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削、掠夺--是分配不公的祸害根源
剥削、掠夺--是分配不公的祸害根源
“一个让我非常感到担心的问题是:我曾经讲过,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再加上收入分配不公,以及贪污腐败,足以影响社会的稳定,甚至政权的巩固。”
实事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这一二十年来,虽然在不断高喊反腐倡廉、缩小差距,但是,贪污腐败和贫富差距日益严重。中国高层几乎是在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也不见任何效果,反而更加猖狂,这关系到执政者的执政能力问题。现在不妨来个改革开放前后的对比。
一、毛泽东时期,在公有制条件下,人们具备劳动能力就可以劳动:工人由劳动局分配,技术人员由计划部门分配,根本不经过市场。当时根本没有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没有买卖劳动力的事实。
二,在公有制条件下,工人不存在失业、解雇的问题,不再是出卖劳动力商品的雇佣劳动劳动者。没有解雇工人的现象,没有工人失业的问题,工人与生产的物质条件直接结合,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公。企业、国家还要保障工人的“生、老、病、死”:生孩子有产假;生病有公费医疗;老了有退休金;死了有丧葬费;还分配房子等,这些都是公有制经济条件下的必然,是“再生产”主人公的必备条件。工人参加工作以后,厂长、经理(领导人)没有权利解雇工人,工人不存在失业的问题。这种经济现象说明,工人才是真正的主人公。
三、在毛泽东时期,我国实行的是“八级工资制”,“工资”的多少,不随劳动力供求而增加或减少。公有制条件下的“工资”,是劳动者“为自己劳动”的表现,随着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工人获得的生活资料不断增加。这也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任务。
改革开放以后的分配现状呢?
一、按资分配、不按劳分配。这是主要的、根本性的,其性质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造成的矛盾。这种分配不公,在改革开放之前是没有的,是“摸着石头过河”中出现了百万、千万、亿万富豪的“新社会阶层”(即新资产阶级)而产生的。
二、高薪阶层与低薪阶层的分配不公。这是重要的、制度性的,说这也是按劳分配,其实是假象,是剥削性质的一个骗局。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出现的高管、明星、投资者……等高薪、高收入阶层。
三、腐败、赌博、诈骗等掠夺性犯罪形成的另类“分配不公”;各种彩票、股票也属于赌博性质,在造成许多人破产的同时,产生了百万、千万富豪。这种掠夺性分配不公的大量出现、恶性发展也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开始或发展起来的。侵吞国资、贪官外逃、集资诈骗、公款豪赌、贪污受贿等数额之大,近日,中国移动四川负责人又卷走一亿外逃,国家根本无能控制。
四、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分配不公;行业之间和脑力、体力劳动之间的分配不公。这种分配不公是原来就有的,是因为历史的原因,客观存在的。不过由于改革开放发展的更突出、更严重罢了。歌星4分钟的歌,能顶工人苦干40年,(中石化一位老同志在岗位从建厂到退休40年,第一栏工资每月才1000元,而正处不干了,在家每月还拿七八千元,而中石化前高官每日均挥霍4万多元),农民拼命一生。
面对“官员越分越多,百姓越分越少”的分配差距,资本主义改革派厉以宁说:“中国贫富差距大吗?中国贫富差距还不够大,只有拉大差距,社会才能进步,和谐社会才能有希望......为了达到改革的目的,必须牺牲一代人,这一代人就是三千万老工人。八亿多农民和下岗工人是中国的巨大财富,没有他们的辛苦,哪有少数人的享乐,他们的存在和维持现在的状态是很有必要的。”这哪里有一点经世济民的经济学家的味道,完全是一付赤裸裸的凶狠资本家的嘴脸!这完全是视“人权”和“人民生命”为儿戏,哪儿还找到属于人类的良心?!据媒体透露,这个“厉股份”兼官僚(全国政协经委会副主任),与其家属聚敛的资财已在成亿元以上。可见,他是为剥削阶级和犯罪分子说话的!也是混水摸鱼中的”剥削有功“的大赢家。
(本文参考了兵丁、迎春的博文,刊头由叶卉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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