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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建议追究袁腾飞的法律责任
建议追究袁腾飞的法律责任
赵 磊
(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科学》编辑部)
读了黎阳《别把袁腾飞太当回事》的文章后,坦率的说,我“杀了这厮的心都有了”。从袁腾飞嘴里吐出来的这些垃圾,是人说的话吗?整个一畜生!当然,别说“杀人”是犯法的,就是“打人”、“骂人”也是不允许的。
黎阳这篇文章写得很好,但黎阳说:“别把袁腾飞太当回事”,我坚决反对。为什么?即使按现有法律看,袁腾飞都已经是在犯罪了。对于这种公然的、嚣张的、光天化日之下的犯罪行为,难道我们能够熟视无睹吗?
类似袁腾飞这样的犯罪行为,如今在我国为什么可以招摇过市、畅行无阻?我认为,善良的人们应当利用必要法律手段,追究袁腾飞的法律责任。我建议:
(1)以《乌有》的名义发起一个签名倡议,要求有关方面追究袁腾飞的相关法律责任。
(2)对于这种公然的犯罪行为,我们不能仅限于“口水”批判,应当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网络的舆论和监督功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3)吁请《乌有》中懂法律的网友,积极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支持;请大家支持我的建议。
( 20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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