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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毛泽东同志发动“文革”初衷的思考

2025-02-24 观点 评论 阅读

关于毛泽东同志发动“文革”初衷的思考  

  

许博寓/文  

  

我一直在思索着毛泽东同志为什么于1966年断然发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我不想主观的去评价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与否、正确与否,关于对文化大革命的定性问题,我想留给后人,留给历史来评判,可能更加客观和公正一些。我今天只想从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动机和初衷做一个探讨。  

  

鉴于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动机和初衷,我研究了很长时间,亦没有找出一个头绪。然而,近期从极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不顾国情民意,打着人权、民主和自由的旗子,任意妄为的否定建国三十年的伟大胜利,大骂毛泽东同志带领中国人民艰苦奋斗,在百年耻辱废墟上建立起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独裁统治,厚颜无耻的充当外国势力侵略中国急先锋的动向中;从极端左倾机会主义分子不顾客观现实;我似乎看到了巨人毛泽东同志当年断然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动机和初衷。我宛然看到了毛泽东同志那高瞻远瞩、深谋远虑、洞悉经纬、英明果断的气魄和胸怀。  

  

是的,毛泽东同志在研究了古今中外社会制度模式,尤其包括研究苏联社会制度以及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后,他发现,任何社会制度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人治”的问题,到最后的结果,不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是经济基础被上层建筑所遏制,政治的、文化的、经济的和军事的都将会变成统治阶级奴役和剥削人们的工具。特别是“法制”形态完成以后,其“人治”的独裁将更加变本加厉;其“人治”的手段将更加毒辣,其“人治”的过程将更加隐蔽,统治阶级对人民造成的伤害将更加深重。资本垄断,独裁统治在“法制”美丽包装下和甜蜜谎言中,变得合情话、合法化和合理化。“法制”最后就演变成“人治”强行披加在人民身上的枷锁和桎梏,“法治”就演变成国家机器在和平时期镇压人民的刽子手。  

  

而“法治”本该是人民的保护伞和人民手中用来反抗剥削和压迫的武器。如果“法治”一旦被统治阶级所控制,“法治”将是“人治”极端凶恶的帮凶,资本主义社会如此,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如此。无论是金钱包裹的民主,还是暴力挟持的民主,都绝对避免不了“人治”的烙印。于是,毛泽东同志就思考着,能不能建立起一种“法治由人民掌握,权利由国家掌握”的人民民主模式呢?  

  

是啊,如果法律由人民掌握,就可以切实的对掌握权利的国家工作人员起到监督和制约作用,而权利由国家掌握,国家就可以真正的建立起民主集中制,可以领导人民有计划有组织的实行“三大革命实践”。然而,这种模式往往由于国家工作人员一直处在领导地位,慢慢的会逐步削弱人民利用法律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制约和监督作用。需要另外的一种方式,不断的强化和补充人民利用法律实施制约和监督的力量,否则,监督作用最后就会变成一句空话。也就是说在国家权力和人民监督之间,必须要有一个可以移动的砝码。当国家权力机构制约的太过而不能有效作为的时候,这个砝码向国家权力机构一方移动,当人民“法制”监督作用被不断削弱而不能实施制约的时候,这个砝码向人民“法制”一方移动。按照文化大革命的整体进程来看,毛泽东同志当时有可能首先想到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毛泽东同志在文革后期,对文化大革命进行总结的时候说,文化大革命要每隔三五年或七八年来一次,其实,就是希望利用文化大革命这个模式,强化和补充人民“法治”的监督和制约力量,不至于由于时间的推移,人民所掌握的“法治”被具有权利地位的国家工作人员所逐步削弱,而起不到监督和制约作用。我想这应该是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动机和初衷。如果不是因为林彪集团和四人帮集团的破坏和搅局,一个划时代的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民主制度模式将在世界的东方诞生,我们就不会摸着石头过河这么些年,以至于为此缴纳昂贵的学费,才总结出“自主创新,建设公平的、正义的、和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是的,是的,西方的“价值观、普世观”不适合中国,苏联的社会制度亦不适合中国,中国只有走自己的路,去挖掘和发现适合中国自己发展的模式,中华民族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我们正在发现,我们已经发现。  

  

2010年10月26日星期二  

标签:人民   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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