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走,矿难不已
谁都晓得小煤窑老板要钱不要“煤黑子”的命,不是谁都晓得大煤矿也那么要命。你去打听一下,大煤矿领导和工人的收入相差多少,就知道他们够不够阶级兄弟。即使是国营矿山开发国有资源,但领导层不以劳动者自居,那和“老板”有啥不同?这简直就是“谁养活谁”的问题了。
谁要是不晓得什么叫“三农”,就对不起他的一日三餐。可谁要是不晓得什么叫“四矿”,还照样吃饭。要知道,这个矿工、矿山、矿城之后的老四,指的就是矿难。前地质矿产部长朱训曾建议并提“三农”和“四矿”,结果没人搭理,也许是因为采矿不象杀猪,它不会叫,也不会跑,“放开大开快流”就万事大吉。结果是你不理他,他要理你,而且要求你大理特理。这不,不成立个“安全局”是对付不了频发的矿难的。可成立了安全局,把一些安全使者遛的上气不接下气,还是穷于应付。天哪,你怎么就那么不作美呢?
两年前出过一本书,叫《矿业对策》,里面说过:
“说到整合矿业,既有整顿经营方式和管理体制的一面,更有维护国有资产和人民权益的一面,涉及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最深层。它的要点,是在杜绝慷国家之慨和官商勾结私分矿业权的基础上整顿矿业。就今日中国的现实而言,不论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还是构筑循环经济,都必须由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督导、整合和控股来振兴矿业和扩大就业机会。这里需要有常设的国家机构把握长远的矿业政策,不是一两个跨部门应急决议就能彻底解决的。”
可当时有人说:“这不是硬道理,一边去吧!”可闹来闹去,还是这段话应验了。这不,山西省已经说要收编小煤矿了,尽管这还只是对煤老板“下战表”,他们是要出来拼命的。温州煤老板已经在反咬山西省违宪。
另一方面,煤矿出了人身事故就只是矿山领导层的责任吗?
已经说了,肯提“三农”不肯提“四矿”,何止是以为矿业不难对付,甚至以为矿难可以大事化了,似乎搞不好矿业大不了多花钱买矿(多得相当可观)。可压不住矿难就像纸包不住火了。你到北京去转转,除了管矿产资源和管采煤的以外,找不到一个当家人专门管整个矿业。不错,有一个“中矿联”,可他们在大矿难发生时正在组织大讨论“地质找矿”。这就像一个人多考虑搞地产,少考虑盖房子。而且在火灾频发后才会有人考虑扩大消防队。
再说远一点。原来是第一产业的矿业被精英们合并到第二产业里去了,说是“对外接轨”。那其实是对蔑视其他国家资源主权的欧美接轨,不是对维护资源主权的亚非拉接轨。跟在欧美后面捞国外资源没那么容易,倒是对煤老板和洋大人开放国有资源来得快。一个其貌不扬的煤老板只要捞上一把,就可以养几个高雅的二奶,玄机就在这里。指望煤老板保工人生命安全?门都没有!
矿难的背后有一连串的问题,我们还需要一层层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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