人气愤的是,调查组有人散步说“问题是查清了,但漏评、低评、隐瞒的资产都在企业的帐上,没有装进赵炳海个人的腰包。所以与赵炳海没关系。”(他们难道不懂企业的这本帐已由国家的帐变成了私人的帐、企业的国有财务已完全由个人掌管的道理?)

三、2005年:4月,自治区监察厅给中卫市政府下发《监察建议书》,宣布“原中卫城建公司的资产评估无效、在重新评估后重新进行改制“。让中卫市继续查处。而在中卫市,也发现有“保护伞”。去年6月市审计局开始审计时就出现违规行为,比如:按规定审计组应该是3人以上,但审计局领导实际只安排一名科长(过去与赵关系不一般)在赵的办公室套间内神秘地进行,直到后来才让另一审计人员参加;而且后去的这一人主要是核实“折旧、工资和三项费用提取”等,对其它来往帐目的情况不太知道;在几个月的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大部分时间在“重新作帐”,尤其是对天河建筑公司的帐目,指使公司的会计“重新记了”;那个科长在找一些职工谈话时还劝说道:“赵炳海把该涨的工资给你们涨了,该发的钱给你们发了,你们还闹个啥?”

四、2006年:审计搞了一年多,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一直拿不出《审计告》。直到今年6月才给几个单位秘密地发了《审计告》。但后来听说新闻单位在找《审计告》,有关领导又赶快把发给部分单位的文件收走了。这种神神秘秘、口袋里卖猫的行为,已让许多干部群众十分怀疑:他们究竟在搞什么名堂?

后来,一名有良知的知情人给我们提供了《审计告》,我们果然发现他们虽然审计出了一些新问题,但却也掩盖了很多老问题。比如,将当年企业改制的截止日期由2003年6月提前到了2001年9月,致使反映国有资产流失额的数字大大缩水;对商城几百万元的摊位费、租赁费没有交代;对天河建筑公司在银行帐户上270.9万元的存款含糊其词;对明显的“违法”行为都定性为“违规”(关于施工企业利息213.92万元”的假“应付款”,关于160多万元的偷漏税款等问题就是例子);对该公司截止2005年5月的净资产总额,有明显隐瞒的嫌疑,等等。

其它的事实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我们不明白,老百姓信任的党政机关中,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人在充当千万富翁赵炳海的“保护伞”?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令人气愤的是,中卫市的个别干部竟然污蔑我们是“告状专业户”,可见立场站到哪里去了!(如果我们第一次告状后,党政领导能像“铁面包公”那样查处蛀虫,那么我们还用得着多次告状吗?)

这个国资流失大案经媒体公开曝光后,曾在全国各地引起轰动,也受到自治区有些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们奉劝那些“保护伞”,还是尽快纠正自己的错误为好。我们也强烈要求,正在学习“三个代表”思想的党政领导和司法机关应该坚决、彻底地查处那些蛀虫,为这个涉嫌贪污腐败案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我们也呼吁全国各地敢于见义勇为的律师和干部群众能大力声援我们!

(附假帐单《欠11家施工企业利息清单》)



举人:原中卫县城建公司前任经理欧阳树春
原县城建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康万金
原县城建公司物业部主任 王勇刚(中共党员)
原县城建公司职工 吴成隹(中共党员)
原县城建公司职工 闫学山(中共党员)

2006年7月1日

图片附件: 中卫城建公司经理编造的欠企业利息清单.JPG (2006-7-14 10:07, 139.03 K)

标签:公司   资产   万元   我们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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