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毛泽东:对中间派应采取的方针

2025-02-24 观点 评论 阅读

对中间派应采取的方针〔1〕

  (一九四○年四月十二日)

  陈罗,雪枫,胡服,并告朱彭(转左,黄),徐朱,刘邓,项英〔2〕:

  某方政策是推动各中间派向我们斗争,使其两败俱伤,并使我们得罪各中间派,陷我们于孤立。因此,我们对于陈罗附近之于学忠〔3〕,雪枫附近之何柱国孙桐萱〔4〕,先念〔5〕附近之川军、桂军、西北军,胡服附近之桂军,必须采取如下方针:

  (一)直接派人或间接托人或公开寄信发传单,表示我们完全不愿意同他们磨擦,请他们顾全大局,保存友谊,以免两败俱伤,渔人得利,这种表示要继续不断。

  (二)当他们迫于某方命令向我进攻时,我应在不妨害自己根本利益条件下,先让一步,表示仁至义尽,并求得中途妥协,言归于好。

  (三)当他们不顾一切向我进攻妨碍我之根本利益时,我应对其一部分给以坚决打击作为警告,打后仍求得互相妥协。

  (四)只有中间派转变成了坚决的不可变化的顽固派,如同鹿钟麟石友三〔6〕之类,才采取完全决裂政策,坚决彻底干净全部消灭之。这种政策的性质亦是对于其他中间派作警告,使其他中间派有所畏而不敢磨擦。

  以上方针的具体执行由你们依情况决定之,中央军对我进攻时亦须同样采取此方针。因为中央军各级官长中,只有一部分军官及政训系统是顽固派,其他多是中间派,也有一部分进步派,决不能把中央军看成都是顽固派。

  中央书记处及军委

  四月十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书记处及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八路军第一一五师代师长陈光、政治委员罗荣桓、新四军第六支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彭雪枫和胡服(刘少奇)的电报。

  〔2〕 朱彭,指朱德、彭德怀。左,指左权,当时任八路军副参谋长。黄,指黄克诚,当时任八路军第二纵队政治委员。徐朱,指徐向前、朱瑞,当时分别任八路军第一纵队司令员和政治委员。刘邓,指刘伯承、邓小平,当时分别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师长和政治委员。项英,当时任中共中央军委新四军分会书记、新四军副军长。

  〔3〕 于学忠,当时任国民党军鲁苏战区总司令。

  〔4〕 何柱国,当时任国民党军骑兵第二军军长。孙桐萱,当时任国民党军第三集团军总司令兼第十二军军长。

  〔5〕 先念,即李先念,当时任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司令员。

  〔6〕 鹿钟麟,当时任国民党军冀察战区总司令。石友三,当时任国民党军冀察战区副总司令、第三十九集团军总司令兼察哈尔游击总司令。

  ——《毛泽东军事文选》第二卷

说明:此文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不妨把一些目标不是很明朗的人看作中间派,在集中力量揭露明显的汉奸卖办势力的同时,采取相应的策略应对之。

★★—— 强国文选下载 ——★★  

★★——大众图书馆主馆——★★  

★★——其它电子书下载——★★  

条留言  

给我留言