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反腐扫黑的聚光灯引向北京法学界
欣闻李庄不满意二审判决,热烈期待李庄团队将反腐扫黑的聚光灯引向北京法学界
刚看到新闻,说李庄对于二审判决反应强烈、情绪激动(当然他“反应强烈、情绪激动”也不是头一回了),老僧心中一喜——好啊,如果李庄团队继续申诉,直接上到最高法院,将所有的问题都澄清,那绝对是利国利民好消息。
这些年来,中央反腐败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利益集团沆瀣一气,官、学、商联手维护“原罪”,将“潜规则系统”保护得严严实实的,而每一次“潜规则”岌岌可危的时候,“学”就会出面了,“专家们”拿姿作态、引经据典,当然引的是“洋经”据的“洋典”,用不容置疑的态度得出不许质疑的结论——“潜规则”符合改开精神,僵化的法律需要修改(通常会用“完善”这个词),于是一道法律的防线就这样被突破了。说贪官可恨,但贪官卖的是权,不过市场经济体系下,卖家其实都是孙子,顾客都是上帝,公权的购买者实际上是不良资本家,所以更可恨的其实是那些违法商人;但贪官、腐败分子与不良违法商人虽然可恨,毕竟他们仍然为社会法律所不容,他们的行为都偷偷摸摸不敢见光,他们可以败坏社会风气,但不能败坏人间道义。所以,实际上最最可恨的是那些歪着良心的二皮脸“专家”,正是他们的出场,将社会道义彻底颠覆,而原本偷偷摸摸的行为因为他们的“学术结论”而正大光明起来,从而让那些丑陋东西登堂入室,最终给罪恶穿上了合法的外衣。所以,官、学、商的腐败利益链中,受唾骂最多的是官,他们冲在第一线,隐藏在官后面的是商,而躲在最安全位置的就是那些所谓的“学者”了。他们是腐败共同体,但舆论却很少将目光集中到“学”这个群体,大概因为“舆论”们与“学”们是近亲吧。
所以,腐败反了很多很多年,规则出了很多很多条,措施逐年增加,可被揭露的腐败现象却越来越严重,原因在哪里?原因就在于存在着一个维护腐败的“学者”系统,他们可以颠倒黑白化腐朽为神奇,可以混淆是非、左右舆论,知识分子手中掌握着社会“对”与“错”的标准,所以他们的腐败才是危害最大的腐败,而对社会来说他们的堕落也是最要命堕落。在政治、经济、文化三个领域中,文化的作用时效是最长的,而一个社会系统是否和谐自洽,这三个系统的重要性是同等重要的,必须齐头并进,那一只脚短了都不能让社会稳定。而这些年对官场的腐败惩罚的很严厉,对经济领域内的犯罪量刑就要轻一些,而对学界的学术腐败几乎没有任何动作。主要原因大概有两个,政治管理离老百姓生活最近,每个人每天都会社会管理系统发生关系,所以对政治领域内的腐败感受特别深;而掌管文化的知识分子领域,离老百姓的生活比较远,大家没有直接感受,所以对他们最放纵。但实际上知识分子们的腐败对社会危害最深,时间最久。如果真想要建设和谐社会,还一片光明给人民,那么清楚文化领域内的腐败是必不可少的动作。当然,知识分子集团是很不好惹的一个群体,敢惹他们的政治家很少,惹了之后遗患无穷,只有一心为公全无私心的政治家才有勇气触动“学者集团”的利益。
这次李庄案就有一个契机,至少可以首先在法学界弄开一道口子,从那些法律专家身上开刀,开始清理学术腐败。我对重庆检方不满意的一点就在于他们没有起诉李庄诈骗,他们试图大事化小,没有调查追究李庄150万资金去向问题。因为如果要追查资金,那么李庄案后面的一些人物就必须被曝光,而那些人物常年的“习惯”做法也会相应的浮现出来。起码李庄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就有可能面临着财务审查,这些年来所有进项是怎么来的,所有的支出到那里去了,这些当然应该也必须有清楚明确的记录和交代,想想李庄他们这些年捞了多少人?又有多少资金去向不明?顺藤摸瓜又可以找出多少条大鱼?只一个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可以摸出不少的大鱼,这对中央的反腐事业将有多大的功效啊!所以,重庆检方不去碰李庄背后的律师事务所,我认为这是他们有私心作祟,是我不满意的地方。另外,重庆检方没有追究李庄三十万的专家论证金的去向,这也是他们避重就轻,不敢深入学术腐败领域,放纵利益集团潜规则横行。所以,如果说重庆方面有点被动,那么也是他们不敢破釜沉舟,畏首畏脚的结果。当然,这可以理解。
现在听说李庄不满意二审判决,这很好,重庆检方和警方总算有机会去弥补他们此前的不足了,只要舍得一身剐,在大的腐败后台都可以拉下马。既然打响了第一枪,就没有回头的路。所以,只要李庄继续上诉,那么就别再犹豫了,直接将反腐败的探照灯射向北京吧,让那些隐藏在背后的“舅舅们”都在灯光下亮一个象。谁的屁股后面都有一坨屎,现在有机会让法律逼着他们脱下“潜规则”的裤子,这很好,看看到底是谁臭不可闻。做一个勇往直前的傻瓜吧,历史特别喜欢那种揭穿皇帝新衣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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